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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加拿大国庆节“唱反调”:“侨耻日”与近代北美华人移民

朱联璧
2018-07-02 15:42
来源:《加拿大国庆节的诞生与发展(1867-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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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下半叶,英属哥伦比亚尚未正式成为加拿大联邦的一部分时,当地华人就开始注资在当地举行的加拿大国庆节庆祝活动。中式灯笼出现在了街头装饰中。自19世纪晚期起,当地民众和政府要求联邦政府出于保护国家和国民的利益的目的,逐步增加中国劳工入境加拿大的难度,并向华工课收重税。减少来自亚洲和其他非欧洲裔的移民的数量,可以增加欧洲裔移民及其后代在人口中的比重,有助于提高其国民的同质性。

进入20世纪后,加拿大联邦政府接连不断地颁布限制中国工人入境的法案,其中以《1923年中国移民法》(The Chinese Immigration Act, 1923)(后文简称《移民法》)最为严苛,不仅严格限制中国人赴加工作,也要求已经生活在加拿大的人,无论是否出生在加拿大,都在当地重新登记。对此,无论是会否获得国籍的华人都极为不满,便将《移民法》生效之日定名“耻辱日”(后文称侨耻日)。

由于当天恰好是7月1日,也就是加拿大的国庆节自治领日(Dominion Day),让侨耻日的纪念活动和自治领日的庆祝活动在时间上重合,进而带来一系列值得探讨的问题。

当地时间7月1日,全加华人联会(安大略区)在加拿大第一大城市多伦多市中心举行大游行,庆祝加拿大151周年国庆。图为老侨击鼓引领方阵行进。 中新社记者 余瑞冬 摄

华工在加拿大的境遇(1881-1923)

在解说侨耻日的产生之前,先简要介绍19世纪晚期开始华人在加拿大的境遇,以及这一社群的构成。由于这一时期有关加拿大华人的史料稀缺,后文将主要依靠在温哥华发行的最有影响力的中文报纸《大汉公报》展现侨耻日的情况。

20世纪初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多数来自广东省,但人口流动性大,构成较为复杂。根据加拿大1921年《自治领统计年鉴》,1921年在加华人总数为39,587人,占加拿大人口总数的0.45%,比1910年净增11,756人。但从海关提供的出入境时缴纳人头税的人数来看,这一时期加拿大华人抵达的人数净减6,655人。考虑到此时在加华人的男女比例为15:1,儿童占12.3%,且只有少数人出生在加拿大,因此净增人数中大部分不是自然增长的人口,而是未缴纳人头税,或以偷渡的方式抵达加拿大的华人。旅加华人中,多数来自广东台山、新会、开平和恩平,其中又以台山人最多。1884年,台山人占据在加华人总数的22.9%,且这一情况一直延续到了20世纪中期。

华人来到加拿大后首选的定居点是相距100多公里的英属哥伦比亚省温哥华市和维多利亚市。直到1951年之前,半数在加华人定居英属哥伦比省。由于两市地广人稀,华人在当地人口的比重极高。1911年,温哥华共有华人3,559名,占全市人口的3.45%,维多利亚市共有华人3,458,占全市人口的10.92%。这一比例维持到了20世纪30年代。而在《移民法》颁布后,在加华人人口规模缩小,且仅有不到四分之一的人可以入籍。在1947年《移民法》被废止后,根据1951年的人口普查数据,在加华人的人数还未达到1921年的水平。这与当时华人多数希望去世后能回故乡安葬,或是赚钱后衣锦还乡,且在当地建立家庭难度极大有关,因此与原有的血缘和乡缘网络联系密切,在遇到入籍和移民的阻力后,不再愿意长留加拿大,在《移民法》生效期间回国。因此,这一时期的旅加华人对母国的认同超过对接纳国的认同,进而可能造成两种认同之间的碰撞。

