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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要求游客买茶叶和床垫,厦门一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
厦门市旅发委昨日(5月21日)向厦门日报证实,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未签订旅游合同,厦门拥湖旅游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罚款35万元,一名涉事导游被罚款2万元、暂扣导游证30天。
事情缘起于一封市民的举报信――该市民与来厦游玩的亲戚报团参加了低价“一日游”,说好去鼓浪屿,结果被带进茶叶店和乳胶店。导游变相强制要求游客购买劣质茶叶和高价乳胶床垫,称“不购物就不去景点”,严重影响了厦门旅游形象。
游客在购物中心门口集合。市长庄稼汉收到举报信后高度重视,做出批示。市公安局、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行动,严厉查处涉事旅游公司。
昨日,相关部门向本报记者讲述了案件查处经过,揭秘其幕后的种种套路,提醒更多游客小心所谓的低价“一日游”。
一封来信
讲述不愉快的“低价游”
“所谓的‘鼓浪屿一日游’,是一大早被叫上车去环岛路买茶叶,还说要配合政府去购买床垫……希望严惩那些不法分子,还游客一个清新、美丽的厦门……”这是一封市民陈明(化名)的来信,他在信中讲述了自己和亲戚遭遇“低价游”的不愉快经历。
今年3月份,陈明的亲戚来厦门游玩,因为网上预订不到上鼓浪屿的船票,就报名参加了拥湖旅游公司的低价“鼓浪屿一日游”。当天,陈明和亲戚憧憬着踏上“钢琴之岛”鼓浪屿,不料一大早却被导游拉到位于环岛路的一家茶叶店和自贸时代广场的一家乳胶店。
陈明在信中说,在导游的变相胁迫下,有游客买了劣质茶叶,有游客花了5万元购买了3张据称是泰国乳胶床垫。陈明还在信中揭露了旅游公司违法囤积厦鼓轮渡船票等行为。
一则批示
相关部门展开雷霆行动
这封来自市民的举报信,引起了厦门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市长庄稼汉在信上做出批示,要求严肃查处。相关部门迅速展开行动。
“我们在线索串并中发现,受害者不止这名写信的市民。”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办民警告诉记者。为了掌握违法证据,4月初,治安支队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在拥湖旅游公司组织的198元“鼓浪屿一日游”中,游客被拉到自贸时代广场买乳胶床垫。而在曾厝垵客栈的50元“一日游”中,游客则被拉到曾厝垵的一家茶叶店买茶叶。其间,导游故意耽搁时间,一直到游客购买了乳胶床垫或茶叶,才带团前往鼓浪屿。以上事实与举报信中所述相同。
在鼓浪屿上,导游又故意贬低日光岩、皓月园等标志性景点,转而卖力推荐一些知名度低、收费高的小景点,线路组合价从140元到398元不等。
“推荐这些小景点,目的是为了赚取门票回扣。”旅游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分析说。
一次查处
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栽了
掌握大量证据后,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对涉事旅行社和相关人员进行查处。
据市旅发委调查,拥湖旅游公司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元某作为带团导游获取购物店给予的回佣;厦门佰廉国旅法定代表人李某受拥湖旅游公司委托,在携程网发布“厦门鼓浪屿一日游”相关产品宣传网页,以上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30万元;元某被没收违法所得,罚款2万元并暂扣导游证30天;李某被责令改正,罚款1万元。此外,拥湖旅游公司还因未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相关规定,被责令改正并罚款5万元。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场行动
三个月专项整治净化旅游环境
在查处拥湖旅游公司、震慑违法行为的同时,市旅发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将从本月起到8月份,在全市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不合理低价游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厦门旅游消费环境。
整治行动包括严打旅行社为招徕游客发布的低价产品信息和虚假宣传、误导游客的行为,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或通过安排购物、另行付费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等。此外,旅游购物场所违法行为也成为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相关部门将对全市所有旅游购物场所进行全覆盖检查,全面排查旅游购物场所商业贿赂、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偷税漏税等问题。
(原题为《组织不合理低价游 拥湖旅游公司被责令停业整顿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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