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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年该不该放烟花”又成热议,看看历史中的烟花爆竹

2023-01-05 16:33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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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文史君 浩然文史 收录于合集#传统文化 181 个 #中国古代史 894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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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中的年味儿

岁暮天寒,无论是刚刚过去的跨年夜,还是即将到来的除夕夜,近几年的年节少了烟花爆竹声音与火花的烘托,已经略显寂静,不少民众都有今不胜昔之感。然而,今年跨年夜全国各地都有燃放烟花爆竹的视频流出,烟花璀璨,爆竹冲天,随之而来的就是部分地区允许在规定时间、规定地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长沙政协委员也提议恢复每周六橘子洲头的烟火表演,但也有一些地方表示要坚决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斗争到底。三年疫情的阴霾之下,人们渴望过一个有年味儿的年,一个有爆竹声声的年,人们希望当将来孩子学到“爆竹声声辞旧岁”的时候,不会问老师:“爆竹是什么?”于是,新一轮关于“过年该不该燃放烟花爆竹?”的争论,再次在网络上逐浪腾高。我们不妨在了解古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好好地思考如上问题。

媒体关于部分地区可在规定时间燃放烟花的报道

一、历史中的烟花爆竹

烟花爆竹在中国起源甚早,与中国绝大多数民俗相同,烟花爆竹的燃放也与驱邪禳灾息息相关。追溯爆竹的起源,《诗经·小雅·庭燎》有“庭燎晰晰,君子至止”的记载,“庭燎”是将竹子、草或麻杆捆扎在一起燃烧,“晰晰”就是火烧竹子的声音。至于为什么要这样做,东方朔的《神异经》中有记载:“西方深山中有山臊,犯人则病。人以竹着火中,烨檏有声,则山臊惊走。”在原始社会与野兽的斗争当中,先民逐渐发现了野兽怕火受惊则走的现象,而将竹放置火上焚烧发出的爆炸声,恰是驱赶野兽的良方。这些在先民的口耳相传中继承下来,以至于进入到了文字世界,尽管随着时代的发展,古人与野兽直接斗争的机会已经大大减少,但“爆竹能够驱赶野兽”作为一种集体记忆被加以神化,爆竹能够驱赶野兽也成为了能够驱赶邪祟,并逐渐变成一种约定俗成的行为准则。

明 佚名《山海百灵图》局部,弗利尔美术馆藏,《山海经》记载的异兽

成书于南北朝的《荆楚岁时记》中有正月初一“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臊恶鬼”之说,取新年第一天驱赶邪祟之意。记录古时苏州习俗的《吴郡岁华纪丽》中也有“开门爆仗”之说:“守岁筵残,领鸡争唱,已报岁朝。人家开门放爆竹,烨檏作声,寒烟满巷,邻里声相接也,云辟疫疠”,既有“开门爆仗”,那么当然也有“封门爆仗”。

值得注意的是,最为原始的爆竹应当只是一节节的竹子放在火上炙烤,直到后来火药等物的发明,两者相结合才呈现出如今爆仗的模样。成书于宋朝的《事物纪原》中说三国著名的发明家马均始制爆仗,想必是指开始将火药等物运用到爆竹中,此说虽然待考,但依然提醒我们要将现在的爆竹与原始的爆竹区分开来。《通俗编俳优》记载:“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烧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为爆竹。”这里的卷纸为之,应当即是指用纸包裹火药制成爆竹的过程。

北宋 佚名《岁朝图》局部,弗利尔美术馆藏,图中趴在地上的女子正小心翼翼地点燃爆竹

与火药相结合的爆竹逐渐具有了娱乐功能,深受民间百姓乃至达官贵人的欢迎。《东京梦华录》中“除夕”条说“是夜禁中爆竹山呼,声闻于外”,《清稗类钞》中“除夕元旦之风景”条也说“时至中夜,多爆竹声”,而王安石的诗词《元日》中的“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更是成为了千古余唱。

