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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刚半年,女子就提分手,彩礼怎么办?那些关于彩礼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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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刚半年,女子就提分手,彩礼怎么办?
赵某与龚某经媒人介绍相识,按照当地风俗,赵某先后给龚某送去彩礼钱共计33.28万元。2021年1月25日,双方举办了婚礼,但并未进行婚姻登记。婚后不到一个月,两人因琐事发生激烈争吵,龚某便回了娘家,后被接回。2021年5月份,被告龚某再次离开赵某家中,表示不想再跟赵某一起生活。2021年6月11日,赵某将龚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彩礼款33.28万元及四金价值2.8万元。夏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原告与被告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且男方给付女方彩礼是以建立婚姻关系达到结婚为目的,应酌情返还,判决龚某返还原告赵某29.28万元。
结婚之前闹分手,男女为彩礼对簿公堂
2月8日,柘城县法院速裁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婚约财产纠纷。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进行了履行,原、被告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原告小鹏(化名)与被告小寒(化名)通过亲属介绍认识,相处一段时间后,经当事人本人及双方父母商定,小鹏给付小寒聘金、红包等相关彩礼款以及“四金”(项链、手链、戒指、耳环),双方按照当地农村习俗订婚。随后,双方在领取结婚证事项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举行婚礼之前,因矛盾争吵致使缔结婚姻无果。小鹏将小寒诉至法院,要求其返还彩礼及“四金”。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许玉香和调解员王自祥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及原被告各自母亲,倾听各方诉求。多角度帮助当事人梳理案情,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心平气和地解决问题,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小寒当场返还原告彩礼款及其它费用17万元和四金,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感情不和闹分手,女方迟迟不还彩礼钱
2021年年初,吴某和张某经媒人介绍订立了婚约,吴某向女方张某家里送了端水钱、大礼钱、压箱礼等各项彩礼金18万元。订婚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相处几个月后,两人因感情不和,产生生活矛盾,双方决定分手。吴某将张某送回张某父母家中,并与张某一家协商彩礼返还事宜,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2022年7月,吴某便将张某及其母亲诉至睢县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与张某按风俗习惯订婚,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合双方的订婚时间、彩礼金额、过错等实际情况,酌定张某一家返还吴某彩礼12万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一家迟迟不返还彩礼,吴某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2年9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姚鹏第一时间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张某母女名下没有任何财产。姚鹏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张某母女的户籍地,但院落上锁,不见人影。经打听得知张某母女早就去了外地。经过多次联络,终于电话联系上了张某母女,张某称全家都在外地打工,但拒不透露确切住址,口头表示十一回家偿还彩礼,十一假期过后,却迟迟不见张某母女,执行再次陷入困境。
通过电话联系、短信督促,耐心劝解,张某通过转账的方式陆续返还了部分彩礼,并和吴某达成和解协议,分期还清彩礼。还款期间,张某一家总是很被动,姚鹏不厌其烦地催促。到了后期张某又再次反悔,表示已经还了9万元,剩余的钱不愿再还。面对张某拒不履行的态度,姚鹏果断恢复强制执行措施,将张某母女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同时向其告知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一段时间后,张某母女体会到失信带来的不便,于是在春节前夕来到睢县法院,将剩余的3万元彩礼如数交到了法院。当时吴某身在外地,得知张某已经履行义务,便表示要来亲自领取执行款。
1月30日,吴某带着锦旗来到睢县法院,领取了最后一笔彩礼金,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他激动地说:“这是我父母打工挣的血汗钱,多谢法院为我追回了彩礼!”
结婚送彩礼是我国的传统习俗,但“天价彩礼”让不少农村家庭备受压力。一旦婚约解除,极易产生纠纷,引发社会矛盾。为引导民众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发挥司法审判对治理高价彩礼问题的引领作用,商丘中院进行了积极探索。
2020年,商丘市中院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全省率先出台裁判指引,对彩礼的认定标准、返还比例、返还形式等进行明确规定,统一了裁判标准,让法官有更加明确的办案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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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结婚刚半年,女子就提分手,彩礼怎么办?那些关于彩礼的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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