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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龑读《傲慢与偏见》︱达西先生为何在伦敦有房子?
《傲慢与偏见》接近结尾时,一向性情温婉的简小姐十分严肃地问自己的妹妹,“你究竟爱他(作者按,指达西)多久了?”伊丽莎白照常是半真半假地答道:“那可是徐徐而成的,我也不知道它始于何时。不过想来,应该从我最初看到他美丽的彭伯利庄园算起吧。”(第三卷第十七章)实际上,在伊丽莎白初访彭伯利庄园之际,小说就已经为这种情感变化做了铺垫。当时,恰好达西不在场,伊丽莎白可以从容地端详他的肖像画,“一股温存感袭来,从未有过的感激之情涌上心头”。伊丽莎白情不自禁地感叹:“达西先生作为兄长、庄园主和一家之主,掌握着多少人的幸福啊!能给人带来多少快乐,造成多少痛苦啊!又能行多少善,作多少恶啊!”不必说,那位女管家对少东家一番热情洋溢的赞美,更坚定了伊丽莎白的想法。其实,这一情节不仅推动了伊丽莎白情感的变化,也彰显了《傲慢与偏见》的主旨之一,即精英阶层的男子汉气质,或者说乡绅的表率和责任。
乡绅的气度
《男人的地产》(Man’s Estat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12)是一部内容详实、考证严谨的学术专著,能为我们理解奥斯丁笔下的达西提供些许线索。该书使用了大量的私人档案材料,尤其是十七世纪中期至二十世纪早期英国乡绅和贵族家庭的一万多封信件,往来范围涵盖了康沃尔郡、德文郡、多塞特郡、威尔特郡、诺福克郡、剑桥郡、赫特福德郡、约克郡、兰开夏郡及沃里克郡。这些父母、子女、姐妹及其他亲属之间的通信,透露了日常活动中乡绅的行为规范和原则信念,据此我们可以了解一下英国精英阶层的男性气质是如何修炼成的。
《男人的地产》书影
不妨举个例子。十八世纪初,诺福克郡的尼可拉斯爵士(Sir Nicholas L’Estrange)担心自己将不久于人世,遂拟就了一封行为指南的书信,准备寄给正在牛津求学的长子。在乔治时代,乡绅就读于牛津或者剑桥大学,主要是为了丰富自己的人生经验。他在信中写道,“(在那里)你或许会遇见新朋友”,最好要结交两三个“态度认真、言行谨慎的年轻人,正事上同他们相处,你必会有所得,闲暇时和他们厮混,也定无大碍”(Man’s Estate,第2页)。这样看来,《傲慢与偏见》中的牧师柯林斯,刚好是一个反面教材。小说这样写道,“他(柯林斯)也算进过大学,但仅仅是勉强混了几个学期,也没交上一个有用的朋友”(第一卷第十五章)。
在大学待上两年后,为了“开心和完善自身”,尼可拉斯爵士建议儿子“好好游览一下自己的国家”。在奥斯丁写作的年代,旅游观光已经成了乡绅家庭的寻常事。在《傲慢与偏见》中,伊丽莎白本来一心想去观赏英国北部湖区的风光(这里也是同一时期那几个重要的浪漫主义诗人的心仪之地);后来因时间仓促,才改去了彭伯利庄园所在的德比郡。虽然奥斯丁称“本书不打算细说德比郡”,但还是不厌其详地列出了伊丽莎白一行自伦敦北上途中所经的英国名胜之地,如牛津、布伦海姆(指马尔博罗公爵的宅邸)、华威城堡、凯内尔沃思等等,而在德比郡,“查茨沃思(彭伯利庄园就在此处)、达沃河谷和皮克峰等风景名胜,更是令人心驰神往”(第二卷第十九章)。看来,“好好游览一下自己的国家”,是乡绅教育的内容。当然,除了国内游,贵族子弟还要前往欧洲来一番“壮游”。
