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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俄签署迄今最大核能合作项目,合同总金额超200亿元
据中核集团官方消息,北京时间6月8日,上合青岛峰会前夕,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和俄罗斯国家总统普京的共同见证下,中核集团与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在人民大会堂签署《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框架合同》、《徐大堡核电站框架合同》和《中国示范快堆设备供应及服务采购框架合同》。这是迄今为止中俄最大的核能合作项目,通过项目实施将有力带动双边贸易和产业合作,提升两国务实合作的科技含量和水平,进一步深化双边利益融合。
上述消息称,工业与信息化部副部长、国家原子能机构主任张克俭,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努尔•白克力,俄罗斯国家原子能集团公司总经理利哈乔夫等出席签字活动,代表政府签署了示范快堆、田湾7/8号和徐大堡核电项目的政府间合作协议,并交换了上述项目的企业间框架合同文本。
上述一揽子签署的合同总金额超200亿元人民币,项目总造价超千亿人民币。根据合同约定,中俄将在田湾和徐大堡厂址合作建设4台VVER-1200型三代核电机组,双方将在中国示范快堆项目中开展设备供货和技术服务合作。
位于江苏连云港的田湾核电站是中俄两国核能合作的典范项目。一期工程1、2号和二期工程3、4号均采用俄罗斯AES-91型核电机组,三期工程5、6号机组采用中核集团M310+改进机型,额定功率118MW(1MW=1000KW)。其中,田湾二期工程于2012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成为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家重启核电建设后第一个获准开工的项目。三期工程于2015年12月27日开工建设,成为国家二代加核电机组建设的收官之作。
VVER机型是前苏联时期开发的压水堆机型,几十年来先后建造了几十种不同型号的VVER机型。VVER-1200是俄罗斯在AES-91和AES-92两种机型的实践基础上所开发。
为扩大合作,两国总理于2016年发表了《关于深化民用核能合作的联合声明》,确定双方在新建核电、快堆、核安全、第三国核电、核技术应用等方面深化合作,实现互利共赢。经过2年多的谈判,中俄双方就上述三个项目的政府间和企业间合作协议,以及同位素热源供货合同共7份文件达成一致,于今日在两国元首见证下同时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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