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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检察机关审查26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批捕224人
6月8日,记者从太原市扫黑办获悉,今年以来,市检察院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打霸、无霸治乱”的工作方略,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截至5月24日,全市共审查4个涉黑组织犯罪,批准逮捕27件69人,受理起诉2件35人;审查22个涉恶团伙犯罪,批准逮捕28件155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28人,提起公诉2件9人。
在建立健全涉黑涉恶线索发现移交机制的同时,全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重要环节,从五个方面积极开展线索排查,确保检察环节不留死角。广泛宣传发动,两级院通过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广泛宣传,充分发动和依靠群众;畅通受理渠道,在控告申诉部门设置扫黑除恶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严格执行接访制度和接访纪律,规范受理群众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各种形式的举报控告;认真排查梳理,实行重点案件回头看,对近年来办理的批捕、起诉、信访案件认真梳理,对可能存在黑恶犯罪线索的案件,安排专人逐案排查;深挖“保护伞”线索,在办理黑恶犯罪案件时,注重深挖背后的“保护伞”;严格线索管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黑恶犯罪和“保护伞”线索如实记录,并立即上报本院扫黑除恶办公室,基层院线索要向市院报备,对隐匿瞒报的一经发现顶格严肃处理。
此外,建立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坚持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疑难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目前,全市办理的4起涉黑案件,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案件分析会、协调会3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200余条。对基层院办理的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黑恶案件,均要求向市检察院请示报告,由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立检察长落实主体责任台账、领导小组工作台账,黑恶案件办理情况台账、摸排线索及移交台账,详细记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所有台账均指定专人记录,专人负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原题为《全市检察机关审查26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 批捕2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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