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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版诊疗方案为何调整出院标准?国家卫健委回应
1月9日下午,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召开新闻发布会,主题为“介绍第十版诊疗方案有关情况”。国家卫健委医疗应急司、国家中医药局医政司负责同志,有关医疗机构负责同志及专家出席。
会上,有记者提问,第十版诊疗方案中对于出院标准做了较大的变化,比如体温恢复正常三天改为一天,请问这样的变化是为了缩短患者的住院时间吗?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应急司司长郭燕红介绍,第十版的诊疗方案对于患者的出院标准做出了比较大的调整,这个调整主要基于现在防控策略的调整和临床治疗相关的疗程进行的调整,相关的内容结合了大量的临床实践,对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的规律性认识做出的完善。
郭燕红表示,在疫情早期,由于新冠病毒致病力较强,为了减少对人健康的影响,特别是减少进一步感染和传播,我们对新冠病毒感染实行了比较严格的“乙类甲管”措施,包括应收尽收,应治尽治,把患者全部收到定点医院进行隔离治疗。一方面,提高患者的治愈率,另一方面,尽一切可能减少疾病进一步的传播,所以当时的出院标准一方面是考虑患者康复的情况,另一方面更考虑到尽可能减少疾病的传播和相应的感染人群扩大,因此当初的出院标准是对有关核酸检测的标准进行了一系列的要求,同时考虑了临床症状、影像学的改变,同时提出了一些居家观察的系列措施,这些标准一方面是为了减少疫情的扩散和传播,另一方面有利于患者身体进一步的康复。
“随着病毒的不断变异,它的致病力在逐渐的减弱,特别是目前我们对于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因此我们从原来的防感染更多注重防重症,提高医疗救治的水平和能力,对于感染者不再要求集中治疗,可以根据病情,选择居家治疗,到医疗机构门诊治疗或者住院治疗。”郭燕红表示,在新版诊疗方案当中,我们制定出院标准的时候,特别考量了这样一些情况。
在住院患者出院方面,不再对感染者的核酸情况提出相关的要求,而是按照常规疾病诊疗的要求,由临床医生对感染者疾病的情况,康复的情况进行综合的研判,来进行出院的判定。当患者的病情已经恢复到病情明显好转,生命体征平稳,体温正常超过24小时,而且肺部影像学急性渗出性改变,得到明显改善,可以转为口服药治疗,而且没有需要进一步处理并发症的时候,我们的患者就具备了出院的基本条件,由医生进行研判之后考虑出院。这样做,可以大大缩短病人的住院时间,提高医疗资源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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