除了“庄园主和一家之主”,土地精英将来很可能成为国家的统治者。因此不难理解,自主管理、独立决断和情绪控制等品质,为何会在书信中屡被提及。父母对孩子,尤其是独生子的过分包揽或娇生惯养,都容易埋下隐患,影响孩子成年后的举止性格。尼可拉斯爵士一再强调,它们有碍于自主品质和判断能力的养成,会断送家庭的美好未来,当然还会损害土地精英阶层的社会权威。达西在小说中有一番自我解剖,可谓对尼可拉斯爵士一番话感同身受,“非常不幸,我曾经是个独生子(作者按:达西和妹妹的年龄相差较大),从小给父母宠坏了。父母都是善良人,特别是我父亲,非常仁慈,非常和蔼,但他们纵容我,怂恿我,甚至让我自私自利,高傲自大,除了自家亲戚,不关心任何人,看不起天下所有的人,总是把他们看得不如我聪明,不如我高贵。我从八岁到二十八岁,就是这样一个人”(第三卷第十六章)。
不必说,先要结婚生子,才能谈得上承担起一家之主之责。尼可拉斯爵士继续写道,“你人生的下个阶段,应是寻觅良缘”,“在这个世界上要有一处栖身之地”(Man’s Estate,第4页)。择偶的标准很多,但最重要的是注重女方的人品,达西也遵循了这样的原则。《傲慢与偏见》这本小说的着力之处,是作为社会文化资本的乡绅女性,换言之,伊莉莎白最终打动和赢得达西的,恰是她特有的思想和道德财富。不妨听一听达西的肺腑之言:“多亏了你,最亲爱、最可爱的伊丽莎白,不然的话,我可能直到今天,还是那个老样子!……你教训了我一顿,开头真让我有些受不了,但如今却受益匪浅。”(第三卷第十六章)
在人际关系方面,爵士也少不了交代一番,“权衡和你打交道的那些人的品格”,因为“他们求助于你,所求的不外乎是自己的方便和利益”(Man’s Estate,第4页)。在小说中,达西对威科姆父子的态度,尤其对那个不务正业的威科姆的几次资助和小心提防,是很值得玩味的。另外,尼可拉斯爵士指出,“作为一家之主”,还有一项重任,就是要“造福于你的兄弟姐妹”,“你就是他们的父母”,务必确保“他们不会拖累你,不会让我或整个家族蒙羞”。达西之于自家的妹妹,可谓尽心尽力尽意,这自然也是伊丽莎白后来被达西所打动的重要因素之一。
贵族身份的两面性
英国十八世纪的贵族身份,可谓既简单,又复杂。他们囤积了良田万顷,每年都能获得大笔的地租。小说告诉我们,德比郡一半的土地,都归达西家所有,彭伯利庄园远近闻名,而那宏伟的家庭图书馆,更是锦上添花之作。难怪,“达西先生进来还不到五分钟,消息就传开了,说他每年有上万镑的收入”(第一卷第三章)。年收入超过上万英镑,这个标准在当时全英国,也只有十几个贵族之家能达到,比如贝德福公爵、波特兰公爵或者格拉夫顿公爵的家族。整个十八世纪,英国农产品价格持续上涨;此外,欧洲市场对皮革及畜牧产品的需求,也一直有增无减,因此土地的农业利润,真可谓是一路走高。若是投资农业,经济回报最稳定,风险也最小,对那些土地富足、不愿冒险的贵族而言,只靠着地租的收入,就能过上体面、风光的日子。
况且,光荣革命结束后至1832年议会改革前,英国社会是一个“贵族的时代”,国家政治命脉都垄断在以贵族为代表的大地产主阶层手中,他们在内阁和军队中身居要职;地方治安官的任命,下院议员的提名等,都是这些贵族家的囊中之物,他们完全可以行使“独立”的政治权利。十八世纪早期通过的“财产资格法案”,牢牢地巩固了这些特权。在小说中,达西本人(还有他的姨妈凯瑟琳夫人)是教会职务的赞助人,为了赢得伊丽莎白的芳心,他略施手段就将威科姆晋升为正规军官;达西若要结婚,也大可不必按着1753年“婚姻法”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所居住的教区张贴结婚通告,而是从大主教那里获得一纸特许证即可(伊丽莎白的母亲,那位喜怒无常、精于算计的班奈特夫人,为此得意洋洋)。这些看似“闲笔”,在小说中却都是贵族能力的惊人展示。需要补充一下,说达西是贵族,是就其拥有的土地和特权而言的,他的伯父才是一位真正有头衔的贵族,据此可以推断,达西的父亲应该是这个家族的次子。