尽管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的移民潮中前往加拿大的人数只占外流人口总数中的极小一部分,但清政府要求美国驻外机构协助华人建立社团。1884年,清政府要求驻旧金山领馆在维多利亚市建立中华会馆总馆,协助华工对抗当地日益严苛的征收人头税的法案。该馆成立后,呼吁在加华人每人出资2加元,在各地自建中华会馆,但其他会馆和总馆之间相互独立。其他华人团体也在这一时期发展,有基于血缘、乡缘和行业的团体,也有带政治目标的机构,与同一时期加拿大的情况相似。加拿大致公堂在1886年建立,并将总部建在维多利亚。1908年,清政府在加拿大首都渥太华和温哥华建立了领事馆,让温哥华成为了加拿大西部唯一受到官方力量直接影响的区域。在《移民法》颁布前,这些机构以不同的方式合作,为改善华人境遇寻求出路。办报便是其中之一。

前述《大汉公报》为致公堂的机关报,冯自由曾担任主笔。国民党的机关报《醒华日报》则在多伦多出版。从影响力和报纸内容的丰富程度来说,《大汉公报》都胜《醒华日报》一筹,尤其该报详细记录了英属哥伦比亚省的华人的生活,以及加拿大和中国国内的新闻。在有关侨耻日的报道上,《大汉公报》提供了极为丰富且不可多得的材料。加上以中华会馆为代表的华人社团很少留下资料,且自《移民法》实施后官方史料也鲜少留存,导致报刊史料之外的旁证稀缺,故只能从《大汉公报》和英文报纸中留下的记载梳理关于侨耻日的历史。

目前关于《大汉公报》不同时期编写团队的史料几乎没有留存,但笔者留意到报纸上所用加拿大地名译名大多为粤语(或台山话)音译。黎全恩等人在编写《加拿大华侨移民史》时以附录形式指出台山人特有的地名译名,如点问顿(Edmonton)、夏路弗(Halifax)、冚问顿(Hamilton)、满地可(Montreal)、二埠(New Westminster)、柯杜和(Ottawa)、古壁(Quebec)等。而Vancouver和Victoria的译法则有两种,一种与官话尚可互通(温哥[高]华/维多利),另一种则仅限于粤语方言读音(云高华/域多利),后者出现的频率高于前者。由此也可以推测,《大汉公报》新闻编写团队成员以台山人为主,但该团队也受到了官方译名的影响,当地的华人人口不仅数量多,也较为多元。

另一存在一实多名现象的地名术语是Canada,当时译为加拿大或坎拿大。相比之下,《大汉公报》在使用其他地名译名时集中使用台山话音译,但在使用该词译名时混用严重。分析混用的原因有助于理解《大汉公报》的编辑团队的构成和立场,故后文将稍费笔墨加以说明。

史有为在《汉语外来词》中认为,译名中特定字的读音可以推导出使用译法的群体所在的方言区。其中,会影响生活在晚清至20世纪中期加拿大华人的方言区为吴语、粤语、闽语和北京官话四个方言区。加拿大与坎拿大两个译名的分歧点在开头的“Ca”的发音上,四种方言对应的拼音如下:

表1:加与坎在不同方言中的读音

可见,当时使用闽语的人可能无法区分加拿大与坎拿大的读音差异,使用粤语和吴语的人则会倾向于使用加拿大,使用北方官话的人更可能使用坎拿大。这一推断也可以通过历史文本得到应证,见下表所示:

表2:明清典籍中Canada的译法

19世纪晚期的中文报刊,如《教会新报》及其后继者《万国公报》和《申报》都采用“加那大”或“加拿大”。但1893年之后,蔡尔康担任主笔的《万国公报》转用“坎拿大”作为译名。此后,数篇意在规范译名的文章中,也大多使用这一译法。政要如李鸿章也在电文中使用此译,可推测清朝官员多用“坎拿大”。在1935年开始推行国语教材之后,加拿大成为优势译法,“坎拿大”在报刊和书籍上出现的数量骤减。

