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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店售假53万元,法院判令售假者在电商平台主页登道歉声明
“我们的售假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和淘宝网的商誉,在此我们向平台的消费者、诚信经营的商家及淘宝网致歉。”5月22日,淘宝网首页公告栏挂出一份道歉声明,署名是三名在淘宝平台售假的网店经营者。
三被告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的手写致歉声明。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2日从阿里巴巴集团平台治理部了解到,“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是浙江义乌市法院对这三名售假者作出的判决中的一项,也是首起判决售假者在电商平台致歉的案例。
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谢某某、张某某在淘宝网店销售假冒“VANS”鞋53万余元,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各处罚金30万元。2017年8月,谢某某、张某某,以及为其售假提供账号的苏某某三人再被淘宝网以恶意售假损害商誉为由告上法庭。
《淘宝服务协议》第4.2条明确约定,用户不能销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义乌法院审理认为,谢某某、张某某明知淘宝网上不允许出售假货,仍在其上面销售假冒品牌鞋子,属违约行为;苏某某将注册的网店提供给他们售假,也属违约。这妨害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公平竞争和原告的商誉。
今年3月,义乌法院作出判决:三被告赔偿淘宝网损失1万元、合理支出(律师费)2.5万元,并在淘宝网主页上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法院判决书显示,淘宝网向法院提起的致歉诉求为“连续一周在《法制日报》、《中国消费者报》、新浪网、网易网等媒体的显著位置赔礼道歉”,法院认为,淘宝要求道歉消除影响的诉请于法有据,鉴于售假行为发生于淘宝网内,所以判决被告在淘宝网主页上赔礼道歉。
警方查获销售假冒“VANS”鞋子的现场。“我们尊重法院的判决。少数不法商家的售假行为,不仅损害了平台的商誉,更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损害了绝大多数诚信守法商家的权益,破坏了公平竞争秩序。” 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孙军工对此表示,义乌法院判决售假者在淘宝网刊登致歉声明,是司法机关灵活运用法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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