1995年BBC版剧集《傲慢与偏见》中,由科林·费尔斯(Colin Firth)饰演的达西先生
乡绅和贵族身份还有复杂的一面,奥斯丁的小说同样提供了文史互证的例子。比较而言,此前的作家,如菲尔丁和理查逊,他们笔下的乡绅属于那些不愿挪窝的老派地主。同一时期的英国小说,或多或少地忽略或过分地简化了乡绅的身份特征。而《曼斯菲尔德庄园》中的托马斯·伯特伦爵士,虽然道德观念保守,却是安提瓜产糖岛屿上的一个殖民地领主,这完全是一个“西印度群岛强人”的形象。类似的,这部小说中的克劳福德姐弟俩,一举手一投足,都是清一色的“伦敦范儿”,但他们赖以过活的收入,却是来自他们在诺福克的地产。
诚如《男人的地产》的作者所说,某些历史学家和社会学者在讨论贵族男性气质时,也往往将十八至十九世纪的乡绅和贵族笼而统之地归入粗俗、颓废的一类人,而与之相对应的形象,则是处于逐渐上升中的“中产阶级”或“资产阶级”的男性(Man’s Estate,18页)。在这些文学和历史的叙述中,贵族男性通常被描绘成仰仗社会关系、奢侈无度、充满暴力又放荡不羁的花花公子,而资产阶级男性则是一种诚挚、严肃、勤劳、节俭、审慎、自制的形象,仿佛更热衷于温情、纯洁的家庭生活。如是观之,《傲慢与偏见》中的达西,刚好又提供了一个贵族形象的反例。其实不必讳言,十八和十九世纪之交的乡绅和贵族,均能适应当时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正是他们自己成就了这些变化和进步。
要探究达西的复杂性,不妨从《傲慢与偏见》的另一处细节入手。粗略算来,达西每年只在彭伯利庄园待一半的时间。何以知道?请听伊丽莎白的舅舅,那位商人加德纳先生的问话:“你家主人一年中有好多日子是待在彭伯利吧?”仆人答道:“我倒是这样盼望,但没有那么多,先生。他大概有一半的时间是待在这里的。”(第三卷第一章)我们不禁要问,其他时间,达西究竟待在何处呢?再来听听小说中的另一个次要人物卢卡斯(也就是伊丽莎白那位闺蜜的父亲)和达西的对话。这位最初经商起家、后来花钱买爵士头衔的卢卡斯,为了讨好达西,同时也为了炫耀自己见多识广,故意在舞会中与达西搭讪:
“你常到宫里去跳舞吗?”
“从没去过,先生。”
“难道你不肯到宫里去赏赏脸?”
“但凡能避免的,我绝不去赏这个脸。”
“我想,你在城里一定有房子吧?”
达西先生点了点头。
这里的“城”是指伦敦,确切说是伦敦的“西区”;“宫”则是指“西区”的圣詹姆斯宫。到1660年,社交季已经成为伦敦上流社会的某种“制度安排”,此种不成文风俗的机构支撑之一,就是圣詹姆斯宫。自1690年代以后,还有另一种更正规的“制度安排”,那就是议会每年都得定期召开。故此,许多贵族越来越被吸引到首都定居(主要是在“西区”有一处房子),或者在这里临时租房消遣几个月。达西自称是一介平民(private gentleman),这无非是说,他无贵族头衔,也不担任公职,故我们不必假定,他在伦敦有房子就是为了参加议会下院的活动。不过也很难想象,达西只是为了度假或者疗养,在房价惊人的“西区”一待就是半年的时间——他并非一个无所事事的贵族青年。那么,他有什么非住西区不可的理由呢?