烟花的出现要比爆竹更晚一些,应当出现于人们能够较为熟练地掌握火药技术时。《事物纪原》中说:“火药杂戏始于隋炀帝。孟襄阳谓即火树也。”火药技术比较成熟的时间在隋唐,而唐朝烟花已经十分盛行,唐诗中就频繁出现“烟花”一词。烟花作为一种纯观赏性的物品,它的诞生点缀了节日的夜空,堪称节日的气氛担当。

清 丁观鹏《绘高宗御题范成大爆竹行轴》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二、古人的花样玩法

燃放烟花爆竹的习俗传承千年,若论起玩法,古人可不比现代人差。爆竹最为简单的玩法无非就是点燃然后等其爆炸,古人却可将爆竹与百戏相结合,利用爆竹的爆炸声,既可以烘托气氛,也可以作为不同戏剧之间的分隔,但在何处使用爆竹却富有深意。

《东京梦华录》中有“驾登宝津楼诸军呈百戏”条,是指皇帝临幸宝津楼观看诸军演戏的场景,百戏表演阵容豪华,表演开始时即有军士数百组成“偃月阵”,随后乐起,“数内两人出阵对舞,如击刺之状,一人作奋击之势,一人作僵仆。出场凡五七对,或以枪对牌,剑对牌之类”。当对舞正酣时,一声霹雳声响起,正是有人燃响了爆竹,这声爆竹类似于信号声,在此时响起也富有深意。因为爆竹声响后,随之登场的即是“有假面披发,口吐狼牙烟火,如鬼神状者”,这似乎与爆竹能够驱赶邪祟的功能相对应,这些登场的演员携带锣鼓,边敲边舞,名为“抱锣”。忽然又是一声爆竹声起,“有假面长髯,展裹绿袍靴简,如钟馗像者”登场,与之几乎同时登场的也是“二三瘦瘠、以粉涂身,金睛白面,如髑髅状”的人。此后只要是爆竹声响起,登场的必然是打扮举止怪异的鬼怪神仙,如“烟中有七人,皆披发文身,着青纱短后之衣……谓之‘七圣刀’”,再如“列数十辈,皆假面异服,如祠庙中神鬼塑像,谓之‘歇帐’”。但随着最后一声爆竹声响起,此后登场的基本都是正常的人事杂耍,再也不见鬼神装扮的戏剧。这样的安排不仅令人认为,燃放爆竹以驱赶邪祟的功效如此深入人心,以至于在演戏时若有鬼神出场,都要用爆竹开道或者驱赶之。

明 佚名《明宪宗元宵行乐图》局部,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图中所绘乃是明宪宗观看百戏

古代的烟花技术不输现代,《宛署杂记》中对古代各式各样的烟花有着详细记载:

烟花诸戏,有声者曰响炮,带炮连声者曰三级浪,高起者曰流星,旋绕地上曰地老鼠,筑打有虚实,分量有多寡,有花草人物等形者,花儿名百余种。别有泥函者,曰砂砣儿,以纸函者曰花筒,以筐函者曰花盆,统名为烟火。

从《宛署杂记》的记载就可看出,现代的许多烟花样式在古代就已经出现了,比如“流星”“地老鼠”都是我们比较熟悉的烟花类型。清代乾隆时,秦淮河书舫竞放烟花,乃是当地盛观,所放的烟花名如水鸭、水鼠、满天星、遍地锦、金钱、银台、赛月明、风车滴滴金者,不一而名,可见花样繁多。但是《宛署杂记》的记载过于平淡了一点,多是普通人玩耍之物,古人玩烟花其实也喜欢大场面,《吴郡岁华纪丽》中就记载了燃放烟花的大阵仗:“正月间,各社庙竞放烟火,以架以盒,架高且丈,盒曾至五”。

