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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春秋》学中的微言:改制

2023-02-21 18:18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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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皮锡瑞的讲法,《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在于诛讨乱臣贼子,而微言则在于改立法制。改制对于公羊家来讲是极其重大的问题,而董仲舒作为《公羊》先师,十分重视改制问题。“六科十指”中的“承周文而反之质”,说的就是改制的问题。而《春秋繁露》中的《三代改制质文》一篇,则详细论述了改制的内容。

*文章节选自《推何演董:董仲舒〈春秋〉学研究》(黄铭 著 三联书店2023-2)

壁星 图源:故宫博物院

董仲舒《春秋》学中的微言:改制(节选)

按照皮锡瑞的讲法,《春秋》有大义,有微言,大义在于诛讨乱臣贼子,而微言则在于改立法制。改制对于公羊家来讲是极其重大的问题,而董仲舒作为《公羊》先师,十分重视改制问题。“六科十指”中的“承周文而反之质”,说的就是改制的问题。而《春秋繁露》中的《三代改制质文》一篇,则详细论述了改制的内容。然而要确切地理解董仲舒的改制思想,却存在着诸多的困难。

首先,后世对于董仲舒的改制思想的理解,有很大的争论。以康有为为代表的公羊学家,极力推崇董子的改制思想,认为:“《春秋》专为改制而作。然何卲公虽存此说,亦难征信,幸有董子之说,发明此义。”在实际的政治中,康有为也通过推尊董子,来推行改革。另一方面,以苏舆、朱一新为代表的康有为的反对者们,却试图将董仲舒与“改制”剥离开来。苏舆甚至认为《三代改制质文》一篇仅仅是“但述师说”,并非是《公羊传》或者董仲舒自己的思想;同时将改制思想归于何休,认为何休用“改制”以及其他相关的概念,如“王鲁”“通三统”“《春秋》当新王”等来注释《公羊传》,才造成了后世对于《公羊传》以及董子的误解。徐复观先生则认为,“改制”“绌夏亲周故宋王鲁”等思想“最表现了仲舒《春秋》学的特色,而为后来许多附会之说所自出”。又认为董仲舒的“以《春秋》当新王”“实是以孔子即是新王”,并且通过历史事实的考察,认为“王鲁绌夏亲周故宋”等思想,“在《公羊传》中是毫无根据的”,是出于董仲舒的附会。

上述三种不同的看法都有不合理之处。康有为认为唯有董仲舒能明《春秋》专为改制而作,这显然是“有为”之言。苏舆等人将董仲舒与改制思想剥离,也是武断的。因为“王鲁”“通三统”“《春秋》当新王”等概念,《春秋繁露》有明文。徐复观先生认为改制思想是出于董仲舒的附会,则是从历史的角度看待问题,将改制问题坐实了看,但是这种理解方式是否合理,是值得商榷的;另外《公羊传》是否已有改制的思想,也是值得讨论的。

所以我们有必要对于董仲舒的改制思想进行全面的考察。具体分四个方面进行:首先,讨论改制思想与《公羊传》的渊源;其次,讨论改制的具体内涵,揭示改制的三个层面;再次,讨论改制的逻辑起点,即《春秋》当新王,并明确改制是孔子所“托”,不可以“坐实”看待;最后,讨论董仲舒的改制思想与“辟秦”的关系。

一 董仲舒改制思想来自《春秋》

《公羊传》虽未有“改制”二字,然而确有改制之内容。

【春秋经】 (桓公十一年)郑忽出奔卫。

【公羊传】 忽何以名?《春秋》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

段熙仲先生云:“新王改制之说,《传》有明文:‘《春秋》伯、子、男一也。’通三为一,正《春秋》之改制也。”周代诸侯有五等爵制,分别是公、侯、伯、子、男,段先生认为“通伯、子、男为一”,改为三等爵制,就是《公羊传》改制的明文。而且《公羊传》“辞无所贬”的论断,也印证了改制之事。

