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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肖奇谭:兔

【日】南方熊楠
2023-01-22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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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分野兔和家兔。野兔英语称为“hare”,德语称为“hase”,拉丁语称为“lepus”, 意大利语称为“lepre”, 西班牙语称为“liebre”,阿拉伯语称为“arnb bry”,土耳其语称为“tavsan”,梵语称为“舍舍迦”。据德国人莫廉道夫讲,在北京称之为山兔、野兔或野猫儿。笔者幼时在和歌山地区听到的摇篮曲中唱道:“打火石山的兔子,吃了竹叶耳朵变长。”这个故事可能来源于梵语“舍舍迦”。之所以称其为野猫儿,大概是认为野兔是食肉动物野猫的儿辈。据说挪威的野兔能在积雪下捕食鼷鼠,[1]与此相同,也许北京的野兔也能捉老鼠。在日本一般称作兔子或野兔,古代在和歌中曾用过“窃露 ”这一名称。[2]家兔英文称作“rabbit”,法语是“lapin”,德语是“kaninchen”,意大利语是“coniglio”,西班牙语是“conejo”,这些名称都源于拉丁文“cuniculus”。在英国以前也曾经称为“cony”,而在日本,因为是外来品种,所以称为“南京兔”。

兔子有许多种类,除了澳洲和马达加斯加以外,世界各地均产兔子,但南美洲较少。日本的野兔学名是“lepusbrachyrus”,栖息在北方高山上,冬季皮毛蜕变为白色的是“lepus. timidus ainu”[3];北京附近的兔子是“lepus tri”;琉球地区的是“pentalagus furnessi”,其耳朵和后脚比野兔生得要短,比较接近家兔。据帕金斯所著《亚比西尼亚[4]旅居记》(1853年)介绍,当地所产的兔子既不像野兔也不像家兔。家兔同野兔种类不同,其学名为“oryctolagus cuniculus”。野生的家兔比野兔体形小,耳朵和后腿较短,头骨小且轻。另外野兔的幼崽出生时即有视力而且全身有毛,出生后可以独立寻找食物,无须母兔照料,所以野兔的窝很浅。相比之下,家兔出生时既看不到周围的东西,皮肤也不长毛,需要母兔照顾,因此母兔要深挖洞之后才产子。据赫秦的《家兔》介绍,家兔原产于西班牙,希腊、意大利及以东地区没有家兔。古代犹太人未曾见过家兔,因此在《圣经》中没有任何记载。英译本《圣经》中提及的家兔实际上是岩兔,这是从希伯来语译成英语时产生的错误。岩兔外表和家兔相似,但骨骼和身体构造与兔类完全不同,而与大象和河马等有蹄兽同属一类。岩兔有几个种类,原产于非洲[5]和叙利亚,栖息于岩石缝之间,十分聪敏,聚集时会有哨兵专门瞭望警戒,而且可以十分敏捷地攀岩上树。前后脚外表看似爪子,实际上是蹄子,同犀牛的蹄子极为相似。[6]野兔和家兔吃食的方式不同。比如吃芜菁时,野兔和老鼠先咬掉外皮只吃里面的果实,而家兔连皮带肉一起吃。另外,野兔并不区分根和茎叶,而老鼠先从根的四周吃起最后才吃中心,家兔则从根的一侧开始啃食。[7]

图1 野兔

图2 家兔

图3 岩兔

据斯特拉波[8]介绍,从前,地中海的马略卡岛和梅诺卡群岛的居民曾因家兔繁殖过剩、农作物受害严重而请求罗马赐给新土地,让居民移居,随后当地居民从非洲引进了鼬獾以便铲除家兔。老普林尼也曾说过巴利阿里群岛因家兔群体数量激增,致使农作物受到毁灭性的打击,当地居民上书请求奥古斯都皇帝派军队帮助清剿。日本也曾经多次有过猎人杀光了狐狸导致野兔肆虐,严重困扰农家生活的事例。家兔的繁殖能力极其旺盛,在古代只是栖息在地中海地区的各国,19世纪初在苏格兰,家兔还极为少见,但是现在不仅是苏格兰,连英格兰和爱尔兰,家兔都肆虐成患。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最初人们为了打猎或养殖,人为地引进了家兔,但是不久家兔数量暴增,远远超过当地的原产动物,严重危害农作物。为了根绝兔患,人们利用各种手段,但至今仍未达到目的。笔者以前作为苦读书生,曾在英伦漂泊九年,由于澳洲和新西兰的兔肉罐头物美价廉,经常以此作为佐餐佳肴,与之相比 , 花费在啤酒上的钱却不断增加。

在日本,养殖家兔已经有数百年的历史,但没有因繁殖过剩而产生兔患,一是自然条件不适合家兔繁殖,另一个原因是天敌较多。虽然家兔没有肆虐成患,但是自古野兔危害居民的事例屡见不鲜,为此古书中记载许多预防兔患的妙计。例如《中陵漫录》第五章记载:“兔多喜食荞麦苗,所过之处好似用镰刀收割一样,其他的草木也全部被吃光。为防兔患,只有取山下黏土,以水拌和,灌溉于田内,泥水黏附于茎叶之上,兔则不食。泥水虽黏附于茎叶之上,但不妨碍麦苗生长。以此法施于苗圃周围二三畦,兔则不入。兔不知深入圃内觅食。羽州米泽深山之中,山农多用此法避山兽之害。”与此相比,《甲子夜话》[9]第十一卷中的记述更为奇特,书中讲:“在平户,因兔入麦田为害,为避此害,农夫多于田边立一木牌,牌上写兔曰此乃狐之所为,如此兔则不入。”文字的意思是狐狸见到木牌的文字会生气,追究兔子撒谎的责任,兔子则不再危害庄稼。农夫互相传授都用此法,虽可笑但立牌后兔害即止,实在不可思议。英国也有许多名为“兔径”的村庄和田野,据说是因为野兔成群结队经过此处而得名,野兔经过后留下的痕迹比家兔明显许多,日本的“菟道”等地名大概也来源于此。

