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西安一扶贫干部将十万扶贫款借给朋友周转,涉挪用公款被批捕

华商报
2018-06-22 18:08
直击现场 >
字号

一扶贫干部私自将10万元扶贫款借给朋友周转。目前,该干部被批捕。

2016年6月,刘某被单位派往陕西西安市长安区某村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兼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副队长。同年10月,该单位为该村设立扶贫专项基金10万余元,但因单位驻村联户扶贫工作队系临时机构,无法设立专户。该单位便于2017年5月将10万余元扶贫基金存入刘某的个人银行账户中。

2017年6月,刘某的朋友杨某因个人信用卡透支无力偿还,遂向刘某提出借款10万元。刘某告知杨某自己银行卡里有管理的扶贫基金10万余元,后经杨某劝说,刘某同意将该款借给其使用。

之后刘某催促杨某还款,同年12月8日杨某将10万元归还到刘某存放扶贫专项基金的银行账户中。

日前,长安区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将被告人刘某、杨某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官表示,本案中刘某是国有单位派往村里的扶贫干部,在履职期间将扶贫专项款借予他人使用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已明显构成挪用公款犯罪。即使最终刘某归还了,但是其挪用行为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三个月的期限,侵犯了公款的使用权,又违背了国家公职人员履行公务时应有的廉洁性、公正性和效益性要求。

杨某作为刘某的朋友,明知其身份和这笔款项的特殊性,仍然劝说刘某借款,其行为构成了挪用公款的共犯。因此,等待刘某和杨某的终将是法律的制裁。

(原标题:将10万扶贫款借给朋友,扶贫干部被批捕)

    责任编辑:谢寅宗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