从1906年到1928年晚清到北洋政府时期涉及加拿大华人的官方史料中,包含了八任加拿大总领事与政府的书信往来。其中留书最多的是受训于京师同文馆的湖南人杨书雯,与之长期共事的副领事是广东台山人赵宗壇。值得一提的是,外交官员无论祖籍,都严格使用坎拿大作为译名。而使用加拿大的大多出自加拿大的华人团体(如维多利亚和温哥华的中国会馆总馆、会馆和华商总会),甚至在信笺纸上都印有“加拿大”。

由此可以推断,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倾向于根据自己的方言选择使用“加拿大”,而与政府有联系的外交人员多数使用“坎拿大”。

由于《移民法》实施后严格限制华人入境,导致生活在加拿大的华人形成了封闭的语言龛。因此,在称呼加拿大时使用那种译法,也可作为推测从19世纪晚期到20世纪中期报纸文章作者和立场的依据。

侨耻日的诞生(1924-1926)

在《移民法》于1923年7月1日生效前,以杨书雯为代表的中国驻加拿大外交官多方奔走,试图阻止法案在加拿大议会下院通过,但并未获得成功。此后,仅五类人可以入境加拿大,包括外交人员、在加拿大出生的华裔后代、移民和殖民部长级官员认可的商人、在加拿大大学就读的学生,以及领取过离境证的华人。领取离境证后两年内,华人必须返回加拿大。对于当时的华人而言,领取离境证极为困难,入籍加拿大也极为困难。且该法要求所有在加华人在1924年6月30日完成重新登记,让许多以偷渡和顶替的方式入境加拿大的人被迫选择离境,从而避免补缴相当于普通劳工十年净收入总和的人头税。

新法案实施后,华侨致信《温哥华太阳报》表达不满,但无收效。1924年4月20日新任加拿大总领事罗昌抵达维多利亚市并发表演讲。被华人问起如何看待《移民法》时,他表示中国政府已知晓此事。未来更重要的是维持两国经济关系。这引起了《大汉公报》主笔们的不满,之后几日频繁发表论说,向罗昌隔空喊话,强调移民法是“苛例”,不是为了“保护加属各口岸移民”而颁行。

自鸦片战争后,知耻志耻已经成为了中国精英话语的一部分。部分旅加华人曾在国内接受教育,熟悉这套话语,也熟知典籍中的“知耻而后勇”。《二十一条》签署后,签约的5月9日被认定为国耻日。20世纪10年代起,加拿大华人开始了纪念5月9日国耻日的活动。

在罗昌抵达维多利亚当天,当地华侨开始酝酿创设侨耻日,希望华人铭记这部法律给他们带来的巨大伤害。侨耻日的“耻”既指耻辱,也指加拿大政府的政策无耻。易言之,侨耻日的观念基础来自中国传统文化和当时中国的政治语境,形式上与这一时期其他华人纪念活动类似。

创设侨耻日之前,《大汉公报》每年都会刊发布告,告知读者加拿大国庆休刊事宜,也会刊发对自治领日的评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该报对自治领日活动的强调也和英文报刊一致,即一方面指出这天要纪念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加拿大人为英帝国而战,另一方面也留意到温哥华市内政府部门和商铺全部休假,公园游人如织,完整呈现节日的纪念性和娱乐性。

1917年联邦建国五十周年金禧庆典到来时,《大汉公报》将温哥华即将举行的巡游活动的线路、音乐表演的曲目和参加活动的政要名单悉数说明。这些信息很可能翻译自当地英文报刊,为华人参与活动提供信息。直到1922年,《大汉公报》一如既往地告知读者和自治领日有关的休假规则。《移民法》施行当年,《大汉公报》在自治领日过后介绍了庆祝情况,且比起以往更为详细。就连当时力主排华的退伍军人参与巡游的情况也被积极报道,丝毫未表现出对该群体的不满,报道口径与英文媒体一致。换言之,该报一直都是接纳国的现实与移民诉求的交汇之处,也提供了协助移民融入所在地社群生活的信息。加之该报仅与致公堂有直属关系,也让其他机构团体的诉求并存于新闻中。