清 佚名《十二月令图之十二月》局部,台北“故宫博物院”藏,图中所绘即是几个小孩在在燃放烟花

清代咸丰和光绪两朝,官方也喜欢组织盛大的烟花表演。咸丰时,每年的元宵节,官方就会在圆明园宫门前,列烟火数十架,燃放时各式烟火五彩缤纷,争奇斗艳,更为神奇的是,每次烟花燃放后,烟花中还会现出宝塔、楼阁之类的东西,还会有喜鸽从中飞出,可见其设计颇具匠心。光绪年间,在元宵前数日,朝廷就会派人运输烟花,状如麒麟、狮子、五彩凤凰、孔雀和白鹤等祥瑞,烟花燃放时,还会在空中停顿,变换成花,除了光绪帝、慈禧太后观看烟花表演外,还会邀请诸国公使及其夫人参加,烟花虽然并不是中国专属,但在如此盛大的烟花表演面前,诸国公使恐怕也能领略到这个东方古国的魅力,所谓“天花无数月中开,五色祥云绕绛台”,诚如是也。

三、利弊相成

万物阴阳相抱,利弊相成,烟花爆竹的利弊争论,早在古代就已经出现了。对烟花爆竹的危害,古人也有清醒的认识。清人汤来贺在《与张旦复》一文中说:“禁烟花爆竹,以惜硝磺而免火灾”,这说明在古代因烟花爆竹而发生的火灾并不少。

当然,古人主张禁烟花还有更高的考量。古人多认为烟花乃升平之物,即太平时节燃放烟花可见世事和谐,百姓安堵,而不治之世的统治者为了粉饰太平,满足个人享乐之欲,也会燃放烟花,例如我们之前提到的光绪朝烟花表演。古代一场盛大的烟花表演所费不菲,因此不少人都批判烟花乃是劳民伤财之物,主张禁止烟花燃放。刘銮《五石瓠》中有记载,明朝成化年间,皇帝欲大兴烟花表演,编修章懋上书劝谏道,天下动荡,兴办烟花表演可谓劳民伤财。而南明大臣马士英在国家危难之际依然献上了烟花一架,价值五百金,而自从万历、天启以来,各地大臣为取悦皇帝,都大肆制造烟花,这样的行为自然惹得后人发出了“明安得不亡哉”的感慨。

今人主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虽然未上升到国家兴亡的地步,但是燃放烟花爆竹的诸多弊端确实赤裸裸摆在世人面前。首先就是揪人心弦的安全问题,中国的烟花市场巨大,在巨大的利益驱使下,大量的烟花作坊如雨后春笋般冒了出来,如同我们批判地下煤矿一般,这些烟花作坊缺乏安全规章制度,与巨大的利润为伍的往往是巨大的爆炸风险,这一点从历年来全国频发的烟花作坊爆炸案即可看出,更何况烟花爆竹不仅制造有风险,燃放时操作不规范也会引发火灾。其次,燃放烟花爆炸会极大地污染环境,无论是气体污染还是固体污染,这一点从每次燃放完烟花爆竹后留下的满地狼藉即可窥见一斑。

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气体和固体污染

今天,我们所面临的问题应当是“人们对于烟花爆竹的喜爱与燃放烟花爆竹时部分不文明现象”的矛盾,而非整个文明社会与燃放烟花爆竹势不两立的对峙。烟花爆竹与当代甚至未来之间似乎并没有达到剑拔弩张、非你即我的地步。

在欢喜的节庆燃放烟花爆竹已成为中国人的集体记忆,尽管烟花爆竹已经退去了它驱邪禳灾的初衷,但它的娱乐功能却服务了一代又一代中国人,它已经成为一种文化符号,甚至是民族认同的象征。我们希望,当我们的子孙后代读到“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的时候,眼前浮现的是火树银花的美轮美奂。

文史君说

北大著名教授罗新说过:“历史会影响我们的未来,但是真正决定未来的,是我们的现实,是我们当前的立场、意志和选择,以及我们的行动。”在燃放烟花爆竹这个问题上争论不会停息,因为它本身即是利弊相成,若想城市上空重燃烟花,不仅仅需要官方的政策调整,更需要我们每个个体都文明燃放烟花爆竹,这第一步,便可以从带走烟花残骸开始做起。

参考文献

袁景澜:《吴郡岁华纪丽》,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

徐柯:《清稗类钞》,中华书局,2010年。

宗懔:《荆楚岁时记》,山西人民出版社,1987年。

肖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之正当性——民族文化认同的符号象征》,《法学杂志》2008年第1期。

(作者:浩然文史·景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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