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立法维护群众医保权益,《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6月起实施
推进基本医保全覆盖,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1月19日,江苏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该条例将于今年6月1日起实施。
目前,江苏省医保参保人数超过8000万。条例在巩固拓展现有98.5%基本医保参保率的基础上,为持续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提供了法治保障。比如,条例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保。实际征缴过程中,江苏规定缴费费率降低1个百分点,起到了激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作用。
江苏此次立法统一了退休人员待遇享受条件。条例规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男性满25年、女性满20年,即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保待遇。条例在江苏全省范围内统一了退休人员的缴费年限,不但取消了连续缴费年限的限定,而且包含了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放宽了累计缴费年限的计算标准,确保了退休人员的待遇享受。
条例规定了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模式,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等救助对象予以全额资助参保。条例还要求各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为方便参保群众就诊购药,条例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参保人就诊、定点医院开方上传、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等环节互联互通;明确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按需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采购目录范围,实现应采尽采,让群众用得上能报销更多的好药新药。
江苏此次立法还考虑了重大紧急情况下的医疗救治费用保障问题。条例规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健全突发疫情等重大紧急情况下医疗救治的医保支付政策以及费用保障机制,统筹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公共卫生服务资金,适应重大突发疫情情况下先行救治患者的需要。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