中国有一种跳兔,又名“蹶鼠”的动物,据莫廉道夫讲属于“pedetes capensis”,与兔子同属啮齿类动物,但亲缘关系较远。《本草纲目》中记载:“跳兔头目毛色皆似兔,而爪足似鼠,前足仅寸许,后足近尺,尾亦长,其端有毛。一跳数尺,止即蹶仆。”跳兔英语称作“spring hare”,后腿很长,外貌和习性同澳洲的袋鼠相似(见图4)。《孔丛子》记载:“北方有兽,名蹶者,常假足于蛩蛩巨虚,食得甘草,必啮以遗蛩蛩巨虚。二兽见人来必负蹶以走。”二兽背蹶逃走,并非为了保护蹶,仅为了得到甘草而已,而蹶为二兽提供甘草也只是为了要借它们的腿。这和日本与英国结盟一样,只不过互相利用罢了。据《山海经》记载:“天池之山,其上无草木,多文石,有兽焉。其状如兔而鼠首,以其背飞(用其背上毛飞,飞即仰也),其名曰飞鼠。”这个动物可能就是跳兔。

图4 跳兔

自古以来,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对于兔子都有许多错误认识。例如《本草纲目》指出:“《礼记》谓之明眎,言其目不瞬而了然也。”这虽是事实,但认为兔子没有脾脏则未必正确。书中还记载兔子臀部有九个孔,我平时对各种事物比较关心,经常做周密调查,但对于动物臀部有多少孔则不得而知。据陈蔵器讲:“兔尻有孔,子从口出。故妊妇忌之,非独为缺唇也。”臀部有肛门并不奇怪,但是这段文字特别指出兔子肛门周围有几个孔。笔者曾经请教过猎人,据说兔子生完幼兔之后会剥下腹部的兔毛覆盖幼兔。人们比照牛反刍的事例以为兔子从嘴里吐出幼兔。中国人相信孕妇吃兔肉生出的孩子要么长痔疮,要么经常呕吐,要么是裂唇。《埤雅》中写道:“盖咀嚼者,九窍而胎生,独兔雌雄八窍。”另据《博物志》记载:“兔舔毫望月而孕,口中吐子。”所谓“雌雄八窍”是指兔子与鸟类相同,生殖和排泄共用一个器官,这大概是因为兔子的生殖器外表不明显。王充在《论衡》中讲:“兔吮毫而怀子。”《楚辞》中曾出现过“顾兔”一词,注释说:“天下兔皆雌,惟顾兔为雄,故望之以禀气,是以顾兔为月兔之名矣。”因此流传着仰望仲秋月的明暗推算兔子出生数量的说法。日本古时也认为兔子是八窍,与鸟类相同,可用于祭祀那些忌讳兽肉的神仙,亦可日常食用,且计数时使用的数量词也与鸟相同。

古希腊罗马的学者以及犹太学者都认为兔子兼有雌雄两性,故将兔子作为淫秽不净的象征。[10]据布朗说,这似乎是因为雄兔和雌兔的生殖器附近有排泄分泌物的特别腺体,形状酷似睾丸,而且肛门附近有多个小孔,因此误认为兔子雌雄同体。基于这种误解,人们认为兔子向后排放小便。据科尼利厄斯·保罗所著《美洲土著人研究》(1772年)第二卷第九十七页记载,雌性野兔和家兔的阴蒂很长,酷似雄兔的阴茎,于是人们误以为兔子雌雄同体。中国人的看法与此相似。据《南山经》和《列子》记述:“类自为牝牡,食者不妒。”文中提到的“类”,据《本草纲目》讲是指灵狸。《嬉游笑览》第九章中说:“异物志云灵狸一体,自为阴阳。”这也是将灵狸下腹部释放气味的腺体误认为是雌雄同体的事例。与此相似,自古以来在欧洲和非洲盛传豺狗是雌雄同体的兽妖。布朗还说兔子怀孕时仍然不停交尾,可以再次受孕,因此人们认为兔子也是妖兽。亚里士多德、希罗多德[11]、老普林尼早已指出这是兔子繁殖速度快的原因。另据《本草纲目》记述:“《主物薄》云,孕环之兔怀于左腋,毛有文彩间色,至百五十年,当转环于脑,能隐形。人不复见矣。王廷相《雅述》曰:‘兔以潦为鳖,鳖以旱为兔。荧惑不明则雉生兔。’”真可谓是奇论。《竹生岛》的谣曲中有“绿树影沉鱼攀树,月浮海上兔逐波,真乃奇观”这样的歌词。据查《南亩莠言》上卷,这段歌词是从建长寺僧人自休和尚的以竹生岛为题的诗改写的。该诗的第五、第六句为“绿树影沉鱼上树,清波月落兔奔流”。我曾经以为兔子被赶入海或者被抛入急流时会立即溺死,于是认为上述的诗句仅仅是虚构,但是佛经中将佛门弟子比作涉水渡河时浮在水面上的兔子。伍德的《博物画谱》第一卷也描述兔子为逃脱猎犬追踪会跃入河流或湖水中,长距离涉水之后再上岸,而且有时为挣脱狗的追赶,不惜奔入波浪翻滚的大海中。由此看来,谣曲的歌词和诗句并不是无稽之谈。

