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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迎春:公安部要求引导合规文明燃放,郑州改“禁放”为“限放”
1月17日晚,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划定除夕等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河南媒体刊发的评论文章称:今年,郑州能听到鞭炮声了,咱们的年味浓了!
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规定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即:在郑州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的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澎湃新闻注意到,2023年1月17日公安部党委(扩大)会议召开,会议指出,要严密危爆物品管控,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引导群众合规燃放、文明燃放。当天,除郑州宣布以上“限燃令”外,天津多个区也优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度,发布通告允许限时间、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23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的燃放时间包括:
(一)1月21日(除夕)早7时至1月22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
(二)1月22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五)每日早7时至23时;
(三)2月5日(正月十五)早7时至23时。
重污染天气期间和上述规定以外的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关于燃放区域,郑州规定:在本市中原区、二七区、金水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行政区域和郑东新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区域内的下列场所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驻地;
(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三)重要军事设施;
(四)文物保护单位;
(五)学校、幼儿园、医院、敬老院、疗养院;
(六)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
(七)车站(含火车站广场)、机场、铁路沿线安全保护区内、高架路、过街天桥、桥梁、隧道等交通枢纽地区;
(八)输变电、燃气、燃油等能源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九)使用易燃可燃外保温材料的高层建筑、耐火等级较低的建筑物;
(十)公园(广场除外)、绿地、景区、山林、苗圃、草原、湿地、水源保护地等重点防火区;
(十一)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和区域。
不得在居民住宅楼楼道、阳台、窗台、楼顶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鼓励在小区内燃放,确需在小区内燃放,要划定安全区域,由乡镇(街道办)统筹,社区、物业等单位预备管理人员、救援力量和消防器材,确保燃放安全。
另据央广网天津1月17日消息,春节期间,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继续实行全域禁放措施。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宁河区、静海区人民政府优化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制度,发布通告允许限时间、限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例如,微信公众号“美丽武清”1月17日发布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政府通告称,车站、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等禁燃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为限制燃放区域。限制燃放区域内春节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具体时间为:1月21日(除夕)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1月21日(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武清区全域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当天,微信公众号“宝坻融媒”也发布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政府通告称,除各级党政机关及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旅馆、商场、市场、体育场馆、群体集体活动场所、文化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在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除夕当晚可以延长至次日2时。除上述时间外,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此前,辽宁盘锦、大连,山东东营、滨州等地已明确春节期间在部分区域和除夕等个别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近年来,应急管理部、公安部等有关部门积极引导各地方政府权衡利弊、科学评估、听取群众意见,综合考虑大气环境容量、传统习俗等因素,合理制定本地区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科学规划烟花爆竹禁限放区域、时段,避免“禁放”一刀切全面(全区域、全时段)禁放烟花爆竹,鼓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在春节、元宵节、中秋节等重大传统节日期间和庆典活动中组织专业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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