台山人李勉臣首创了侨耻日的概念,并得到了诸多机构的支持。在对纪念日的性质讨论中,逐步确定了其作为自治领日对手的身份,进而发展成对所有旅加华人的潜在约束。

1924年4月20日,李勉臣在维多利亚市的北京楼饭店设宴,邀请当地知名华人商议如何举行“七一华侨纪念苛例会”。他计划由各华人团体起草活动方案,随后把方案交给当地中华会馆,再在各地召开全体华侨大会,确认地方活动的仪式。这种立足社团、落实地方的筹备方式与同一时期自治领日活动并无二致。当天的讨论结束后,所拟定的草案刊发在了《大汉公报》上。草案中既包括旅加华工的开拓史,也控诉了民国政府外交无能,华人只能志耻,期盼未来能改善境遇。参与联署的机构包括维多利亚市的致公堂总堂、中华民国驻维多利亚华侨抗争移民苛例总局、加拿大维多利亚同源会[即维多利亚华裔加拿大人俱乐部(Chinese Canadian Club)],维多利亚适适轩与宪政党。草案中也宣布了纪念活动的召开办法:

每年七月一日开演说会志哀。第一次纪念,拍电中国内地各团体或撰述详情,寄登内地各报,以英文撰成此种耻辱纪念新闻,寄登地方以上西报,余事一概勿涉,免犯地方法律。

坎邦以发展太平洋商务为宗旨,此乃坎人之事,但此例不甚相合。

上文表现出,主办方既希望活动能在加拿大和中国都有知晓度,但也不希望和加拿大政府产生冲突。其中使用“坎邦”称呼加拿大,有外交辞令的意味。活动也被设定为时间确定的常态化活动,并未顾及在加拿大国庆节举办有抗议目标的集会可能引发当地民众不满。

从国际形势而言,这一时期美国、俄国、墨西哥等国都进一步限制华人移民入境。其中美国政府同时排斥的还有日本移民。《大汉公报》由此建议建立泛美洲的有色人种同盟,意味着华人要与日本人结盟,而这与纪念因《二十一条》诞生的国耻日的目标实则相互矛盾。

与此同时,罗昌抵达渥太华履新,参加了当地致公堂举行的欢迎活动。罗昌在活动中表示已知悉华人境遇,但希望同胞遵纪守法。随后,致公堂的负责人刘光祖宣读了举办侨耻日纪念活动的计划。从随后活动的报道来看,渥太华的总领事并未参与侨耻日活动,但温哥华的领事偶尔参与,从侧面展现出该纪念日的民间性。

在所有组织侨耻日活动的机构中,各地中华会馆占据主导。1924年5月4日,维多利亚中华总会馆召开会议,确认了当年7月1日举行纪念活动的办法。参会者一致同意由中华会馆总馆组织维多利亚的纪念活动:

一通电国内各界,二撰华字新闻及传单类寄登国内各报,全时各埠撰英字新闻,投登地方西报。三编辑七一纪念史。四各埠华商店及各报馆,每年所刊之月份牌,书名七月一日耻辱纪念日字样。五每届纪念日,凡属华侨,皆佩一耻辱纪念等字义之襟章。六组织委员会,专理进行事宜”,随后选举了筹备委员会。

可见组织活动的方案完善,兼顾对组织、仪式和宣传的考虑,并具有明显的纪念性和政治目标。

5月22日,维多利亚中华会馆总馆再度召开会议,确立了十二人委员名单,代表不同地区的不同华人机构,并明确了各人分工。李勉臣和该馆总干事兼致公堂书记罗超然以全权代表身份前往温哥华,拜谒各类团体、学校、报社与政府机关,请这些机构支持侨耻日的宣传活动,并邀请戏班义演募款。其他委员负责撰写新闻稿和传单,并在维多利亚与温哥华派发。这种组织方式与金禧庆典一致,考虑到了成员在社群内的代表性。而且,北京政府的官员并不在其中,这与罗超然此前刊发的公开信所表达的内容一致,即民国政府并不会为改善华人在加拿大的境遇提供实质性帮助。华人因此只能与“热心公益、匡扶大义”的致公堂和中华会馆一起参加纪念活动,以“争回人格、树我党势”。

