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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男超市喝酒露下体冲女店员做不雅动作,被发现后提裤离开
5月27日清晨,在辽宁大连高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一超市,走进来一个奇怪的男顾客。他先后在店里买了两瓶啤酒,直接打开就喝。年轻的女收银员朝着监控屏幕望了一眼,眼前的情景吓得她花容失色:男顾客已脱掉裤子露出下体,一边喝酒一边对着她做出不雅动作……女收银员连忙拨打电话报警。
男子在超市喝啤酒并脱裤子做出不雅举动。(视频截图)喝着啤酒做出不雅动作
5月27日清晨6点多钟,高新区万达广场金街一超市。20多岁的女收银员周雨(化名)像往常一样,接待着店里的顾客。此时,一个年纪约有40岁的男子走进超市,买了一瓶啤酒。奇怪的是,男子买完啤酒没有离开,而是站在门口打开瓶子就喝。“也许是渴了?可能他喝完就走了。”周雨没有多想,忙着打理手头的活计。
未料,男子喝完这瓶啤酒后,又买了一瓶,而且还是当场打开就喝。男子的举止与其他顾客不太一样,周雨暗自留了心眼,打算通过监控屏幕观察他到底要搞什么名堂。这一望不要紧,眼前的情景把她吓了一跳。男顾客已经把裤子脱掉,一边喝酒一边对着她做出不雅动作。
受害女孩又羞又气
一阵恶心的感觉袭来,周雨又羞又气。此时,她才意识到,自己遇到“变态”了。周雨不敢与男子发生正面接触,于是掏出手机给超市负责人发信息。男子意识到,自己的猥琐举动被女孩发现了,提上裤子离开了超市。周雨当即拨打电话向警方报警。“印象中,这名男子以前曾来店里买过东西,估计他可能住在附近。”超市负责人表示,男子有可能不是第一次这么干了,她希望事情能引起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警惕,以免再次有女性受害。同时,她也希望有关部门能重视此事,将涉案男子绳之以法。
律师说法
女性遇“变态”别惊慌 留存证据并报警
辽宁宏展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刘万昕对此表示,男子的行为已涉嫌违法,应得到法律的惩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或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刘万昕说,女性遇到此种情况不要惊慌,而是要立刻报警并向周围的人求助,同时保留证据,如拍摄其本人照片、其驾驶的车辆等重要信息,以便警方及时出警到现场进行处理。同时,为保护自身安全,女性朋友尽量不要与对方打斗或是斥责其为变态,以防激怒对方引起过激行为。
(原标题:男子在超市喝啤酒脱裤子骚扰女店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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