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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临邑县人民法院开创中小微企业“执转破”新速度

2022-11-21 15:3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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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9日,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临邑县宏巨饲料有限公司(下称“宏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移送至临邑县人民法院审理。同日,临邑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宏巨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上海锦天城(济南)律师事务所担任宏巨公司管理人。2022年9月16日,临邑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临邑县宏巨饲料有限公司、临邑双旭实业有限公司、临邑龙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邑县永泰棉纺制品加工厂四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2022年10月18日,宏巨公司等四家公司完成财产分配,临邑县人民法院裁定终结该四家公司合并破产程序。

该破产清算案件是临邑县人民法院落实德州中院“一把手”营商环境项目,即中小微企业执转破绿色通道项目首个审结案件,开启了该院破产审判新速度,在探索构建简易、快捷、高效的涉中小微企业“执转破”案件审理机制方面积攒了宝贵经验。该案件具有以下典型意义:

一、“多快好省”,缩短周期。企业破产案件审理耗时久、周期长,是普遍存在的问题。在该破产案件中,该院成立专门审理破产案件的工作小组,加派人手,积极快速投入到工作中,主审法官为管理人和债务人搭建沟通桥梁,省事省力,极大减轻了诉累。在三方的共同努力下,自法院裁定受理宏巨公司破产清算至宏巨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程序终结,总共用时40日,高效、快捷地完成了该四家公司的破产审理工作。

二、人格混同,合并破产。该院审理查明,临邑县宏巨饲料有限公司、临邑双旭实业有限公司、临邑龙源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临邑县永泰棉纺制品加工厂四家公司控股股东、人员、财务、管理等方面存在高度关联性和法人人格混同等情形,各公司丧失独立人格,应进行实质合并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9月16日裁定受理上述四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

三、开宗明义,保证公平清偿。在该案件中,临邑县人民法院致力于保护债权人的实体权利,对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债权在破产清算、重整、和解程序中根据债务人财产与负债情况、债权调整方案进行合理受偿。同时,也尊重债权人知情权的行使,在受理、选聘管理人,裁定认可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等程序上充分听取债权人意见,保障债权人深度参与破产程序的审理,以达到最大限度实现其债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受偿利益。

四、全面评估,确保公平分配。参照最高院制定的网络拍卖规定及司法实践确认财产分配中以物抵债的财产价值,在评估破产财产价值过程中,考虑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大多数破产资产的实际处分价值低于评估价值,在评估时即确定了破产财产的评估价值和处分价值两个价值,亦得到了抵押权人和其余债权人的认可。

临邑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思想方针,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 时刻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审判理念,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德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宏巨饲料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合并破产清算案件的高效审理,有效地释放了闲置土地等资源,在处理“僵尸企业”债务方面具有典型意义,是该院努力打造中小微企业债务纾困新模式的体现。

原标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临邑县人民法院开创中小微企业“执转破”新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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