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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销售商品系假货,“网易考拉海购”诉中消协等侵犯名誉权

海淀法院网
2018-06-22 14:34
一号专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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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法院网6月22日消息,因不满“网易考拉海购”销售的商品被认定为假冒商品,杭州优卖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网易环球购有限公司将中国消费者协会、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雅诗兰黛公司、北京盛拓优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四被告删除涉案报道、刊登道歉声明、赔偿损失2100万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二原告诉称,“网易考拉海购”是依法设立的跨境电商平台,获得了较高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四被告共同将“网易考拉海购”的正品商品诋毁为假冒商品,严重侵犯了“网易考拉海购”的名誉权。2018年2月7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刊发了《2017年“双十一”网络购物价格、质量、售后服务调查体验报告》,报告称,“双十一”期间,发现“网易考拉海购”所售“雅诗兰黛ANR眼部精华霜15ml裝”系仿冒品。二原告认为,该则所谓“假”的鉴定报告系由雅诗兰黛(上海)商贸有限公司出具,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并没有国家法律认可的任何鉴定资质,其无权也无能力对涉案商品进行正品鉴定。且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海购”等跨境电商行业的同业竞争者和商业利益冲突方,其在没有法定资质也没有回避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出具的所谓“假”的鉴定报告不具有任何公信力,是对“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诋毁。中消协在委托雅诗兰黛上海公司鉴定前未做有效审核,在明知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为“网易考拉海购”的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依据错误的鉴定报告发布完全失实的报道,主观上具有过错。

事件发生后,“网易考拉海购”第一时间作出正品声明,并经严格自查,其销售的雅诗兰黛产品采购自中国大陆境外正规合法渠道。该商品经消费者网上下单购买,网易环球购有限公司由香港直邮仓发货,经合法报关手续销售给中国境内消费者,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后“网易考拉海购”向雅诗兰黛公司发布公开信并发送书面信件,要求其就下属子公司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错误行为进行澄清并公开道歉,但至今雅诗兰黛公司未作出回应,其明知雅诗兰黛上海公司因不具有鉴定资质而做出的错误鉴定已造成不良影响,却不进行澄清而且放任雅诗兰黛上海公司的错误行为,严重侵害了“网易考拉海购”的商业名誉并导致损害不断扩大。

中消协涉案报道发布后,盛拓优讯公司主办的泡泡网也就涉案事件进行报道。不同于其他全文转载中消协报道的媒体,泡泡网是根据中消协报道的素材,自行整合原创,采用特殊标注方式刻意突出所谓“网易考拉海购”销售假货问题,借此吸引读者眼球增加其页面点击量,具有严重主观过错,进一步加深对“网易考拉海购”商誉的损害。此外,包括新浪网在内的多家媒体也均进行了转载报道,客观上造成侵权信息不断传播,侵权损害不断扩大。

雅诗兰黛公司和雅诗兰黛上海公司至今未予澄清说明,且中消协在后续接受媒体采访时仍坚持称2月7日的结果没有变化,导致“网易考拉海购”的损害不断扩大。首先,上述“假”的鉴定报告是由被告雅诗兰黛上海公司作出,其作为雅诗兰黛集团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身份明显特殊;再次,涉案报道又是由中消协发布,中消协作为挂靠在工商总局下的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的社会组织,相较于其他媒体,其公信力之高不言而喻。两相结合,大量公众对涉案报道的内容几乎没有任何思考和质疑就全盘相信,不明真相的用户纷纷取消订单要求退货,导致大量消费群体流失。此举还波及到“网易考拉海购”整个美妆板块及其他板块,造成了巨额损失。

二原告认为,“网易考拉海购”作为自营为主的电商平台,良好的声誉和信誉是赖以生存的必备基础,“网易考拉海购”也是经过近三年的努力才逐渐收获消费者的信任和喜爱,过程可谓兢兢业业、如履薄冰。可一旦被贴上售假标签将严重危及其生存。现涉案报告直接导致广大用户误解“网易考拉海购”存在售假问题,多年经营积累的商业信誉和品牌形象遭受重大损害。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原题为《被指销售商品系假货,“网易考拉海购”诉中消协等侵犯名誉权》)

    责任编辑:文聪玲
    校对:刘威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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