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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城一学校食品霉变:追责问责9人,一局长被责令辞职
香城都市报6月24日消息,22日,记者获悉,针对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5•29”食品霉变事件,通城县纪委公开追责问责情况通报,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失职失责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追责问责9人,一局长被责令引咎辞职。
5月29日晚,通城县鄂南外国语学校两名学生在领取营养餐时发现面包发霉,家长获悉赶到学校,在该校食堂又发现部分腐烂发黑的包菜、土豆等食物。事后,该事件经网络传播扩散后,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详戳报道→关于通城鄂南外国语学校食品安全问题,官方情况通报来了)。
“咸宁广电”微信公众号 图通报称,鄂南外国语学校法人代表汪国胜聘用亲属担任学校后勤和仓库管理人员。在食品采购和保管中,食品采购把关不严、保管不善,没有对进出库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抽查,未指定专人发放食品等问题,存在较大的食品安全隐患。汪国胜对此负直接责任,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3月7日,隽水镇食药监所对该校进行了食品安全日常检查,发现并指出该校食品安全中存在的7个方面问题。6月5日,隽水镇食药监所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检查时发现,该校食堂仍然存在4个方面的问题。3月7日至6月5日期间,对该校食堂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县食药监部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整改到位,也未对其作出行政处罚,食品安全监管严重失职。
县食药监局长杨黎辉被责令引咎辞职;隽水镇食药监所所长黎逢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隽水镇食药监所综合组负责人邱洋邱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县食药监局党组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2018年3月20日,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对鄂南外国语学校开展联合检查时发现,该校没有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没有建立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登记报告制度,食品储存保管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县教育局后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胡从文参与联合检查,但未将检查情况向县教育局分管领导和后勤办负责人报告,县教育局也没有按有关规定督促学校整改到位。直至5月29日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鄂南外国语学校仍未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黎时龙被工作约谈;县教育局主任科员、分管食品安全领导易文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后勤办主任曾维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记过处分;胡从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免职处理;县教育局党组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隽水镇政府按有关规定成立了安全生产工作专班,虽开展了校园食品安全检查,但存在检查不深入、督办不认真、要求不落实,流于形式等问题。隽水镇副镇长李苗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受到诫勉谈话处理;隽水镇党委、政府向县委、县政府作书面检查。
通城县纪委指出,鄂南外国语学校“5•29”食品霉变事件,暴露出有关单位和部门对食品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日常管理不严、组织排查不力、监管工作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尤其是校园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务必清醒认识当前食品安全的严峻复杂形势,坚持严字当头,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保障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原题为《咸宁一学校发生食品霉变事件,相关单位和9人被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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