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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丨撞坏公共设施溜之大吉,交警提醒:这是肇事逃逸 必严惩
撞坏交通设施
不报警、不处理
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
你以为撞了就撞了
不! 不 !不!
你逃不了交警的“法眼”
道路交通安全公共设施不仅能改善交通秩序,还能保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人人都应该爱护。但是,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以为撞了也就白撞了,但你却低估了交警的责任心和破案能力,近期西吉县发生了一起驾驶车辆撞击损坏公共设施逃逸案,已被民警快速侦破。该驾驶人不但赔偿损失,也受到了法律法规的处罚。
案例警示
2023年2月12日10时31分,李某某驾驶车牌为宁DN5***轻型栏板货车沿西吉县吉强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吉县马铃薯研究所路段时,因操作不当碰撞到道路中央金属护栏,造成金属护栏受损及车辆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李某某驾驶车辆离开现场。
撞了交通设施,不报警、不处理,若无其事地离开现场,根据类似事故分析,涉事驾驶员之所以不报警,有多种原因:
● 部分驾驶员存在涉酒、涉毒、无证驾驶等违法行为,他们认为这些违法行为所受到的处罚,会比肇事逃逸更严厉,这样的想法导致了一些驾驶员错上加错;
● 法律意识淡薄,一些驾驶员认为未伤人、车辆受损不严重、交通设施受损影响也不大,于是选择不报警就离开现场;
● 侥幸心理,认为反正没人看见,没人知道,跑了就是。
撞坏交通设施怎么办?
驾车撞坏交通设施后,驾驶员一定要及时报警。若主动报案,且交警确定驾驶员为责任人,则要求肇事者根据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赔偿。若有第三方责任险,该赔偿金可由保险公司出。
撞坏公共设施逃离现场的行为,也属于交通肇事逃逸!若选择肇事逃逸的话,则按照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处理,保险公司不会对任何损失进行赔偿。
及时报警也有利于尽快恢复交通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西吉公安交警提示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维护和爱护道路交通设施,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原标题:《案例警示丨撞坏公共设施溜之大吉,交警提醒:这是肇事逃逸 必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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