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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扑克脸》:2023年第一部高分推理剧
娜塔莎·雷昂在新剧《扑克脸》(Poker Face)里既不是编剧也不是导演,但很明显,这个角色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她仿佛直接从《轮回派对》(Russian Doll)的片场来到这里,稍微换了一身更适合在美国腹地流浪的行头,发型不变,走路的姿势、说话腔调和性格都丝毫未变。
《扑克脸》海报
在《扑克脸》中,雷昂扮演的“人形测谎仪”查莉也是一个追寻者的角色。她一面躲避赌场大佬的追杀,一面不断破获在路上遭遇的凶杀案。这个侦探经常处于自身难保的狼狈状态,需要卡西欧手表计算自己还能在一个地方停留多久(太久容易被抓住)。
能够辨别出一句话是不是谎言,是她的加分项。只是这个能力并非听起来的那么强大,因为“谎言无处不在”。人们总是因为各种原因撒谎,关键是:理解谎言背后的动机。正因为查莉的识谎功能并不万能,所以没有阻碍推理的乐趣。它只能提供一两块拼图,还需要找到更多的拼图才可以。
看过《轮回派对》的人也已经知道,娜塔莎·雷昂扮演的角色,绝不会依靠某种天赋而“从此过上幸福安宁的生活”。给她安宁,那还不如毙了她。
她的角色总是有很深的欲望,但和大多数人的欲望不同。这些角色统统抽烟喝酒,走路的姿态差劲,皮肤粗糙,不追求健康长寿。这些角色也不是没有渴望过财富。《轮回派对》第二季里的纳蒂亚在穿越中寻找金银财宝,《扑克脸》中的查莉一开始曾用识谎的能力横扫地下赌局,把千金收入囊中。但这些角色很快就会发现,自己要的是命悬一线的刺激感,每天都在新的地方醒来的新鲜感,和一些人与人之间的善意与情分。
《扑克脸》剧照
因此娜塔莎·雷昂总是在镜头前一次次醒来,裹上睡袍就上街追查下一条线索。这些画面一再重复,几乎成为演员的标志性场景——充满渴望,步履不停。
这部剧的推理缜密,结构严谨,一集一个案子,导致查莉被追杀上路的凶案发生在第一集。从那以后她开始亡命的公路之旅,与沿途的休息站、烤肉店、金属乐队产生交集。每一集都遵循固定的格式,前三分之一叙述凶案的动机和过程,然后再拍一遍同样的时间段,交代查莉和被害人及环境的短暂交集。最后的三分之一才是推理过程,线索通往线索,拼图一片片搜集。齿轮咬得很紧,没有多余的情节。即使观众早已被告知“谁是凶手”并看见犯罪过程,依然能怀着兴致跟随查莉再做一次推理游戏。从推理本身来说,《扑克脸》已经是近年难得的好作品。
《扑克脸》剧照
因为公路片和娜塔莎·雷昂,这部剧的气质亦很特别。娜塔莎·雷昂本来就是影视界的稀有物种。能和她被宽泛地归入一类的女演员不是没有,同为犹太人的帕梅拉·麦德龙便是其中一位。她们烟嗓、狂野、粗粝,敢在屏幕上抽烟、喝酒、打嗝,时时保持幽默感,生命力和创造性超强,在哪里都是最强气场女士。但麦德龙是日常中的女士,不像雷昂,燃烧的血液永远渴望长路、血腥和怪异的事物。
雷昂和麦德龙这一类演员(或者说这样的人)尽管光芒四射,她们更厉害的地方在于能让别人发光。你会发现,在她们的戏里几乎没有无聊的配角。每个人都和她们一样活蹦乱跳。毒舌和怜悯总是一起出现。她们尊敬人的复杂性,愿意让别人比自己更加光彩。
《扑克脸》剧照
《扑克脸》的三段式结构,其中的两段半用来描绘被害人,比大多数的推理片更尊重死者。这种尊重不是让主角嘴里说着“Ta也曾是活生生的人啊”,而是让被杀死的人、凶手和女主角查莉三足鼎立。因为被杀害的人曾经充分地活着,当他们死掉时,才格外令人难过。
当然,死者并不完美。第一集里的死者是查莉的好朋友,遭受家暴而忍气吞声,在赌场酒店工作时发现罪案却选择了“做正确的事”(太天真),被杀人灭口。第二集里的高速公路休息站小哥是“农夫与蛇”中的可怜农夫,同样缺乏应有的警惕。第三集的烧烤店老板是料理高手,却忽然为死去的动物们悲鸣并决定退出,惨遭杀害。第四集被电死的年轻鼓手是个躁狂症样的音乐嬉皮,永远赤着脚感受大地的脉动,可惜惊雷从平地而来。
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对生活抱有很大的希望,都不是活该死去的人。《扑克脸》里的犯罪动机没有“七宗罪”,凶手们皆因贪财而动手,且没有一桩(前四集为止)精心策划的案件,全部都是于瞬间起杀意。
和生机勃勃的被害人相反,是一些意志消沉且阴郁的人犯下这些罪行。满怀希望的,有创造力和会思考的死者;阴暗而果决的凶手;娜塔莎·雷昂式的激情女侦探,形成一个势均力敌的稳固三角,带来平衡的美感。
在“红脖子”地盘上的公路周围,存在着很多不受偏见所累的配角。因为查莉正在被追杀,她只能做一个畏首畏尾的侦探,在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不能太久,一有风吹草动就得拔脚走人。所以很多时候,查莉没有时间等到凶犯落网。她只能把线索转交给交情很浅的路人——卡车司机、播客博主、便利店店员、音乐节现场的观众、电台DJ……借“群众的正义”之手,将凶手绳之以法。
这些可爱的陌生人,由于职业的关系整天和陌生人打交道,所以个个都有快速识人的能力。他们共同构成公路江湖,对陌生人肝胆相照,互相照看彼此,自发维持本地的秩序。在田园牧歌里消失的互助和人情味,在荒凉的公路上尚存。
不过编剧虽然对公路抱有很大的好感,也没有盲目赞美。第三集里查莉跑去迎合“红脖子”口味的电台找DJ帮忙,发现他一人分管好几档节目,人设随心切换。本人是个豁达而快活的黑人,根本不是其中一档节目中的“民族主义狗”,只是善于模仿而已。
广袤的美国腹地也不全是浪漫。浪漫只是在漫长等待后才会出现的奇迹。就算有民间多仗义,对很多居民来说这里依然枯寂到令人难以忍受。这一集里的凶手就是这样一个年轻人,虽然演员对“变态”的塑造缺乏新意,但那种人的孤独和绝望,急不可耐想要离开的心情很真实。
因为是这样的环境,才容易和陌生人交心吧。查莉一路遇见和她一样强悍的人。由于路上的风光和少有人烟,交谈总是能够快速深入。“在路上”的意义多是比喻,比喻逃避和自由。在这里倒是实指,查莉是真的在逃命。鼓手问她:“这种生活怎么样?”她回答:“很简单,也许太简单了一点。但我喜欢。”
这个回答,也是娜塔莎·雷昂和她的戏给人的总体感觉。一个简单的,或许太简单了一点但充满力量的角色,像一台移动光源,所到之处照出可信可爱的他人形象。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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