郑国之君本为伯爵,所以忽当称为“郑伯”。但当时其父郑庄公去世不满一年,按照《春秋》的名例,“君薨称子某,既葬称子”,则忽应称“郑子”,表明嗣君居丧期间,应尽子道,不忍当父之位,这就是“辞有所贬”。故而因丧贬而称“郑子”,在周代五等爵制的体系下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然而《春秋》却书“郑忽”,则有另外的考虑。《公羊传》认为,“郑子”的称谓,不能够体现嗣君居丧的贬损之义,因为《春秋》改制,将周代五等爵制中的“伯、子、男”合为一等,所以称“郑伯”与“郑子”是没有区别的,只好通过称名来体现丧贬。

而《公羊传》“《春秋》伯、子、男一也”的观点,也是董仲舒的改制理论的渊源。董仲舒云:

《春秋》郑忽何以名?《春秋》曰:伯、子、男一也,辞无所贬。何以为一?曰:周爵五等,《春秋》三等。

可见董仲舒的改制思想,是接着《公羊传》说的。同时董书中与改制相关的一些概念,也是从《春秋》的书法中得出的,我们举“绌夏”这个概念为例。董仲舒云:

《春秋》作新王之事,变周之制,当正黑统。而殷周为王者之后,绌夏改号禹谓之帝,录其后以小国,故曰绌夏存周,以《春秋》当新王。不以杞侯,弗同王者之后也。称子又称伯何?见殊之小国也。

按照“通三统”的讲法,王者兴起,以前两朝的子孙为“二王后”,封之为大国。以周朝为例,宋国和杞国是二王后,故封为大国。董仲舒认为,《春秋》当新王,是作为一个假托的新的王者,故而周和宋就是新的二王后,封为大国,杞国则由二王后降为小国。这就是“绌夏”。按照《春秋》三等爵,公为一等,侯为一等,伯子男为一等,其中伯子男为小国。如果没有“绌夏”的话,则杞当称“杞公”,而《春秋》中只有“杞伯”和“杞子”。所以董仲舒认为,“称子又称伯”,是因为《春秋》“绌夏”,“弗同王者之后”。此外,“王鲁”“亲周”“故宋”等概念,都可以在《春秋》具体的文辞中找到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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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改制的层次

由上可知,董仲舒改制的思想来自《春秋》,在《春秋》的基础,他又有更加详细的论述。《春秋繁露·楚庄王》中的一段插话,可以看作是董子讨论改制的总纲: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受命于天,易姓更王,非继前王而王也。若一因前制,修故业,而无有所改,是与继前王而王者无以别。受命之君,天之所大显也。事父者承意,事君者仪志。事天亦然。今天大显己,物袭所代而率与同,则不显不明,非天志。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若夫大纲、人伦、道理、政治、教化、习俗、文义尽如故,亦何改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无易道之实。孔子曰:“无为而治者,其舜乎!”言其主尧之道而已。此非不易之效与?问者曰:物改而天授显矣,其必更作乐,何也?曰:乐异乎是。制为应天改之,乐为应人作之。彼之所受命者,必民之所同乐也。是故大改制于初,所以明天命也。更作乐于终,所以见天功也。缘天下之所新乐而为之文曲,且以和政,且以兴德。天下未遍合和,王者不虚作乐。乐者,盈于内而动发于外者也。应其治时,制礼作乐以成之。成者,本末质文皆以具矣……由此观之,正朔、服色之改,受命应天;制礼作乐之异,人心之动也。二者离而复合,所为一也。

董仲舒在这里将改制分为三个层次:首先是“受命应天”层面的改制。所改内容包括正朔、服色、居处、称号等象征性的东西,借此表明政权的合法性来自于天,将自身与前朝的继体守文之君区别开来。《白虎通》也表达了相同的意思:

王者受命必改朔何?明易姓,示不相袭也。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所以变易民心,革其耳目,以助化也。

何休亦云:

王者受命必徙居处,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变牺牲,异器械,明受之于天,不受之于人。

董仲舒认为,只要是“受命”之王,就必须改制以“应天”,以革命取得天命的王者需要改制;通过禅让取得天命的王者,也需要应天改制。《汉书·董仲舒传》云:

