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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如何共建?这份备忘录给出了答案
长三角地区将就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展开区域合作。
6月11日,首届“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在上海召开。本次论坛汇集了沪苏浙皖四地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负责人、节能领域专家及企业代表等300余人,共同商议如何充分发挥区域优势,加强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合作共建。
论坛上,三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共同研究发起,建立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区域合作机制,并就相关事宜签署备忘录。
6月11日,首届“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创新与发展论坛在上海召开。 澎湃新闻记者 李佳蔚 摄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张晓卯介绍了上海公共机构节能事业的发展情况。他建议三省一市相关管理部门探索开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课题合作研究。他称,三省一市环境气候条件相似,理论科研能力突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各有亮点,可以尝试率先在课题研究上探索区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作模式,通过选择长三角区域节约型机关建设标准、BIM技术实践应用、能耗定额研究等区域公共机构节能共性研究方向开展合作研究。
这一建议也得到江苏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于洪军的支持。于洪军谈到,可以建立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协同发展机构,积极构建与长三角一体化综合发展相协调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合作交流新机制,及时分享各省市的研究成果和先进经验。
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杜芬萍则建议,应推动长三角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制度标准一体化,方便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交流。此外,她也提到长三角可以合力构建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市场互动平台,共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目录。安徽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处调研员翁炜宇,从推进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机构的推广使用角度,分享了安徽省相关经验。
四地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论坛上共同签署了区域合作备忘录。
备忘录提及,一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区域合作。由三省一市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各地教科文卫体等主管部门,协调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企业单位等资源,持续深化区域合作,推进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资源互享互通。
二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对策研究。加强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的协同推进,定期组织召开研讨、论坛等活动,研究公共机构节能事业发展瓶颈与障碍,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三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等示范创建标准研究。研究编制“长三角”三省一市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案例汇编,在此基础上,共同研究夏热冬冷地区公共机构能效评价标准,为协同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校园等示范创建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服务技术交流机制研究。依托行业协会和企业联盟,加强三省一市节能服务企业的互动交流。促进一批国内领先的技术产品和商业模式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范围内率先使用和示范推广,融合“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品牌优势,营造良好的区域营商环境。
五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服务市场化模式应用机制研究。重点研究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公共机构节能技改中的应用前景,鼓励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节能技改与能源托管,并就项目挖掘、政府采购、合同约定、项目实施、履约保证、效果评估等环节,形成指导性意见。
六是推进“长三角”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能耗定额标准及建筑节能设计规范研究。依托三省一市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筑设计领域的研究资源,在系统梳理80家公共机构能源审计报告的基础上,以实现办公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为目的,就三省一市公共机构节能耗定额标准体系建设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开展共同研究,加强相关数据信息整合、分析和研判,相互启发、协同推进,为全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提供“长三角”的共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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