不过,李勉臣和罗超然的募款活动并不顺利。在与祝民安班接洽后,戏班称刚到维多利亚不久,且即将赴纽约演出,因此无法义演。两人和其他中华会馆的成员只得向当地华人机构与华商募款。最终,维多利亚市的华人驳例局,即专门组织抗议抵制《移民法》的机构负责出资,钱款来自华侨捐助。该机构认为侨耻日纪念活动与本机构目标一致,因而选择注资合作。

抵达温哥华后,李勉臣和罗超然与当地中华会馆和其他主要团体的领导人会面,确认当地机构会组织工人和商人佩戴侨耻纪念徽章并休工休市,组织学校学生和华人参加以铭记“侨耻国耻”为主题的演讲活动。这时组织方已明确将7月1日休假的原因归为纪念侨耻,而非以往遵守地方法律休假,看似是活动主办方赋予纪念日以休假功能。而且,活动的纪念目标从侨耻扩大到了国耻,将加拿大联邦对华人移民的限制提高到侮辱中国的高度。这可以看成是为了获得更多支持者而选择的策略,也可能仅仅是为了与已经存在的国耻纪念活动衔接,扩大参与者的认可度。

《大汉公报》从这时开始配合侨耻日活动的宣传,以社论形式讲述加拿大华人如何受到当地移民法案所带来的屈辱,并指出除了活动的组织者之外,其他团体响应不够积极,国内对加拿大华人声援的力度太弱,更担忧华人一旦放弃抗争,就会被加拿大社会讥笑为“五分钟热度,益令人轻侮,或将再加愈苛于今者之例于吾人”,因此需要加强宣传,获得更多经济和道义上的支持。社论确认活动形式仅限于集会演讲,不升挂中英国旗,不触及当地法律,所以也不会受到地方政府阻挠,以打消华人对参与活动可能会引发当局不满的担忧来参与活动。可见侨耻日在此时仍是华人精英的创造,是试图唤起华人的耻辱仪式。随后《大汉公报》刊发的社论作者大多来自维多利亚,表明活动的推动力来源。

为推广侨耻日的理念,维多利亚中华会馆总馆还利用了“班本”这种粤剧文体进行宣传,将对《移民法》的控诉浓缩在800字内,制成传单在当地发放。虽然失去了戏班的支持,维多利亚的华人精英依然将戏剧这种大众娱乐形式作为推广侨耻日活动的手段,以娱乐活动为形式表达纪念性和政治性的内涵。作为倡立侨耻日的机构,中华会馆总馆除了在维多利亚组织默哀、演讲、向当地英文报刊投稿讲述纪念活动、监督民众不悬挂国旗并佩戴纪念章之外,也要负责向国内报刊通告此事,并让当地华文报纸和中文月份牌都加入“七一耻辱纪念日”字样。如此安排意味着,侨耻日主要功能是对内志耻,而非对加拿大政府发表诉求,并没有抗争的目的,也几乎不介入加拿大的公共领域。

对于中华会馆对侨耻纪念日的安排,来自北京政府的外交官并不认可。温哥华领事林葆恒在1924年6月初接受《大汉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加拿大国庆节举行侨耻日活动会让华人面临困境。如果华人:

悬旗开会,则为内苦外欢愉,贻人讥笑,不悬旗则易启人仇视。尤以在坎中坎东各埠,华侨业餐馆者众,该日若不悬旗庆祝,则坏顾客感情,损失生意,犹其余事,更恐不逞之徒,藉口而起暴动,殊非得计,移民例乃去年六月卅日签押,改作六卅纪念,较为合宜云。

林葆恒提供的替代方案希望避免华人因为参与侨耻日活动而与主流社会形成冲突,但他的担忧似乎也缺少合理性。如果加拿大民众愿意遵纪守法,那么根据《自治领日法案》,商人原本就不应在7月1日营业,也就不会影响餐饮业。相反,在6月30日休息才会显得突兀。

