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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居民天然气价格暂不会调整,不要相信各种传言

楚天都市报
2018-05-30 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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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理顺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从6月10日起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机制、价格水平与非居民用气衔接,5月29日,湖北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就此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全省各地正在开展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成本监审,销售价格调整必须履行听证程序。

问:我省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否将于6月10日起同步调整?

答:天然气门站价格是指城市燃气企业或者下游用户在天然气长途运输管道下气点(门站)的购气价格。天然气销售价格是城市燃气企业向居民等终端用户的售气价格。由于历史原因,长期以来居民和非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不同价,居民用气价格长期低于供气成本,价格成本倒挂,不能反映供求,价格信号失真,缺乏弹性。这次天然气价格改革,就是要从价格机制和价格水平上解决上述历史遗留问题。

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8年未作调整,如何对门站价格调整进行疏导,我省同其他兄弟省份一样,还需做大量前期准备工作。目前,省物价局正按照国家发改委的统一部署,测算、研究制定指导全省的实施方案,待方案成熟后还需上报省政府审批,才能印发各地贯彻落实。省物价局的初步思路是:重新核定省内管道运输价格和配气价格工作未完成的地方,一律不得调整终端销售价格。此外,销售价格调整必须履行听证程序。召开听证会前,各地价格主管部门一定会提前发布听证公告,公布价格调整方案,充分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综上所述,6月10日是调整起始日,各地调整天然气销售价格还有很多程序性工作要做。广大居民不要相信各种传言,避免造成各种不必要的恐慌。

问:这次改革会对居民生活造成多大影响?

答:按照国家发改委通知安排,6月10日起国家下达我省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为1.84元/立方米。根据我省各地天然气来源不同,各地居民天然气门站价格上调幅度也不一样,最高的地方上调近0.3元/立方米,最低的上调近0.1元/立方米,均低于全国门站价格最大调整幅度0.35元/立方米。

据目前初步估算,全省各地销售价格调整幅度整体上会低于当地门站价格上调幅度。即使等额传导,对城镇居民家庭,按平均每月每户生活用气20立方米左右测算,每月增支不超过6元,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小。对于城镇低收入群体,将给予适当补贴,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如果燃气公司限购怎么办?

答:居民用气终端销售价格调整前,燃气企业不得擅自停气或临时增加限购措施,特别是去年冬季出台限购措施的城市,今年冬季不得在原有措施基础上加码。

(原标题: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昨就天然气价格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我省居民天然气价格暂不会调整)

    责任编辑:谢寅宗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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