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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正式实施!
今天是2月第一天
从今天起《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正式实施
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
上海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
《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将于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据悉,《条例》明确禁止“将住房用于群租”,将加大对个人“二房东”监管力度,要求其开立租金监管专用账户,并按规定将相关资金存入该账户。同时,从事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二房东”转租房屋达到规定数量,必须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条例全文>>公告|《上海市住房租赁条例》全文公布
进入2月,还有一批新规影响你我生活
小云整理了一部分↓↓↓
全国篇
长三角区域登记、账证、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有新的裁量标准
为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长三角区域税务执法实际,长江三角洲区域三省两市税务机关联合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江苏省税务局 浙江省税务局 安徽省税务局 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发布〈长江三角洲区域登记 账证 征收 检查类税务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公告》按照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原则,注重行政效率和实际操作性,对税务登记类、账簿凭证类、税款征收类、税务检查类共计32项违法行为设定了裁量标准,于2月1日起施行。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新版国标2月1日起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国家标准《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新版国标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
■ GB/T 26358-2022《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调整了“旅游度假区”“度假资源”表述。
■ 删去“旅游度假区的环境”“非星级住宿设施”“生态停车场”。
■ 增加“度假产品”“核心度假产品”“度假住宿设施”。
■ 增加“总则”一章,并调整部分基本条件要求。
13项涉税费资料纳入容缺办理范围
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负担,税务总局近日发文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对部分税务事项实行容缺办理,进一步精简涉税费资料报送。
容缺办理涉税费事项及容缺资料清单
图片转自:上海发布
什么是税务事项容缺办理?
当纳税人提交的主要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次要材料资料暂有欠缺或存在瑕疵的,经纳税人自愿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齐补正可容缺后补的资料后,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容缺办理该项业务。
住建部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
住建部修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2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排水户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不得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有害气体和烹饪油烟;不得堵塞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向城镇排水设施内排放倾倒垃圾、渣土等易堵塞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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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今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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