《博物志》

如上所述,兔子危害庄稼,兔肉可以食用,因此自古以来各国都有猎兔的历史。《渊鉴类函》第四百三十一卷记载:“后羿猎于巴山,获一兔大如驴,异之,置柙中。中途失去,柙掩如故。羿夜梦一人,冠服如王者,谓羿曰:‘我鹓扶君,为此土地神,而何辱我?我将假手于逢蒙。’是日,逢蒙弑羿而夺之位。兔曰鹓扶,自此始也,至今土人不敢猎取。”还有后汉刘昆弟子常有五百余人,每春秋飨射,备列典议,以素木瓠叶为俎豆,桑弧蒿矢,以射兔首,并率悬宰(即部下)观看。辽国风俗三月三日以木雕为兔,分朋走马射之,因此这一天被称为“陶里桦”(射兔)。这大概是为了避免兔害而模仿射兔的动作。天主教教士毕嘉[12]在1688年至1698年奉康熙皇帝之命巡游西鞑靼,当时写作的游记之中[13]记述了康熙帝为和俄罗斯人议和而派遣的代表团一行在迦勒加地区[14]猎兔的情景。步兵三四百人携带弓箭将猎物团团围住,正使、副使以及诸位高官在圈中骑马射兔,不足三个小时便猎杀一百五十七只之多。兔子为了逃避密如雨点的弓箭,窜到四周的士兵脚下,士兵用脚将兔子踩死并踢回圈内。有的兔子拖着受伤的腿在箭雨中不停地逃窜,士兵们站在四周用棍棒或猎枪以及猎犬围堵兔群,防止它们逃出围外。自文政元年(1818)起,每年二月和九月,长崎地方官以猎兔为名率领部下列队游街,[15]结束之后也许大家还要喝上一杯。《渊鉴类函》第四百三十一卷还记载,张璠汉记曰:“梁冀起兔苑于河南,移檄在所调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人有犯者 , 罪至刑死。”到底为什么这么爱护兔子不得而知。英国詹姆斯二世执政时期曾经流行穿皮衣,连贫民也不例外,但是贫民没有钱只好穿兔皮衣,于是伦敦周围骤然增加了许多兔子饲养场。[16]

《礼记》中有“脊兔去尻”,大概是因为从外表上看兔子有多个排泄粪便的肛门而使人觉得很肮脏。关于兔肉的药效和毒害,《本草纲目》中有多种记述,例如,“陶弘景曰:‘兔肉为羹益人,妊娠不可食,令子缺唇。’”日本的《调味故实》中记载,妇女自怀孕至生产一百二十天之内忌食兔肉。瑞典民间迷信孕妇看到楔子打入木桩时的裂缝或兔子的头部,生出的孩子必定是裂唇。瑞典人还制定了许多孕妇忌讳的守则,比如孕妇如果在锯台下走过,新生儿的哭声会像拉锯一样;如果吃了有花纹的鸟蛋,生出的孩子脸上就会长满雀斑;如果吃了鸡蛋,孩子的皮肤就会像鸡皮一样粗糙;如果触摸了猪,孩子会像猪一样哼哼;如果看到失火现场或受伤的马,孩子会长痣斑;如果嗅到腐烂尸体的气味,孩子喘气会有臭味;如果在坟地踩到腐烂的棺材,新生儿会患癫痫病等,真是千奇百怪,五花八门。[17]但是孕妇如何做才能生出海量的酒豪则只字未提。达文尼埃所著《波斯纪行》(1676年)中曾经记述拜火教信徒因为兔子和松鼠像女人一样有月经来潮,所以绝不食用,不知是否属实。

据《抱朴子》记载:“采女丹法,以兔血和丹与蜜蒸之,百日,服之如梧子者大一丸,日三,至百日,有神女二人来侍之,可役使。”这种药方简直荒唐。两个仙女自愿送上门来,如果家里缺少保姆帮忙倒不妨一试。欧洲也有类似的故事。大阿尔伯特[18]的《秘诀》讲,人如果随身携带兔子的四只腿和黑鹄头就会刀枪不入,连死也无所畏惧。如果绑在胳膊上便可随心所欲去任何地方。如果配上黄鼬的心脏喂狗,狗会变得异常凶猛,宁死也不听人使唤。[19]不知养这种狗派何用场?美国黑人相信生吃兔子的脑髓能增强脑力,将兔脑晒干磨成粉末摩擦牙龈,长牙时不会感觉到疼痛。[20]陈蔵器曾说:“(兔肉)久食绝人血脉,损元气阳事,令人痿黄。”此言如果属实,好色之徒肯定会敬而远之。兔肉可以防治痘疮的说法在中国早已有之。[21]笔者幼年在和歌山的家乡时曾用兔腿瘙痒,兔腿密毛丛生,家姐化妆时曾用它涂脂粉。佩皮斯在1664年1月的《日记》中写到,听说随身携带兔腿不会发生因胆结石等引起的腹痛,觉得很好笑便尝试了一下,没想到果然有效。真所谓心诚则灵,护身符和巫术对于无神论者也起作用。对于此种现象,玛亚斯在《人类性格篇》中解释说,这是由于人们的潜在意识不自觉地感受到后在患部产生作用。笔者天生喜爱喝酒,几年前曾听到一个戒酒的偏方,即当夫人苦劝戒酒淌下眼泪时,取三滴放在布片上,将布片揣在衣袖里即可见效。笔者尝试了一下,果然立竿见影。

