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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景宁查获万余斤毒豆芽:黑心商贩添加兽药制作流入超市
3月,景宁县市监局连续接到举报,称某大型连锁超市售卖疑似用药水浸泡的“毒豆芽”,但对该超市的豆芽抽样检验发现其各项指标正常。
考虑到该超市属连锁经营,在景宁县所属的丽水市各县市有分店,景宁县市监局采用风险检测手段,在农产品定期抽检中将豆芽类产品加入,抽检单位覆盖全县。对送检的全部豆芽,除了常规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项目,增检类别为恩诺沙星、诺氟沙星含量的风险监测项目。结果显示,该超市售卖的黄豆芽的恩诺沙星含量为5135微克/千克。
据介绍,恩诺沙星是动物专用药,对大肠杆菌、沙门氏菌等有杀菌效用。根据《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恩诺沙星在牛、羊、猪、兔及禽类的肌肉、皮脂中的最高限量为100微克/千克。
通过检查超市进货台账,景宁市监局发现涉案黄豆芽从王某位于温州菜篮子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的一家蔬菜店购入。通过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和案件系统查询发现,王某2016年曾在温州销售添加“无根水(激素类农药)”的豆芽,被市监部门处罚。
随后,该局成立专案小组,协同县公安局民警赴温州,但王某在温州的蔬菜店是个批发销售豆芽的流动场所。通过调查,办案人员发现王某的生产制作场所在青田县油竹街道一个村里。执法人员对该场所黄豆芽成品、生产用水抽样,委托浙江金正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恩诺沙星和诺氟沙星含量检测,该公司出具的报告显示黄豆芽的恩诺沙星含量为2296微克/千克。
据介绍,目前《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中关于豆芽检验项目的规定不包括恩诺沙星含量,尽管多次检测都证明黄豆芽的恩诺沙星含量很高,但王某抱着侥幸心理,拒不承认。
景宁市监局一方面联系县检察院、公安局召开通报会,为案件查办提供支持;另一方面,赴丽水市参加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召开的食品安全危害专家认定会。根据专家组认定意见,人食用恩诺沙星含量为5135微克/千克的豆芽,急性中毒的风险不大,但长期摄入存在健康隐患,特别是会对18岁以下的儿童、青少年的软骨发育造成损害。同时,有病原菌耐药风险。这一意见为案件定性提供了依据。
5月22日,景宁县警方在市监局配合下突击检查王某在青田的豆芽生产制作场所,查获涉案豆芽62桶(约12400斤),刑事拘留现场3名犯罪嫌疑人,还对原材料、办成品、成品、生产用水等进行抽样送检。根据检测机构反馈的数据,该批豆芽中恩诺沙星含量最高的达50多万微克/千克。
目前,该案正由公安部门进一步侦办。
(原题:丽水景宁查获万斤毒豆芽 黑心商贩用兽药催生杀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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