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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不悦借酒消愁 酒后驾车愁上更愁
无论发生什么事
生命安全始终应该摆在首位
“心情不好”
不是违法的理由
2023年2月1日21时35分许,银川交警在对一名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检测出驾驶人马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
此时,马某某也道出了自己喝酒的原因,心情不好就借酒消愁,酒后想和朋友开车兜风放松心情。民警当即对马某某及其朋友酒后驾车上路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满12分的处罚。
酒后驾驶
害人害己
心情再不好也不该酒驾
拿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开玩笑
付出的代价会更大
心情可能会更不好
酒驾、醉驾的判定标准
01
饮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02
醉酒驾驶
车辆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的过程中,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
酒驾、醉驾如何处罚?
01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02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酒后驾车严重危害公共安全
任何时刻都不能心存侥幸
切实遵守交通法规
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请驾驶员切勿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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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心情不悦借酒消愁 酒后驾车愁上更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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