拥有公民权的同源会成员廖鸿翔支持林葆恒的建议,理由是华侨在7月1日休假会丧失侨耻日的可见度,并担心华人会因为“合群心里”选择参与自治领日庆祝活动,忽视了侨耻日活动,让加拿大人讥笑。廖鸿翔作为同源会成员,对自治领日的了解确实超过林葆恒,尽管二人结论一致,但他是从侨耻日纪念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价,而非主流社会的观感。他作为为废除《移民法》积极奔走的人士,在侨耻日到来之前不忘呼吁罗昌再与加拿大政府协商,并愿意起诉联邦政府,以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维多利亚中华会馆对此建议的回应强调了侨耻日的民间性,称作为外交官的林葆恒不便参与活动。外交官可以按照外交礼仪悬挂国旗,但无权干涉华侨是否悬挂国旗,并为此援引犹太人亡国之日刚好是一国国庆,犹太人选择“不悬旗,且终日不举火,闭门痛哭,而西人绝不干涉”的例子。

上述对侨耻日日期的争论,表现出倡立节日的群体以“民间性”而非“外交性”定义该纪念日,表现出了民国官方力量与华侨之间的分立。倡立者相信,将活动局限在社群之内就不会引发两国外交争端,这也是在侨耻日举办纪念性活动的可行性所在。各地华人机构如阅读书报社和致公堂等都支持中华会馆选择的日期,认可在7月1日举行活动就是为了明确与自治领日对峙,至此明确了该纪念日作为国庆节对手的身份。

在这一年7月1日到来时,温哥华的侨耻日纪念委员会让筹备委员会中的十余人组成调查团,负责监督华人当天的活动。若发现有华人当天没有佩戴“七一侨耻纪念”襟章,商户没有在窗户上标贴“七一侨耻纪念”,悬挂国旗,或是在公园和街头观看自治领日庆祝活动,唱歌奏乐,会被调查团记录在案,名字会被贴在报纸上公示。如此明确地限制华人参加自治领日活动,并强制参与侨耻日纪念的情况并未在其他地方出现。根据次日《大汉公报》的反馈,温哥华民众确实没有外出观看国庆巡游。尽管就当时调查团的规模而言这一评价的可信度存疑。而且,该报对当地的信息掌握也确实有限,这可以从次日转引《温哥华太阳报》(Vancouver Sun)的消息中看出。这条消息称7月1日参加温哥华侨耻日纪念的人数在3,000人之众,相当于温哥华华人总数的一半,但《大汉公报》并未提供准确数据。

相比之下,维多利亚的纪念活动的公开性和可见性超过其他地区。会馆成员手持“七一纪念各界休业一天”的条幅贴于各家商铺门口。小学生在中国城的街口向华人发放“七一侨耻同胞莫忘”。中华会馆总馆并未强制当地民众参与侨耻日纪念,仅是协助举办活动。市内餐馆和俱乐部均停止了日间的活动。参与组织活动的机构写好宣传横幅,悬挂于机构门前。值得一提的是,当地的活动还走出了华人社区。五间商铺提供小汽车组织巡游,并效仿自治领日花车,在汽车上张贴了红底白字的英文横幅,给了当地人了解华人诉求的机会。车辆开过维多利亚市的主要街道,持续鸣笛,整条线路长14英里。《大汉公报》称,“所过之处,西人观者为之色变,有惊异者,有惭愧者,有谩骂者。惟巡游,秩序极文明,故谩骂者为最少数。散队时已六点余钟矣。”

侨耻日活动结束后的十余天,《大汉公报》持续刊发社论、笔谈和文学作品,鼓励华人拒绝自治领日的庆祝活动,知耻志耻,精诚团结。但这些呼唤依然停留在华人社区内,是知识精英建立侨耻日叙事的实践,内容彼此重复。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的反中国移民情绪依然高涨,美国进一步限制华人移民,加拿大政府也未改变政策,华人的境遇也未得到改善。

