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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立法禁止大数据“杀熟”,采集图像身份信息应遵守规定
澎湃新闻记者 王奕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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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苏州市数据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禁止大数据“杀熟”等行为,注重保护数据安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3月1日从苏州市人大常委会获悉,该条例是国内目前唯一涵盖了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
当下,数据已经成为新型生产要素和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被誉为“最强地级市”的苏州2022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3958亿元,其中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5%左右。
条例共七十条,设总则、数据资源、发展和应用等8章。条例提出要建立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支持政府把公共数据授权给符合安全监管条件的单位进行运营、加工、处理,形成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第三方使用,既有效保障了数据安全,又能高效释放公共数据价值。
针对屡遭诟病的大数据“杀熟”的情况,该条例明确规定,数据处理者不得利用数据分析对平等条件的对象实施不合理的差别待遇。
为保护企业和个人数据安全,条例还规定,在公共场所为了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但是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另外,相关机构和单位不得以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技术作为出入公共场所的唯一验证方式。
另外,条例还鼓励数据交易活动,但也明确了禁止交易的几种情形,即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侵害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包含未经权利人授权同意的数据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交易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谢春雷
图片编辑:蒋立冬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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