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擅自买卖营业执照、对公帐户违法吗?法院为你科普一下!| 以案说法

2022-12-28 16:30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字号

1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是国家机关对社会及公务活动管理的

重要载体和依据

制作使用的合法性

关系到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和社会公众的依赖性

所有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

属于国家机密

不可制假进行贩卖

任何伪造、变造、买卖

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

均构成违法犯罪行为

2

2021年2月至2021年4月

王某某、李某某组织宋某某等5人

到某省办理企业营业执照

及企业对公银行账户

收购10家企业的

营业执照和对公银行账户

后以每套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

被告人李某某非法获利2万元

其中二被告人

出售的某公司对公银行账户

共转入陈某某被诈骗案

涉案资金58万元

案发后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分别补偿

被诈骗人陈某某7万元

被告人李某某退缴违法所得2万元

3

魏都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其行为均已构成

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

在共同犯罪中均起主要作用

均系主犯

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

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根据被告人王某某、李某某

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行为

对社会的危害程度

及到案后认罪、悔罪表现

依照《刑法》有关规定

依法判决被告人王某某

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

被告人李某某

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

4

法官提醒

营业执照和对公账户

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随意买卖将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

他们可能会利用这些证件

从事网络诈骗、洗钱等

违法犯罪活动

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侵蚀社会诚信根基

必须坚决依法严厉打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

要自觉增强法治意识

保护好个人信息和证件

切勿因贪图蝇头小利

而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文:张棣

原标题:《擅自买卖营业执照、对公帐户违法吗?法院为你科普一下!| 以案说法》

阅读原文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6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