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六次为初二学生文身,盐城一文身馆被判返还费用并赔偿
文身馆多次给未成年人进行大面积文身,被孩子父母告上法庭。江苏盐城市东台法院日前公布一起赔偿纠纷,文身馆被判返还全部文身费用4100元,酌情赔偿文身清洗费14999元,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法院查明,2022年5月,上初二的小袁看到周围有人文身感到很酷,联系案涉文身馆。文身馆在明知小袁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时,六次给小袁从胸口至整个左臂进行了文身。母亲发现后,带小袁到医院清洗,要求文身馆赔偿未果。小袁父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文身馆返还文身费4100元,赔偿清洗文身费24999元以及相应的精神抚慰金。
文身馆辩称,法律没有禁止未成年人文身,给未成年人文身不违法,不应返还文身费,更不应赔偿清洗费用及精神抚慰金。
法院认为,小袁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父母对其文身事先不知情,事后坚决反对,因此,小袁和文身馆达成文身的口头协议不发生效力。文身馆明知客户身份年龄信息,却未对其要求文身的行为动机及目的进行辨别、了解,存在重大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与小袁共同居住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力,也存在一定过错。结合未成年人年龄、文身面积及部位、双方过错程度,判决文身馆返还全部文身费用,酌情确定文身馆对清洗文身的费用承担60%的赔偿责任14999元,赔偿精神抚慰金3000元。
据介绍,2022年6月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办法》规定,任何企业、组织和个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不得胁迫、引诱、教唆未成年人文身。《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侵犯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故即使父母同意许可,文身服务提供者也不能为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