7月中旬,加拿大华人决定派代表团访问广东、上海和北京,告知国内民众加拿大华人的处境。此事引起加拿大主要的全国性报纸《环球报》的关注,派记者前往多伦多的中国城进行报道,也提及前不久当地举行的侨耻日活动。该报认为,纪念活动促使华人将诉求带回国内,未来将延续在加拿大的纪念活动。在加华人聚居的城市均有代表参团,并预期最终能成功游说中国人开始抵制加拿大的货物,也就是效仿20世纪初的抵制美货运动。此时,中国已经是加拿大小麦第二大出口国,还购买了大量加拿大木材,因此代表团相信抵制活动会影响加拿大的经济,进而让加拿大政府改变对华人的政策。该报也指出多伦多华人举行的侨耻日活动从6月30日延续到7月1日,商店闭门谢客,并称不到《移民法》废止,侨耻日活动都会延续下去。

作为认同建构与表达工具的节日

加拿大华侨在进行类似实践的过程中利用已经掌握的现代政治纪念日在仪式和内容上的构成要素,将中国已有的现代耻辱日纪念的形态,赋予反抗苛刻移民法案的功能,并和加拿大国庆节原有的休假功能结合,实现表现自己诉求的目的,即便两个纪念日的重合只是偶然。在实践过程中,以地方性华人社团的倡议作为约束力,这也可以理解成是中国传统社会乡规民约的一种延伸。

侨耻日以明确的自治领日“对手”的身份出现,展现出了中心化的加拿大国庆节的符号意义已被华人群体所接纳。但加拿大华人群体内部的复杂性让侨耻日活动的后续发展走向了不同路径。其中又以中华会馆总馆为代表的在公共领域和华人社会内共同表达诉求的形态,也以温哥华中华会馆所采纳的局限在华人社区内的纪念活动。支持侨耻日的力量既来自已获得公民权的加拿大华人,希望获得与自己公民权对应的权利。而在侨耻日活动中更有影响力的群体,从族裔和公民权来看都是中国人,希望能获得和其他移民一样的权利。这一群体的重要性可以从“加拿大”这一译名密集出现在侨耻纪念日的报道中看出,也呼应了当时华人和来自北京政府的外交官关系疏离的现实。如果“坎拿大”是一种外交术语,而“加拿大”是民间术语的推测成立,那么侨耻日作为旅加华侨群体自行创设、自立仪轨、自主运作的活动的特点也在报道中表露无遗。

不过,当加拿大各级政府开始推进和支持大庆之年的活动时,华人确实无法抵挡活动的吸引力和来自地方政府的邀请。温哥华中华会馆和当地华人采用的折衷手段同时认可侨耻日和自治领日的存在,并改变了维多利亚中华会馆最先的理念,让参与自治领日活动也成为合适的纪念方式之一,作为华人融入加拿大社会的途径,但并未否认侨耻日所代表的华人社会的诉求,并继续支持侨耻日的活动。维多利亚和纳奈莫的华人则更坚持侨耻日与自治领日之间不能相融,进而引发了华人社会内对自创纪念日的认识差异。

侨耻日也表现出了在一个少数族裔的群体内部,会使用一种民族建构的手段,自下而上地展现出自己的认同和权利诉求,尤其是在中国政府能给予的支持和协助日益减少的情况下,产生了一套完整的华人对加拿大建国贡献的叙事。这套叙事的产生也让华人认识到自己也是加拿大的“建国者”,他们的认同与加拿大人的认同在此过程中渐渐合流。

概言之,无论自治领日诸他者以怎样的形式和叙事作为本群体认同的象征,在实践中都与自治领日庆祝或与之伴生的加拿大联邦的叙事有某种衔接,且在纪念性活动的形式上趋同。当联邦呢大庆之年到来时,这种合作会加强,无论是说法语的加拿大人还是华人,都无法忽视钻禧庆典的存在,并以不同的方式含蓄表达出对融入加拿大主流社会的渴望。

本文节选自朱联璧著,《加拿大国庆节的诞生与发展(1867-1942)》,复旦大学出版社,2017年。有删节,标题为编者所加。
    责任编辑:彭珊珊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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