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这一年,我们薪火相传
原创 庄河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2022
这一年,我们薪火相传
王崇川
男,1962年5月14日出生, 1985年8月28日参加法院工作,2022年5月退休。
个人事迹
退休前为庄河市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历任庄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该同志参加法院工作37年来,积极投身于人民法庭、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中,以无私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地工作,为推动庄河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多次被授予“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从人民法庭、刑事庭书记员到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的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的平凡岁月,深深地印证了王崇川一步一个脚印的成长历程。无论是在当年条件艰苦的人民法庭还是在案多人少的民事审判庭,其都能够勇往直前、任劳任怨地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担任法庭和民事审判庭庭长后,其能够以身作则、勇挑重任、敢于担当,带领庭内同志一道开拓进取。2018年,其刚从庭长的位置上退下来,此时正值“用二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面对艰巨的任务,其毫无怨言,一如既往地投入到执行工作中,作为一名临近退休的员额法官,其不畏艰难,近5年时间,其年均办案数均在400件以上,为执行工作的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曹平
男,1962年5月27日出生,1986年8月26日参加法院工作,2021年5月退休。
个人事迹
退休前为庄河市人民法院一级法官,历任庄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该同志法院工作36年来,先后在人民法庭、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立案庭、行政庭、执行庭工作过,无论走到哪里,其都能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面对挑战,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为庄河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曾被上级法院荣记三等功、被本院授予“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曹平同志曾经在艰苦的人民法庭、审判业务庭工作过,从处理相对简单的家长里短到关系较为复杂的各种民事、合同类纠纷,其都能做到作风严谨、认真履职。多年优异的工作业绩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迅速成长为业务庭庭长。在担任执行庭长、行政庭长期间,多年来其一直致力于行政审判、执行异议审查及执行工作,带领部门人员攻坚克难,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1年,正值临近退休,其辞去庭长职务,被安排到执行局工作,作为一名员额法官其主动担负起执行案件的办理,年均办理案件300余件,直至退休。
郭贤永
男,1962年11月14日出生,1981年参加工作(1989年4月参加法院工作),2022年11月退休。
个人事迹
退休前为庄河市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历任庄河市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该同志自参加法院工作33年来,其甘于奉献,扎根基层人民法庭9年,从事执行工作24年,以勤勤恳恳、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被大连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先后6次被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记三等功、授予“优秀法官“称号,多次被庄河市政法委及庄河法院授予“政法先进工作者”、“优秀庭长”、“办案能手”、“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该同志工作作风扎实、执行业务能力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担任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副局长期间,无论是以员额法官的身份办理领导交办的疑难案件,还是以庭长、副局长的身份带领团队集中执行攻坚,其都能够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19年因工作调整,其从中层领导岗位上退下来后,开始从事执行信访工作,其能够发挥特长、独挡一面,耐心细致地接待每一位信访当事人。其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直到退休的当天,还在参与执行局的局务会议讨论案件,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文字 | 师伊宁
图片 | 矫日鑫、田露
编辑 | 田露
原标题:《这一年,我们薪火相传》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