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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法院:罚金刑执行“回头看”,追缴成效渐显

2023-02-10 17:2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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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永善法院执行局通过缜密梳理、分批跟进,对部分罚金刑执行案件开展“回头看”,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释法明理、分析利害,督促相关当事人主动缴纳或补缴差欠的罚金,努力让刑罚惩戒措施不落空。一周内,数名当事人主动缴纳了罚金,督促补缴罚金取得较好成效,让部分已终结执行的罚金刑案件“活起来”,极大维护了刑罚的严肃性。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单独适用。罚金属于刑罚附加刑中的一种,也是财产刑的一种。对于罚金的规定和设定,实际上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采取的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罚金的缴纳情况虽与犯罪分子的减刑直接相关,实践中经常会出现犯罪分子嚷着没钱、哭穷、上演苦情戏、称自己实在无力缴纳罚金、惩戒措施缺失等情况,加之一些外部环境的影响,使得执行过程中举步维艰,极难执行到位。

面对诸多困境和难题,永善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始终统一思想,坚定信心,积极探索,持续破解难题,在罚金刑移送强制执行后,主要采取以下做法:一是穷尽财产查控措施,对有缴纳能力的被执行人立即催缴;二是对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协助执行;三是及时联系被执行人亲属,调查家庭背景及经济状况,告知亲属刑罚措施的严肃性,调查被执行人是否具有经济履行能力及其亲属是否有代履行意愿、能力;四是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下落或查找关押监狱,告知履行期限及不履行的后果。对确无履行能力,也无亲属代为履行的,按照规定,暂作终结执行处理并报备同级检察机关。

终结执行后,执行干警常态化跟进,始终善意督促、文明提醒,情理结合,最终被执行人或其亲属充分知晓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及时补缴罚金,已终结执行罚金案件陆续执行到位,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彰显了人文关怀,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同时,告诫相关犯罪分子,即便主刑服刑期满,罚金未缴纳完毕,仍然视为刑罚未全部执行完毕,及时一次性或分期缴纳罚金,否则将来出行或从事相关活动时必然受到限制,届时悔之已晚。

文|余健

图|来源网络

原标题:《永善法院:罚金刑执行“回头看”,追缴成效渐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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