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厉以宁与中国经济的几个“典型事件”

2023-02-28 13: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原创 海阔山遥一遥 一见财经

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先生因病医治无效,于2月27日晚在北京协和医院逝世,享年92岁。

厉以宁是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积极倡导者,也是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型的坚定实践者:他力推企业的所有制改革,主持起草我国首部《证券法》,大力鼓励民营经济发展,为中国经济的改革发展做出了卓越贡献。

本文选取了几个事件片段,谨以此文纪念厉以宁先生。

|1|

1984年,中国启动了城市经济改革。不过对于怎样改革,当时有两种声音。

一种声音主张价格改革,即仿照西德政府放开价格管制,让商品价格在市场中自由升降,从而达到经济复苏增长的目的。

另外一种则主张产权改革,即改革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实行政企分开、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经营权。

两种声音都有支持者,并始终相持不下。

1986年4月,在北京大学举办的科学讨论会上,厉以宁便明确表态,“中国改革的失败可能是由于价格改革的失败,中国改革的成功必须取决于产权改革的成功”。

厉以宁坚持认为,中国是公有制社会,单纯的放开价格是无用的。根据马克思的理论,生产决定流通,放开价格只是流通领域的改革,只有产权改革,才能让企业成为真正的主体,才能够成为真正的市场经济单位。

同年9月,厉以宁在《人民日报》上发表了《我国所有制改革的设想》的文章,详尽的讨论了我国在改革以后的所有制体系以及股份公司的构造,并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股份制改革振臂高呼。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当时国家并未采纳厉以宁等专家的建议,而在是1987年在全国推广了较为稳妥的承包制。

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承包制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企业经营者的积极性,但是由于其自身制度设计的局限性,各种弊病开始丛生。

随着不断摸索实践,厉以宁的建议终于获得了上层的认可。

1992年,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便开始从局部试点到全国大面积推广,而这也标志着中国的所有制改革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2|

随着中国的股份制改革在全国推行,如何组建股份制企业、如何规范股票的发行和交易这些问题也随之而来。

此时,迫切需要一部规范的法律来进行指导和规范。

1992年6月,时任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万里提出应该加强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并同时提议由厉以宁出任这部法律的起草小组组长。

被任命为组长后,厉以宁从北京大学、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共同加入《证券法》的立法工作。

当年年底,起草小组就写出了《证券法》的草稿。但是由于当时中国的资本市场还是新兴事物,同时由于金融立法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这部草稿引发了较大争议。

1994年,厉以宁将《证券法》在修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归纳为四个:一是国有股能否流通;二是怎样实现市场主体行为的规范化;三是证券交易所采取什么样的管理体制;四是能否实行上市公司注册制而不是审批制。

在接下来的四年,起草小组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并在此基础之上,与全国人大、国务院各部门展开多次研讨和协商,最终基本达成一致意见。

1998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高票表决通过了《证券法》。

这部法律从起草到落地,前后跨三届人大,历时六年之久。期间,厉以宁带领起草人员摸着石头过河,对其进行了反复斟酌、修改和调整,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这部法律的出台,也为日后我国证券市场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3|

进入二十一世纪,厉以宁再次将目光转向了民营经济。

在当时,相比较中国的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民营企业明显处在一个不公平的竞争地位。无论是是融资贷款还是营商环境,民营企业经常处在下风。

厉以宁曾举了一个债务纠纷方面的例子:如果是国有企业欠民营企业钱没有还,这通常被界定为商业纠纷;但如果如果是民营企业欠国有企业钱,这便属于侵吞国家资产,反而是有罪的。

2003年10月,厉以宁任组长,带队北大光华管理学院的学生赴广东、辽宁等地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展开专项调研。

调研取得了丰硕成果。第二年,厉以宁将一封言辞恳切的信以及一篇长达17页的《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报告送到了国务院。

厉以宁的建议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并指示各部委研究落实。

2005年2月,国务院审时度势,出台了《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也就是著名的“非公经济36条”。

意见出台后,国务院各部委、各省市纷纷拿出了有力措施,从放宽市场准入到加大财税支持力度,从完善对民营企业的服务到改善监管,不一而足。

这些措施犹如给民营企业家们注入一剂强心剂,民营企业家的信心大大增强,民营经济发展步伐也明显加快。

2010年,在“非公经济36条”出台5年之后,针对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形势、新问题,厉以宁再次上书国务院,并推动出台《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被称为“新36条”。

在“非公经济36条”和“新36条”之后,厉以宁不辞辛劳,继续在多个场合为民营企业家发声、为民营企业奔走,也因此被许多人称为“厉民营”。

|4|

作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亲历者、参与者与重要推动者,厉以宁讲真话、讲实话,将理论与实践结合,为中国的经济发展把脉问诊、指明道路。

先生千古!

原标题:《厉以宁与中国经济的几个“典型事件”》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