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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勿以身试法!白云区牛场乡一村民田边烧灰积肥被行政拘留

2023-02-10 16:1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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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春季天气晴冷干燥

防火形势严峻复杂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

总有些人就是不听打招呼

烧灰积肥而引发火灾

2023年1月30日下午13时10分,违法嫌疑人杨某某在贵阳市白云区牛场乡黄官村自己的土地内烧灰积肥,引发火灾。牛场派出所迅速组织力量,及时处置森林火情。该火情造成林地过火面积为0.4711公顷,牛场派出所依法对违法嫌疑人杨某某野外用火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贵阳市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安全管理办法》《贵阳贵安森林禁火令》等有关规定,森林防火区严禁烧灰积肥、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林内吸烟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违规将被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同守护贵阳贵安绿水青山。

法律解析

放火罪和失火罪将面临怎样的刑责处罚?

故意放火烧毁林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114条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构成失火罪的比照刑法第115条第二款,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森林火灾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是什么?

《国家林业局、公安部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和立案标准》对森林火灾案件立案标准规定:

1.凡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火灾的都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2.失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2公顷以上,或者致人重伤、死亡的应当立案;过火有林地面积为10公顷以上,或者致人死亡、重伤5人以上的为重大案件;过火有林地面积为50公顷以上,或者死亡2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案件。

森林防火禁火,责任重于泰山

火苗再小,也会酿成大祸

增强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

原标题:《切勿以身试法!白云区牛场乡一村民田边烧灰积肥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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