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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文字解读】《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解读

2023-02-06 13:44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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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起草的背景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优化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的起草背景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深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面对产业项目发展需求,一方面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保障产业项目精准落地,另一方面投融资体制改革以及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背景下,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覆盖面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问题逐渐凸显。为此,国土资源部联合多部委印发《关于支持新产业新业态发展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用地政策的意见》(国土资规〔2015〕5号)以及《关于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的意见》(国土资规〔2016〕20号)在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差别化供应土地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结合我市的现实需求,在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国土要求下,有必要进一步深化我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保障城市发展。

(二)推进土地供应管理法治化。为了优化营商环境,科学有序的提供强有力的土地要素保障,随着我市强区放权的不断推进,必须加强土地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土地供应管理政策法规体系,依法依规行使土地管理权力,以法律和制度来保障改革实施与深化。

(三)实施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培育新的发展动能,土地供应要及时回应改革需求,结合我市当前发展要求,健全土地供应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监管,探索建立与转型发展相适应的、精细化的土地供应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土地供应体系”等要求。

二、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监管措施

为切实强化供应监管,《若干意见》从奖励机制、净地供应、土地供应、土地供应监督、企业依约用地四个方面提出措施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用地供应行为,强化供应监管。

(一)奖励机制方面。鼓励各区发展重点产业,带动促进一般产业,市政府按照重点产业或一般产业,将该土地出让收益全额或部分拨付给所在地区政府。

(二)净地供应方面。一是权属清晰、界线明确、无纠纷;二是地上无堆土、无建筑物和附着物(无架空管线);三是地下管网等位置和走向清晰,保留或保护的意见明确;四是通水、通电、通路,能够满足开工要求。净地工作由区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三)供地方式方面。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招拍挂”出让或者租赁的方式供应产业用地。实行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制度。对于重点产业项目,可以采取“带产业项目”挂牌的方式出让,并将区政府与用地单位签订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作为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

(四)用地监管方面。区政府与用地单位签订的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作为签订土地供应合同的前提条件。实行区监管、市抽查制度。建立“全方位、全年限”监管机制。增强企业依法依约用地意识,降低土地供应管理风险。

三、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常解读人为丁世兵,联系电话:0451—86772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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