伦敦西区的贝徳福广场(Bedford Square)
十八世纪上半叶,英国社会经历了所谓的“精英的隐退”:一些乡绅和贵族逐渐地逃避他们所在郡县的行政责任,更加青睐大都市(主要是伦敦)的社会吸引力和权力关系网络,或者他们干脆辗转于两地。这似乎可以解释为何达西半年住在彭伯利庄园、半年住在伦敦西区的宅邸,当然,他也可以在此期间造访其他温泉旅游胜地,如巴斯或者马盖特(Margate),小说提到,夏季达西有时陪妹妹在这些地方度假。这样的两栖生活,并不造成实际的不便和冲突。尽管越来越多的贵族家庭开始招纳专业的地产主管或者代理人(如威科姆的父亲),可是定期居住在本郡,时而参加这里的日常生活和社交活动,如乡间别墅宴会和野外打猎等,一直是他们在当地地位和权力的象征。要知道,彭伯利庄园每年在固定的时间是对外开放的;经熟人引荐的客人来参观,更是常见的事情,伊丽莎白就是沾了舅妈的光才得以造访此地。更何况,在伦敦收获的社交网络,可以巩固两栖贵族在地方上的文化主宰权,他们由此可以任之无愧地成为当地品位、时尚和社会礼节的领袖。难怪在小说中,达西一行刚刚来到了伊丽莎白家所在的郎博恩,就立即成为了这里的社交中心。
土地经营的复杂性
《傲慢与偏见》更突出了彭伯利庄园的农业和土地维度,而淡化了达西有可能代表的商业面向。在英国,圈地运动的第二次高潮大约发生在1789-1815年间,这正好是奥斯丁生活的时段。受小麦价格上涨的影响,此一时段圈地的总量达到了三百万英亩。其中大约三分之一的土地,在此之前一直处于荒废或者闲置状态,在英格兰的北部地区,这种情况尤为普遍。英法战争时期,粮食供不应求,农产品价格的骤增,进一步刺激了荒地的垦殖。1760-1800年间,英国议会通过了一千多项有关圈地的法案,1800-1815年间,又有大约八百多个相关的法案纷纷出台。截至1830年,在英格兰和威尔士,近九成土地都变成了乡绅和贵族的私人圈地。有些乡绅和贵族本身还热衷于农业技术的提高,积极地参与种植作物的改良,或者为农业技术的革新,提供了大量的、必要的资金支持。可以说,如果贵族或者大地主不参与,当时的农业生产效率,也难以获得显著提高。
另一方面,1780年代,英国失去了在美洲的十三个殖民地,1790年代,法国又爆发了反对贵族统治的大革命;在接下来的英法战争的初期,英国方面连连失利,这场战争将要历时二十多年,英国的贵族寡头政府同样面临着严峻的挑战。考虑到此等背景,贵族或者乡绅主动缓和与富农、佃户的关系,甚至踊跃争当社会的表率,这是可以理解的,《傲慢与偏见》中的贵族达西,似乎也应该如是观。
在传统上,英国贵族本来就具有强烈的重农情结。贵族与乡村或者农业,具有天然的联系,仿佛这是检验他们精英身份的标准之一。土地贵族与国家利益,也是息息相关的,当时英国人普遍接受,大地主是最有资格统治国家的人选;而贵族本身也不乏服务于国家或者民族的观念,拿破仑战争期间,像惠灵顿公爵这样的国家公务员,总是把“责任”一词挂在嘴边。另外,在家产析分契约的作用下,贵族也倾向于将时间和精力投入在土地和农业生产上,逐渐地,他们养成了一种地产托管的意识:财产要在家族内部被保有和传承。而特定的文化乃至宗教意味,也就随之衍生出来,诚如埃德蒙·伯克所说,“凡是享有一定权力的人,都应该强烈而深刻地意识到,他们是受委托而行事,他们在所受委托事务上的行为,是向创造、奠定这个社会的伟大主人负责”。
