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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315曝光成都珠宝店当事人被罚80万元:设抽奖骗局

吴冰清/封面新闻
2018-05-17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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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新闻5月17日讯,买珠宝,还能抽奖获得上千元的礼品?今年的央视315晚会上,成都春熙路一家珠宝工艺礼品店的抽奖骗局被曝光。就在当晚,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5月17日,记者从“红盾春雷行动2018”总结会上获悉,该案当事人被处以罚款80万元。

据央视315晚会的报道,在成都市春熙路的一家珠宝工艺礼品店,记者选购了一件纪念品,获赠4张奖券,还刮出一等奖,销售人员称,可以免费拿走一到三件珠宝。然而,当记者挑选了一件标价5830元的金和田玉挂件后,销售人员却突然改口,要记者承担18%的鉴定费,即在缴纳1049元。

一位特产店的老销售透露,店里每天都会处心积虑地“安排”几十个顾客抽到一等奖。为骗取顾客的信任,销售人员的临场表演十分到位。而抽奖柜台标价几千到上万元的玉石饰品,在珠宝城的批发价竟只有几十元到一百多元。

央视曝光之后,成都市工商局和锦江区市场和质监局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机制,于3月15日当晚21时20分即派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连夜对3位主要涉案人员进行隔离询问,并对现场固定了全部证据。

据了解,当事人于2017年初开始从广州市百宝汇珠宝有限公司采购珠宝首饰,并通过有奖销售方式在店铺内销售珠宝首饰。抽奖箱中放置的奖券全部是一等奖,抽到一等奖的消费者可以按珠宝首饰标价的一折所折算金额并支付手续费进行购买,但其实标价往往高出进价几十倍。

截至2018年1月18日,当事人采用虚假的有奖销售方式销售珠宝首饰的金额共计60余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锦江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对当事人处罚款80万元。

随后,成都市工商局组织相关部门和锦江区政府,建立以春熙商圈为代表的成都市重要商业区域监管长效机制,并组织各区(市)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对全市范围内的商场、市场、超市利用有奖销售欺诈消费者行为开展集中清查。

(原题《央视315晚会曝光珠宝店抽奖骗局 当事人被处罚款80万》)

    责任编辑:姚秋韵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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