据老普林尼的《博物志》第八卷第八十一章记载,曾经有人尝试以兔毛织布,结果发现并不柔软,而且易折断,没有实用价值。这对于不做深入研究只是一味奖励养殖家兔的政府官员应该引以为戒。《盐尻》[22]第三十卷中讲:“某记曰永享七年十二月,天野民部少辅远干于其领内秋叶山猎获一兔,由信州林某献给德川将军。同八年正月三日,德川将军新年赛歌时以此兔为羹。自此松平家每逢岁首皆以兔为羹,林氏又献款冬,此乃款冬之兴始也。”林某的手法很巧妙,新年伊始朝廷官员都要举办庆典和宴会,可以借此推销兔子和款冬。日本没有与兔子有关的游戏,在英国有一种名为“野兔与猎犬”的游戏。一个年轻人扮作兔子首先出发,在途中各处藏匿一些东西,余下的人则扮成猎犬追踪搜索,他们为了便于奔跑都穿着运动衣,不分季节,一般定为周六下午在野外开展此项运动。但是由于运动量过大,大多数人都不能坚持到底。[23]

《今昔物语集》中讲到大和国有以杀生为乐之徒,将活兔的皮生剥后放生到野外,不久兔子毒疮遍及周身,腐烂至死。已故朗曼兹曾经说过,“人类特别是少年和土著人以及猴子和猫都有虐待其他动物取乐的秉性”。比如猫捉到老鼠以后并不马上吃掉,而是故意放在爪下不断玩耍,以此为乐。至今在日本,仍然有少年甚至是成人将螃蟹的眼睛和小腿拔掉,只剩两只钳子,看螃蟹如何行走,或者在苍蝇的背上插入仙人掌的刺,然后让它们赛跑。另外警察拘捕女犯后刨根问底地盘问一些与案件无关的事,和歌山前知事川村竹治毫无理由地撕毁与国会和县议会的约定,擅自拆毁笔者家族数百年代代供奉的祖庙等,这些行径都如同法国的吉尔·德·雷男爵奸杀多名幼女一样,都是将自己的快乐置于他人的痛苦之上的行为。正巧最近英国格拉斯哥市的出版社经伦敦大学前校长弗莱德里克·维克多·希金斯推荐前来约稿要出版笔者的自传,于是笔者将川村竹治的恶行逐一列举,让他在国外臭名远扬。总之,这个世界仍然充斥着残暴之徒,远没有达到文明开化的境界。即使再小的昆虫都是一条生命,玛亚斯在《人类性格篇》中谈到狗也有灵魂,笔者也曾研究过灵魂,有所心得,但遗憾的是从没有亲眼见到过离开肉体的灵魂。假设人有灵魂的话,那么畜生也应该有相应的鬼魂。《渊鉴类函》第四百三十一卷中有司农卿杨迈遇到兔子幽灵的故事,《法苑珠林》第六十九卷中记述有王将军生性喜爱杀生,于是女儿患怪病喘息如兔鸣,不治身亡的逸事。

《治部式》一书从中国古籍中筛选了各种吉兆,其中赤兔最佳,白兔次之。赤兔到底为何物,本人没有亲眼见过,但自汉末以后民间流传着“人中吕布,马中赤兔”的说法,以此赞誉名驹,由此推断大概天生红色皮毛的兔子极为罕见,所以尊为上品。《渊鉴类函》中记载:“后魏书,有兔入于后宫。检问门官,无从得入。太祖令崔浩推其咎征。浩以为当有邻国贡嫔嫱。明年姚兴来献女。”此文主要讲的是白兔是肤色白皙、容颜美丽的少女到来的先兆,而且这种吉兆还会降临到孝子的家里,于是就有“王者恩加耆老,则白兔见”的说法。古人认为赤兔是帝王德政昌盛的结果,《古今注》中的“成帝建平元年,山阳得白兔,目赤如朱”,这种白兔并非像日本越后地区的兔子那样冬天下雪后才变白,而是指天生的白毛兔。谁都知道家兔中白兔较多,这种白兔是在明代崇祯皇帝的时候才由海外引进到中国,之后再传到了日本的。[24]古时候,人们并不认为黑兔子吉祥,石勒[25]执政时期人们开始认为黑兔是水德的吉兆。老普林尼曾经讲人们认为白兔因为冬季吃了雪才变白,果真如此的话,兔子早就绝种了。刘向撰写的《说苑》第一卷中讲到弦章回答齐景公时说:“尺蠖食黄则其身黄,食苍则其身苍。”无论东西方学者都曾认为动物的身体颜色源于所吃的食物。但是早在古代就有先知察觉到动物的身体颜色是所谓的保护色。唐代段成式在《酉阳杂俎》中指出:“成式书斋前每雨后多颠当[26],巢深如蚓穴,网丝其中,土盖与地平,大如榆荚,常仰捍其盖,伺蝇蠖过,辄翻盖捕之。才入复闭与地一色,并无丝隙可寻也。”这段记录了段成式的日常观察,同书归纳说:“凡禽兽,必藏匿形影同于物类也。是以蛇色逐地,茅兔必赤,鹰色随树。”这段概述非常卓越,具有前瞻性。1894年,笔者发现这篇文章后便翻译刊登在《自然》杂志上,为东亚人争得了名誉。那时我住在伦敦的陋室斗屋之中,当时的驻英公使河濑真孝以及使馆秘书内田康哉闻讯后,便通过我的同乡熟人中井芳楠[27]邀请我去使馆赴宴,虽然我当时婉言谢绝了,但是对于二位官员的爱才之举深表佩服,他们与前文所述的川村竹治有天壤之别。老普林尼的《博物志》第八卷第三十五章有蛇与土同色为隐其形,第九卷第四十八章载有章鱼随巢穴的环境不同而改变颜色的记述。

