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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游泳教练强奸未成年学员,被判有期徒刑及终身从业禁止
湖南长沙市开福区法院日前公布一起游泳教练强奸学员案件。涉案教练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还被判处终身禁止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是湖南省法院对校外培训机构游泳教练发出的首份从业禁止判决。
开福区法院在其微信公众号公布的案件信息显示,王某系某校外培训机构游泳教练。2022年夏天,在游泳场馆闭馆后,王某对一名未成年学员实施性侵。家长察觉后报警。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在庭审中当庭认罪认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强奸罪;被告人利用其职业便利实施强奸行为,根据犯罪情节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应对其从事相关职业适用禁止性规定。
为防止王某刑满释放后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造成潜在威胁,开福区法院依法对王某判处有期徒刑的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其宣告从业禁止——终身禁止王某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
从业禁止,是人民法院对于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和预防再犯罪的需要,禁止其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从事相关职业。
终身禁止犯罪人员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这些工作包括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职责的工作岗位。终身禁业的主要目的,是防止犯罪分子再次利用其职业和职务之便进行犯罪。
2022年11月,最高法、最高检和教育部联合出台《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的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机制,严格执行犯罪人员从业禁止制度,有效净化校园环境,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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