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

可见“受命应天”层面的改制是政治生活中的必要程序,起到“慎始”的作用,同时将政治与天道紧密联系在一起。

改制的第二层含义,是“救衰补弊”,按照《三代改制质文》中的表述,就是“文质”之改,涉及具体的社会问题,针对的是“乱世”。出现乱世的原因是王朝所推行的制度各有所偏,或偏向文,或偏向质,到了后期就滋生了很多弊病,需要矫枉过正。在改革达到教化的目的之后,就可以制礼作乐,形成自身的一套法度。

当然,如果社会没有弊病,“继治世”的王者就不需要在文质上有所改革。《汉书·董仲舒传》云:

道者,万世亡弊;弊者,道之失也。先王之道必有偏而不起之处,故政有眊而不行,举其偏者以补其弊而已矣。三王之道所祖不同,非其相反,将以救溢扶衰,所遭之变然也。故孔子曰:“亡为而治者,其舜乎!”改正朔,易服色,以顺天命而已。其余尽循尧道,何更为哉!故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然夏上忠,殷上敬,周上文者,所继之救,当用此也。孔子曰:“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百世可知也。”此言百王之用,以此三者矣。夏因于虞,而独不言所损益者,其道如一而所上同也。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以禹继舜,舜继尧,三圣相受而守一道,亡救弊之政也,故不言其所损益也。繇是观之,继治世者其道同,继乱世者其道变。

董仲舒认为,尧、舜、禹禅让是“继治世”,故而不需要在实质性的制度上有所改革。殷、周都是“继乱世”,故而需要有“救弊之政”,依照文质的损益进行改革。之所以能够依据文质进行改革,其前提是文、质之法都本于道,是道的两端。

所以改制的第三个层面,便是“改制而不变道”。董仲舒认为:“王者有改制之名,亡变道之实。”我们认为,这个不变之“道”应该有具体所指,《礼记·大传》有更为经典的表述:

立权度量,考文章,改正朔,易服色,殊徽号,异器械,别衣服,此其所得与民变革者也。其不可得变革者则有矣:亲亲也,尊尊也,长长也,男女有别,此其不可得与民变革者也。

“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是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价值,郑玄认为是“人道之常”。这与董氏所云的“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是一致的。

由上可知,董仲舒的改制思想有三个层面:一是“受命应天”层面的改制,目的是表明天命的转移,以此新民耳目,具体的内容是象征性的,未有实质性的改革;而且不管是禅让还是革命,都需要改制以自显。一是“救衰补弊”层面的改制,针对的是由“文质”所引起的具体社会弊病,是实质性的改制,并以此奠定一朝之法;而且继乱世方改制,继治世则不必改。一是“改制不变道”,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等最基本的政治、伦理价值是不能改变的。改制的三个层次紧密相连。“道”是改制的基础,“受命应天”是为了彰显天道,“文”“质”则是“道”的两端,“文质损益”是不断向道回归的过程。明确了改制的三个层次之后,我们可以系统地考察董仲舒《三代改制质文》中的改制理论。

……

推何演董:董仲舒《春秋》学研究

黄铭 著

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23-2

董仲舒是中国思想史上不可回避的重要人物,作为西汉大儒、《春秋》公羊学的代表人物,他开创的以天人之道为核心的经学体系,为“大一统”秩序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本书围绕董仲舒的《春秋》学展开,作者基于《公羊传》及何休《春秋公羊解诂》的内在理路,推演展示董仲舒《春秋》学的诸多面向,包括董仲舒《春秋》学中的“天”哲学,他对《春秋》之“辞”的“方法论”式论述、对“大一统”与天人灾异的思考等;进而分析董仲舒如何以《春秋》“微言大义”,发明君臣伦常、推行改制思想,以达至“复古更化”的终极关切。在阐明董仲舒《春秋》学的宏观意识形态建构外,也关注其“《春秋》决狱”对中国法律“儒家化”进程的开启。

—END—

原标题:《董仲舒《春秋》学中的微言: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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