老普林尼的《博物志》

《本草启蒙》中写道:“兔生性狡猾,栖息之处窟穴非一道。”猎人以烟火熏一道则由他道逃出,故《战国策》曰:“狡兔有三窟,仅得免其死耳。”兔子的后腿长,所以奔跑迅猛,其毛色与土地、青草等环境很接近,而且极其狡猾,据学者说兔子的狡诈程度要超过狐狸。例如野兔懂得猎犬追踪的特性,可以用极巧妙的方式奔跑来掩藏踪迹,有时向前奔跑长距离之后再沿原路折返数百英尺,然后突然横向跳跃隐身在草丛中。猎犬不知其中有诈,穷追下去,兔子便趁机向相反方向逃离。并且,野兔逃跑时会选择适合自己而不适合猎狗的地形,非常机智。[28]于是美国黑人相信吃了兔子肉能像兔子一样机警和敏捷,[29]非洲班图人的民间故事中形容兔子是动物中最狡诈的家伙,但是抄录这个故事的欧洲人误译兔子为狐狸。[30]

俄罗斯的民间故事讲兔子嘲笑幼熊时向熊吐口水,母熊愤怒赶来要教训兔子,兔子飞快逃脱,而熊却掉进了陷阱。蒙古的传说讲在一个月光明亮的十五之夜,兔子和羊结伴出游,路上遇到野狼,狼要吃羊的时候,兔子灵机一动,谎说自己是帝释天的使臣,来猎取千张狼皮,狼听后惊慌逃走了。日本的民间故事《打火石山》也讲述了兔子以智慧战胜狐狸的故事。《五杂俎》第九卷记载:“狡兔遇鹰来扑,辄仰卧,以足擘其爪而裂之,鹰即死……鹰遇石则不能扑,兔见之,辄依岩石傍旋转,鹰无如之何,则盘飞其上,良久不去。”《伊索寓言》有一个故事讲家兔被老鹰叼走幼兔之后,盛怒之下连根拔掉了大树,摔死了老鹰巢中的幼雏。印度有兔子将狮子骗入陷阱的故事,这个故事还讲到,月亮湖边住着一群兔子,兔王号称“葬王”。由于象群踩死了许多兔子,兔王非常愤怒,对象王说月亮厌烦大象。象希望去面见月亮,于是兔子随象群来到湖畔,指示映在湖水中的月影。象王将鼻子插入湖水准备向月亮道歉时,平静的水面不停地摇曳,月影骤然间增加了许多。于是兔子对象王说你扰乱了湖水的宁静,月亮更加恼怒了,象王诚惶诚恐,率领群象逃离了此地。自此以后兔群重新过上了安居乐业的生活。[31]

由于兔子富于智慧,许多民族将兔子奉为神明。《古事记》中有兔神,熊野地区至今仍称兔子为“巫伴”,当地人认为狼是山神,顾名思义兔子是侍奉在山神左右的女巫。《抱朴子》中说:“山中卯日称丈人者兔也。”中国和日本都认为兔子是神仙,忌讳直呼兔名。前文已经讲述了兔神让逢蒙弑杀后羿的故事。南美奇楚亚人相信,大兔神率领诸兽在水上定居,从大洋海底采来沙粒创造了陆地,将诸兽造化为人,但是身为水魔王的虎神拒绝变化成人,于是二神争斗至今仍未平息。[32]居住在北美的阿尔刚津族认为兔神是至高无上的神明,有的说兔神住在东方,有的说住在北方,而人死后会前往兔神的住所。[33]佛教药师十二神中有兔神,《大集经》第二十二卷中有“(净道窟中有一兔)初游行,以声闻乘教化一切兔身众生”[34],讲述兔子中有兔佛。《宝星陀罗尼经》第三卷记载:“(佛入首楞严三昧)所有事象事龙事阿修罗,乃至所有事兔神者,彼等众生即见如来,同兔形相威仪在道而行。”由此可以推测当时印度可能有尊奉兔子为图腾的民俗。“虎”一章中已经阐述过,所谓图腾是相信本民族与某种动物有密切的渊源,将这种动物奉为本族的神灵的习俗。笔者几年前曾在《人类学杂志》上撰文,说明日本传说中的诸神的侍从多是崇拜这个神的氏族的图腾。例如兔子是气比宫或白山神的仆从。罗马的恺撒攻打英国时曾记录有的百姓不吃兔子、雄鸡、鹅,这种风俗延续至近代,据说饲养兔子的人宰杀兔子之前要向它禀告其中原委,之后兔子就会自尽。在罗森海姆,每到9月22日,村民们都用红线绳扎在兔子身上作为装饰,歌唱赞颂圣女亚加莎的圣歌列队游街。未婚女子见到后会伸出左手的拇指和食指,口中念念有词说:“姑娘,姑娘,将她埋葬在这里。”具体含义不甚明了,但是可以肯定这是古时以兔为图腾厚葬兔子流传下来的遗风。[35]

