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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清风微信公众号5月26日消息,2016年6月27日,日喀则市仲巴县纳久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次仁平措利用在日则市区采购办公设备之机,私自驾驶公车从日喀则市区前往聂拉木县亚来乡亚来村办理私事。2017年4月,次仁平措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个人承担公车私用期间产生的车辆油料费及磨损费。
(原题为《日喀则一名干部因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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