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科普|“阳了”之后,肿瘤患者该如何用药?

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陈斯斯
2023-01-08 14:29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字号

对于肿瘤患者,“阳了”之后,用药方面有哪些注意事项?这是很多患者关心的问题。

1月8日,中华医学会肿瘤分会肿瘤内科专家委员会副主委、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主任医师胡夕春表示,常规而言,轻型和普通型新冠病毒感染者在出现症状约10天后病毒可被清除,但重症患者或免疫力低下患者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可持续20余天或者更长。

“肿瘤患者通常免疫力低下,尤其那些正在接受放化疗等具有免疫抑制作用治疗的患者。当免疫系统较弱的时候,身体更难以抵抗疾病,不管是治疗期还是康复期,肿瘤患者感染新冠后转重症的风险也高于普通人群。因此,肿瘤患者要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被感染的风险。”胡夕春表示。

上述专家进一步指出,对于正在接受对免疫功能有抑制作用的抗肿瘤治疗的患者,治疗期间同时感染新冠病毒,其治疗措施不可一概而论,而是应该针对不同患者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如果肿瘤病情稳定、身体状况较好,可常规居家治疗;如果合并严重粒细胞和淋巴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骨髓抑制的情况,或伴随出现较为严重的心肝肺肾脑等脏器功能不全的情况,需积极就医治疗。

“目前根据患者肿瘤疾病状态,同时还需要评估肿瘤治疗的紧急性。绝大多数情况下,抗肿瘤治疗可以等到病毒清除后再启动。如出现肿瘤急症如心包积液、病理性骨折、颅内高压等,则需优先处理肿瘤急症。”胡夕春强调。

胡夕春还表示,如果为轻型或普通型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接受靶向治疗、长效生物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放射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则建议从首次阳性检测结果日期起暂停至少10天,直到症状好转,并且在不使用退烧药的情况下体温正常至少24小时,之后开始或恢复原计划的抗肿瘤治疗;对于计划接受化疗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从首次阳性检测结果日期起暂停至少14天,直到症状好转,并且在不使用退烧药的情况下体温正常至少24小时,之后开始或恢复原计划的抗肿瘤治疗;对于计划接受造血干细胞移植(HCT)或CAR-T细胞治疗的肿瘤患者,建议从首次阳性检测结果日期起暂停至少14天,直到症状好转,并且在不使用退烧药的情况下体温正常至少24小时,之后开始或恢复原计划的抗肿瘤治疗。如果为重型或危重型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无论接受任何抗肿瘤治疗,建议从首次阳性检测结果日期起暂停至少20天,直到症状好转,并且在不使用退烧药的情况下体温正常至少24小时,之后开始或恢复原计划的抗肿瘤治疗。

胡夕春说,不同类型的抗肿瘤药物对免疫功能和人体病毒清除的影响也是不同的。一些抗肿瘤药物患者既往长时间应用且无不良反应,是可以考虑和抗病毒治疗同时进行的,如内分泌治疗药物、和不降低中性粒细胞和/或淋巴细胞数量的、或无免疫抑制作用的靶向治疗药物等。

此外,胡夕春还提醒,需要注意的是,肿瘤患者尤其是晚期肿瘤患者本身处于高凝状态,血栓栓塞事件发生的风险和危害较大,而新冠病毒感染可能进一步增加血栓的风险,因此,适当的抗凝治疗对新冠病毒感染和肿瘤治疗均有益,尤其针对卧床患者。但由于抗凝药物本身有增加出血的风险,因此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肿瘤内科副主任医师王辰辰同时表示,不同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也需要引起重视。例如,Paxlovid作为抗病毒药物,其本身是CYP3A4的强抑制剂,经过此酶代谢的抗肿瘤药物就需重点关注。如Paxlovid可增加地塞米松血药浓度;Paxlovid与利伐沙班、氯吡格雷、他汀类、他克莫司、依维莫司、伏美替尼、多潘立酮、胺碘酮等药物都有不良相互作用,在使用时需要注意。如果是居家自行用药,建议用药前仔细阅读药物说明书。

上述2位专家均表示,总体而言,抗肿瘤治疗的启动,需要根据患者感染后的恢复情况、肿瘤疾病的分期、抗肿瘤治疗的目标来调整,制定个体化的治疗策略,旨在减少并发症,降低脏器不良反应。在同等疗效的前提下,肿瘤科医生在新冠病毒大流行期间一般会优先选择口服药物和周期较长的方案,并充分利用门诊方式、日间诊疗模式,减少肿瘤患者在院停留时间及来院次数,给患者提供更多便捷。通常而言,接受减量和调整方案治疗的患者其总体预后与维持原治疗方案的患者相当。肿瘤患者及家属在新冠病毒感染期间也需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情况,通过线下就诊、互联网门诊等多种方式与医生及时沟通,争取顺利渡过病毒感染期,做一个“阳康”的肿瘤患者。

    责任编辑:林子尧
    图片编辑:陈飞燕
    校对:张亮亮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