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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过度依赖智能手段机械办案,检察官会变成“办案机器”
“智慧检务是要用好智能手段,而不是依赖智能手段。”6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检察机关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强调,如果过度依赖智能手段机械办案,检察官就会变成“办案机器”。
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张军强调,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科学化。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信息共享,打破信息孤岛。智慧检务科学化最终要体现在办案质量效率提高、办案能力提升上。智慧检务是要用好智能手段,而不是依赖智能手段。如果过度依赖智能手段机械办案,检察官就会变成“办案机器”,办案能力可能不升反降。
张军指出,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智能化。智能化是智慧检务的核心,智能化离不开对科学规律的运用和延伸,离不开对智慧检务内在规律的总结和深度挖掘。要把自然科学的形式逻辑和社会科学辩证逻辑结合起来。要把办案人员的需求、经验与软件程序设计深度融合起来,防止检察技术拖着检察业务走。要把各地已经开发出的工具模式整合起来,发挥出加倍、多倍的效果。办案人员在应用智慧检务工具办案的时候也要融入自己的政治智慧、法律智慧。
张军强调,智慧检务建设要聚焦人性化。第一,智慧检务平台界面要友好,要让全体检察官会用、喜欢用,让不同文化水准、对信息化熟悉程度不同的检察官都能比较自如地使用。第二,智慧检务建设要寓监督于服务,贯彻“我为你提供帮助、我为你服务”的理念,监督也要友好。第三,智慧检务系统要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同时向社会公开,让人民群众来监督。第四,智慧检务系统要成为开放、可持续、发展着的系统。既要统一标准,也要鼓励各地创新。全国检察机关要在统一平台上进行智慧检务的开发运用,各地创新成果可以为今后升级提供参考。
张军强调,智慧检务建设离不开队伍、人才、机制的保障。要研究设立智慧检务研究机构,依托最高检相关职能部门,由专人开展研究工作,同时吸收检察业务、检察技术都精通的、能提出科学需求的检察业务人才参与。同时,智慧检务建设要与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统一协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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