公元62年,驻留在英国的罗马士兵攻打波阿地西亚女王,并奸污了她的两个女儿,因此波阿地西亚举兵抗击,女王首先放出宠物兔子,观察兔子的跳跃姿态算定此战必胜。众臣倍受鼓舞,奋勇征战诛杀罗马官兵七万人,但最终还是惨败,女王也服毒自杀。甘邦由此得出结论说古代不列颠人以兔子作为图腾用于占卜。不过当时的罗马人同样也将兔子用于占卜而不食用。[36]笔者对于这种占卜方法没有研究,但据老普林尼《博物志》第十一卷第七十三章介绍,博洛尼亚附近的兔子有两个肝脏,迁移到其他地方就失去一个肝,罗马人似乎利用兔子的这个特性来占卜。阿博德在《马其顿民俗》第一百〇六页指出,阿尔巴尼亚人的一个民族绝不宰杀兔子,也不愿触摸死兔。信奉基督教的国家有在复活节互赠彩蛋的习俗。在英国的约克郡,人们将彩蛋放入鸟巢中藏匿于户外,让孩子们去寻找。在施瓦本,人们将彩蛋和兔子藏在一起称之为兔蛋。在德国各地,人们则大多制作兔子形状的蛋糕。日本古代也有一种叫作“伏兔”的点心,听说外形很像兔子,但是笔者没有亲眼看见过。复活节起源于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祭祀曙光女神。这让我联想起兔子是这个女神的仆从,库克斯曾经说过复活节可能是史前英国的居民在春季大祭隆重祭奠兔子的遗风。[37]古埃及人认为天神威普哇威特是人身兔子头。这是因为埃及人将清晨旭日东升比喻为兔子跳跃。[38]对此,一直以为兔子只与月亮有缘的东亚人会感到很奇怪。据库克斯介绍,古代雅利安人的神谱将春天的太阳比作红色和金色的鸡蛋,当基督教兴起时便将鸡蛋作为复活的标志。在古代的欧洲和埃及都有将太阳比作兔子的文化传统,这与将太阳比喻成鸡蛋的文化结合,便产生了今天在复活节这一天互赠兔蛋以及制作兔子形状的蛋糕的风俗,这大概是为了表达冬季微弱的阳光到春季恢复灿烂之意。笔者的一位老友曾说,在德国的许多地方,农民在这一天大多猎杀兔子举办歌舞野餐会。一般人们敬奉图腾动物忌讳食用,不过尽管乌贼是南洋岛民的族神,但他们并不忌讳食用。[39]与此相同,德国人也不介意宰杀作为图腾的兔子,塔斯马尼亚人[40]也曾有绞杀并吃掉年老双亲的习俗,这可能是肥水不流外人田的缘故。萨西的书中曾讲有个葡萄牙的青年被狼群围困,他急中生智爬到树上才脱险,为了纪念,青年伐倒了这棵树,只留下树墩表示谢意。卡尔纳冯伯爵听闻此事,在目睹树桩后说:“为了表达谢意,英国人会永远保存这棵树而葡萄牙人却伐倒它,真是地区不同风俗各异。以后这里的人无论遇到任何灾难,我们都不会伸出援助之手,帮了忙结果却遭杀身之祸,得不偿失。”德国人宰杀世代守护本民族的族神,用兔肉做祭奠的野餐行为也是同出一辙。尽管如此,日本人也没有资格嘲笑德国人,笔者胸怀一颗赤子之心长期在穷乡僻壤艰苦度日,倾尽家财研究生物长达十四年,但是结果却遇到诸如川村前知事那样的谎话连篇、独断专行的官吏,受尽凌辱,有过如此遭遇的人并不在少数。

据民俗学者介绍,世界各国都有一个风俗,即在收割谷物时都要在田地里保留少许庄稼,这起源于敬畏大地之神的思想。例如德国人称大地为谷物之母、母亲、麦子新娘、燕麦新娘,英国人则称之为收获女王、秋收贵妇人等,收割完毕后用麦秆编制成野兽的形状,或者将野兽的雕像装饰在田地里。这种标志谷物精灵的野兽多种多样,在欧洲各国以兔子像为最多,原因详见弗雷泽[41]的名著《金枝》。格佩戈纳其斯曾说月亮女神洛其娜指使兔子守护女人生产。鲍桑尼亚[42]的著作中记载月亮女神向人面授机宜,让他们在兔子逃进的森林中建设了流浪人的露营地。印度古时昌德王打猎时见到一只兔子逃入树林变成了虎,国王断定这是吉兆,预兆显示外邦人误以为这个国家像兔子一样懦弱,当他们来征伐时才发现实质上强大如虎。于是国王决定在此地兴建阿格拉堡。英国少女相信在每月第一天说第一句话时,如果高呼白兔的名字,这个月就会交好运。如果在烟囱下呼叫效果最好,贵重礼物会随之而来。[43]日本的《古事记》中有大国主神从他的兄弟那里救出了饱受煎熬的兔子之后得到善报的故事。以上这些都是认为兔子是吉兆的事例,相反认为兔子是凶兆的事例也不少。如前所述,这是因为人们认为兔子兼有雌雄两性,生性淫乱,或者认为兔子生性懦弱。[44]除此之外,信奉兔子为图腾的民族相信兔子现身预兆凶信。[45]所有国家和民族的风俗以及信仰都是经过长年累月,经历了无数的灾难,久经曲折才形成的,因此很难确切指出每一个风俗及信仰的起源和成因,只能说人们认为兔子兼有雌雄两性生性淫乱或者生性懦弱或者信奉兔子为图腾,才认定兔子是凶兆。

