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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暴”案陪审团被恐吓或影响裁决,警方重案组跟进
海外网5月19日消息,这起涉及“港独”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在内的旺角暴乱案,在18日陪审团宣布裁决前,司法机构竟收到附有陪审员容貌照片的电邮,更附有“还有很多”似带恐吓意味的字句。法官认为明显有人在公众席上公然违法,已报警处理。事件已交由港岛警区重案组接手跟进,暂时无人被捕。
司法机构收到恐吓邮件,陪审员面露惊恐
据香港文汇报消息,在陪审团昨日下午退庭商议裁决期间,法庭突然在下午4时半开庭。法官彭宝琴在陪审团不在场的情况下,向控辩双方律师、旁听群众和记者表示,刚接获司法机构通知,收到附有审理该案的其中4名陪审员照片的电邮,照片可见到陪审员的容貌,电邮更附有写着“还有很多”的字样。
彭法官认为,明显有人在旁听席上公然违法,虽然只是向陪审团拍照,及无法确定该人目的,但有关行为已损害审讯程序的完整性,也不能排除有人会作出其他行为滋扰陪审团,令陪审员受到压力。为免事情继续发展,同时要维持司法公正,法官决定颁令公众人士离开法庭公众席,只可在庭外的延伸部分旁听,同时寻求警员协助护送陪审团。控辩双方也一致同意。
在审讯完结后,法官始向陪审团交代这起“照片电邮”事件,并对此表示“非常抱歉”,法庭已经尽力确保不让这类事发生,又让陪审员们毋须太担心,警方会尽力跟进。据悉,有部分陪审员听到消息后显得有点愕然。
梁天琦(穿西装者)被还押。在法庭拍照或涉藐视法庭罪,最高刑期无上限
特区警方港岛警区重案组已接手跟进,其后派出探员到法庭护送陪审员乘坐独立车辆离开法庭,并向他们提供一个24小时可联络警方的电话。
这起审讯历时近3个月的案件,过程多次出现波折,包括有人在公众席叫嚣,展示标语,在2月下旬审理期间更有人在庭内公众席拍照和拍片,并用微信传送出去,但其后主动删除照片。当时,法官彭宝琴指事主是无心之失,没有再追究,并着陪审团毋须担心。
大律师陆伟雄批评拍摄者无法无天,偷拍陪审员样貌后复将相片电邮到司法机构,视法治如无物,认为警方必须严肃调查,将犯法者绳之于法,有关行为更可能触犯两大罪行,分别是刑事藐视法庭及妨碍司法公正。陆伟雄表示,法庭严禁拍摄、绘画或素描,除是尊重法庭,更重要是免陪审团身份外泄,以保障陪审员免受不必要影响或压力,破坏审讯公平。
陆伟雄指出,单是拍照经《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可被罚款2000港元,但若法官下达禁令后仍照犯甚至变本加厉,有机会被控刑事藐视法庭。偷拍者此举亦有可能触犯妨碍司法公正,企图令陪审员受惊而影响判决。而刑事藐视法庭及妨碍司法公正,两者均属《普通法》罪行,最高刑罚没有上限。
香港政界:旺暴乱港,违法必严惩
据了解,香港旺角骚乱发生于2016年2月8日晚。当晚,香港九龙区旺角山东街和砵兰街交界地带,一些小贩涉嫌非法经营,与到场执法的特区政府食环署职员发生冲突。大批所谓“本土派”人士到现场滋事,并冲击在现场调停的警员。2月9日凌晨,香港旺角山东街与砵兰街交界发生警民冲突,警方一度展示红旗、施放胡椒喷雾等控制场面,有示威者向警员投掷杂物。截至2016年2月9日上午,警方陆续驱散示威人群,才控制局势。
该事件造成100多人受伤,其中大部分是警务人员。事后,香港警方在旺角暴乱后拘捕超过90人,检控超过60余人次。且多名旺角暴乱参与者被定罪及判监。2017年3月至今,香港法院已判处近20名暴徒暴动罪成立。
参与该事件的“港独”组织“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5人,由陪审团18日给出裁决。其中,首被告梁天琦等人暴动罪成立。罪成后,几名被告陆续被还押。此外,法官定于下周一(21日)听取首被告梁天琦、第二被告李诺文及另一名在开审前已认罪的被告黄家驹的求情。
对于梁天琦等人罪成,新民党立法会议员容海恩希望本次判决对社会有一定的阻吓性,令现在的年轻人有所警惕,提醒他们不要以身试法,否则就必须要承受应有的司法制裁。香港是一个法治之地,陪审团在不同考虑下,公平公正地作出裁决,不论判决如何亦会予以尊重。同时她也批评,有人违法拍下陪审员照片并电邮给司法机构,将对司法构成影响,令陪审员承受不必要的压力,有左右判决,破坏审讯公平的可能。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葛珮帆形容,梁天琦暴动罪成是罪有应得的,但煽惑暴动罪不成立则难以令大众市民信服。事发当晚,梁天琦号召他人冲击警队的情景,在新闻报道中市民均有目共睹,希望律政司可以就此提出上诉。她并强烈谴责有人偷拍陪审员并令陪审员容貌外泄,批评行事者胆大妄为,是企图恐吓陪审员,严重挑战香港法治及影响司法程序,亦涉嫌藐视法庭,呼吁警方必须严正执法。
(原题为《“旺暴”案陪审团被恐吓或影响裁决,警方重案组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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