笔者认为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兔子极其狡猾的特性也是其被视为邪恶之物的一个原因。据猎人讲,外出打猎的途中如果遇见野兔,猎狗会穷追不舍,野兔更会翻转腾挪不断躲闪,于是猎狗疲惫不堪异常兴奋,不服从主人的命令,所以猎人在途中遇到了野兔大多中途返回。在熊野地区不但是中途看到野兔,就是听到兔子的名字都会原路返回。阿博德在书中介绍,马其顿人认为遇到野兔在眼前横过道路是最大的凶兆,旅行的人不论是步行还是骑马,都会马上返回,路遇家兔和蛇也是一样。苏格兰人和美国人也是如此。在希腊累斯博斯岛,人们认为在路上见到家兔是凶兆,而见到蛇则是吉兆。英国的布朗(17世纪人)曾经说:“当时六十岁以上的人大多迷信遇到野兔在眼前横过道路是凶兆。”赫姆附加说明,和孕妇一起出门时遇到野兔在眼前横穿道路,便会撕开孕妇的衣服来辟邪。福法尔郡的渔民出海打鱼的途中,如果见到野兔横穿道路便中止出航。[46]康沃尔的矿工去淘金的路上,如果遇到家兔或老太婆则中途返回。[47]忌讳在途中遇到野兔横穿道路的风俗除了欧洲之外,印度、拉普兰[48]、阿拉伯、南非等地都有。[49]在希腊,如果遇到这个场面,这个人便会止步,等没有遇到兔子横穿过道路之后才敢重新行走。[50]

瑞典人相信5月1日妖怪会变成黑兔来牛舍偷窃牛奶,因此这一天将牛关在牛舍里,用硫黄烟熏驱赶妖怪。这一天不会派放牛娃去放牛,而是主人亲自跟随牛群出外并仔细观察。如果发现牛身上有创伤,就会认定是妖魔在作怪,便用打火石在牛背的上方不停地打出火星驱邪。人们认为妖怪附身在黑兔上,一般的鸟枪弹丸打不死,必须使用银弹或钢珠才能置其于死地。[51]以前熊野地区的猎人每个人都有三粒保命子弹,这种子弹由铁铸造,上面刻着咒文,当遭遇到巨大的蟒蛇等关键时刻才肯使用。在伊势地区一个叫巨势的地方,有一块方圆四里的从未砍伐过的深山老林,有一个男人在此烧炭,有一年的10月15日他要下山到山下的村子里,正巧男人的妻子生孩子。于是男人步行二里半到巨势采药,当他返回来之后发现屋外有一个硕大的脚印,房门口有血滴,屋内空无一人。男人察觉情形不妙便抓起猎枪寻迹追踪,进山之后发现一只巨大的白猿已经吃掉了新生婴儿,用一只手抓住女人的头发行走如飞。听到男人的叫声,白猿将女人挂在树枝上回头张望,然后又从树上摘下女人,打算咬断喉咙。说时迟那时快,男人举枪打死了这只怪兽,但是白猿身躯硕大,无法将其背回家,于是猎人割下尾巴回去。那条尾巴如同僧人的佛掸子一样,白毛纤细,美丽绝伦,据说现在保存在当地的大夫家,这是笔者从亲眼见过此物的人那里听说的。据说猎杀所有的猛兽时都要瞄准其腋下的部位,猎人在紧急情况下要使用铁质子弹。瑞典和日本远隔重洋但是方法极为相似,十分耐人寻味,所以在此略述。在英国的部分地区,传说如果野兔穿过村庄,该村必会有难,即使没有大祸也会有火灾。1908年4月,哈罗市发生大火之前有人曾经看到一只兔子穿过市区。[52]

最后谈及和田垣博士[53]的《兔粪录》,笔者还没有拜读,内容不详,但知道兔粪之中生长各种罕见的菌类,笔者曾经收集了许多种兔粪打算制作图解。据广岛县东南部地区的人介绍,用糖水口服兔粪可以治疗尿床症。笔者的干儿子曾经将兔粪晒干用线串起来谎称是田边地区的佛珠土特产,兜售给来此地的庙宇朝拜的香客。现在的世道是只要有本事赚钱发财,人们就会另眼相待,真是世道难测。

注释

1.参照萨西《随得手录》(1867年)第3章。——原书注

2.参照《本草启蒙》第47章。——原书注

3.译者对照当今的动物学资料无法确认原文相应的学名,因此采用定论的学名。以下北京的兔子学名相同。——译注

4.亚比西尼亚是埃塞俄比亚的旧称,以下为行文方便均译为现代名称。——译注

5.图3是原产于南非的岩兔。——原书注

6.参照伍德《博物画谱》第1卷。——原书注

7.参照赫秦《家兔》第6页。——原书注

8.斯特拉波(Strabo,前64-前23),希腊历史学家、地理学家,被誉为“地理学之父”,著有《地理学》等。——译注

9.肥前平户藩主松浦静山著。文政四年(1821)十一月十七日甲子之夜起稿,故名《甲子夜话》。分3篇共278卷,撰写长达20年。书中笔录了地方大名的趣闻和市井轶事等。——译注

10.参照托马斯·布朗《俗说辨惑》第3卷第17章。——原书注

11.希罗多德,公元前5世纪希腊历史学家,出生在小亚细亚,曾游历各国。著有《历史》一书,有“历史之父”之称。——译注

12.毕嘉(G. Gabiani,1623-1694),意大利耶稣会士。——译注

13.参照阿斯特列《新编纪行航记全集》第4卷第676页。——原书注

14.经译者查原著,该地名为Kalka。1223年,蒙古军曾在迦勒加河大败钦察、罗斯8万联军。——译注

15.参照《甲子夜话》第64卷。——原书注

16.参照萨西《随得手录》第1章和第2章。——原书注

17.参照洛德《瑞典小农生活》(1870 年)第 90 页。——原书注

18.大阿尔伯特(Albertus Magnus,1200-1280),德国神学家,多明我修会的修士,以博学著称,号称“全能博士”。——译注

19.详见克兰·布朗奇《妖怪事典》第4版第283页。——原书注

20.参照《老兔巫术篇》第207页。——原书注

21.详见《本草纲目》第51卷。——原书注

22.《盐尻》的作者是天野信景(1663-1733),他是尾张藩士,自幼研习朱子学,《盐尻》涉及日本史、地理、文学等。——译注

23.参照哈茨利特《信仰与民俗》(1905年)第1卷第305页。——原书注

24.参照《本草启蒙》第47卷。——原书注

25.石勒(274-333),五胡十六国后赵的高祖,出生于现在山西省羯族部落,由山贼首领归顺后成为前赵的将领,329年推翻了前赵朝廷后占据了华北,继而称帝。——译注

26.颠当是指一种地蜘蛛,身长12至18毫米,头大,身体呈红黑色。——译注

27.中井芳楠(1853-1903),出生于和歌山,是明治时期的银行家和教育家,1885年毕业于庆应义塾后在和歌山的藩校执教。1880年进入横滨正金银行后被派驻伦敦,任分行长。此时与南方交往甚密。——译注

28.详见伍德前述的著作。——原书注

29.参照欧文前述著作第230页。——原书注

30.详见华纳《英属中非土著人篇》(1906年)第232页。——原书注

31.参照戈佩尔纳其斯《动物谭原》(1872年)第2卷第8章。——原书注

32.详见前述的克兰·布朗奇著作第284页。——原书注

33.参照《大英百科全书》第11版第2卷。——原书注

34.据查,引用文有误,原文应为“七月一日鼠初游行,以声闻乘教化一切鼠身众生”,文中讲述的不是兔,而是鼠。——译注

35.详见甘邦《作为历史科学的民俗学》第287页。——原书注

36.参照前述的哈茨利特的著作。——原书注

37.详见《民俗学入门》第102页。——原书注

38.详见巴齐《埃及诸神谱》第1卷。——原书注

39.参照《大英百科全书》(第9版)“图腾”条目。——原书注

40.塔斯马尼亚人是澳大利亚东南塔斯马尼亚岛的土著人,自1825年起,白人实施种族灭绝计划,这个岛的居民也由原来的数千人逐渐减少,终于在1876年消亡。——译注

41.弗雷泽(James Frazer,1854-1941),英国人类学家、民族学家、宗教史学家。生于格拉斯哥,先后在利物浦大学及剑桥大学任教。1914年受封为爵士。1920年当选为英国皇家学会会员和英国科学院院士。著有《金枝》《图腾与族外婚》《对永生的信仰与对死者的崇拜》等。——译注

42.鲍桑尼亚是2世纪后半叶希腊的地理学家,曾经旅游各地,撰写了长达10卷的《希腊介绍》,这是了解希腊鼎盛时期的重要历史资料。——译注

43.详见《随笔问答》杂志(1909年)第10辑第11卷。——原书注

44.参照阿博德《马其顿民俗》。——原书注

45.详见甘邦《作为历史科学的民俗学》。——原书注

46.详见哈茨利特《信仰与民俗》(1905年)。——原书注

47.参照泰勒《原始人篇》第1卷第4章。——原书注

48.芬兰北极圈以北的地区,号称“欧洲最后一块原始保留区”,现在是芬兰重要的观光地。——译注

49.参照库克斯的著作第109页。——原书注

50.详见克兰·布朗奇《妖怪事典》。——原书注

51.参照前述洛德的著作。——原书注

52.参照《随笔问答》杂志(1909年6月5日)第458页。——原书注

53.和田垣谦三(1860-1919),出生于但马国(现兵库县),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赴欧洲留学,1883年回国。1886年任帝国大学法科大学教授,主张引入德国的财政学。1898 年转为农科大学教授,后又出任日本女子商业学校、东京商业学校校长。除经济学和法学方面的著作之外,还著有《兔粪录》《吐云录》等随笔。——译注

本文摘自日本博物学家、民俗学家南方熊楠的《生肖奇谭》,澎湃新闻经授权刊载。

《生肖奇谭》,【日】南方熊楠/著 栾殿武/译,湖南人民出版社·浦睿文化,2022年1月版

    责任编辑: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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