在这种托管精神的感召下,有责任感的贵族不仅会仔细地保存地产,而且还要积极地改善、壮大自家的产业,这是《曼斯菲尔德庄园》的重要主题之一。在现实中,这样的例子也是不胜枚举的。自十七世纪以来,几代的贝德福公爵就一直关注沼泽地带的排水问题(最初是第三代贝德福伯爵费尽心力地从荷兰招揽这方面的专家能手),推动了该项技术的蓬勃发展,大大增加了适宜耕种的农地面积。十八世纪的波特兰公爵,因陶管灌溉技术的应用而闻名,他在克利斯顿园成功地经营着四百英亩的水浇草甸。总之,出于对家庭的责任,乃至于对国家的责任,有些贵族会大力开拓自家产业的经济潜力。他们不仅仅直接经营农业,还间接地开发地产上的自然资源(如木材和矿产等),甚或积极地引导和参与城市的房地产业。比如上面提到的贝德福伯爵,在伦敦的自家地产上开发了科文特花园(Covent Garden),规模大,效益高,不仅是首都的西向延伸(这是“西区”地产开发的第一步),还为伦敦日后发展提供了一种典范,算得上是英国城市现代化的第一个里程碑。这位伯爵在此处的实际地租,从每年五百英镑涨到了一千英镑。
即便不直接从事农业,贵族也必须负责任命地产主管和技术人员,并认真监管这个团队。两栖贵族,由于长期的缺席,更急于找到诚实、得心应手的代理者。在小说中,威科姆的父亲是一位得力的地产主管,达西父子待之如上宾,但这位管家的儿子不求上进,胡作非为,达西爷俩一直是心知肚明的。一般来说,大地主会积极思考如何与自己的佃农展开有效的合作。在《爱玛》中,大地主奈特利和富农马丁的紧密关系,也可以作为一个出色的文学例证。而格拉夫顿公爵的做作所为,则是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例子:这位爵爷经常逐户逐家地造访自己的佃农,询问他们实际遭遇的各种问题,并一一记录下来,这和奈特利先生简直如出一辙。相较于达西,小说中的奈特利先生既没有自己的马车,也没有伦敦的宅邸或者寓所,是个更为地道的乡绅。
另外,基础设施的建设、修筑排水灌溉体系、建设防洪工事及道路等等,都需要巨额的投资。研究者指出,很多贵族不得不抵押地产以获取投资所需的资金,而这些投资都有一定的风险。除了直接的农业生产之外,矿产开采等计划也需要土地贵族来拍板。实际上,贵族非常乐意参与矿产资源的开发,特别是煤和铁,可以说,这是他们最感兴趣的工业部门之一。当时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重要技术性突破,也少不了贵族的投入和助力,如纽科门发动机的发明,最初就是为了防止深井开采的泛滥。
矿业的发展对交通运输提出了更高要求,交通运输业随之也成为贵族地主感兴趣的又一重要部门。布里奇沃特公爵负责开挖了远近闻名的沃斯利运河,将他的煤矿区和曼彻斯特中心区连接起来;布特侯爵和伦敦德里侯爵参与了港口的建设,这些贵族简直就是现代企业家的先驱。即便这些贵族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最终的结果却经常是,他们开拓的运河或者公路支线,最终汇入一个全国性的交通网络。值得一提的是,扩大圈地、修建付费公路、疏通或者开挖运河等,都只能先通过议会的相关流程,才能变成实际可行的法案。贵族不能亲自跑到下院去指手画脚,但他们在“院外”的授意和精心运作,是必不可少的。第一次议会改革前,议会选举制度极其腐败,十八世纪初期的纽卡斯尔公爵,在大选中能支配七个郡中十八个选区的议员选举。
结尾:无端的推想
总之,1660年之后的一个半世纪,地产管理本身变得极其复杂,而地产管理和其他各种各样的工商业机遇,总是紧紧地交织在一起。具有现代经济头脑的英国贵族,从来就没有把自己束缚在农牧场里。在高额利润的吸引下,他们常常投身于农业之外的工商业、城市开发等领域。我们不妨大胆地猜想,达西寓居伦敦,可能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为了洽谈农业事宜和与之相关的各种商业计划。在十八世纪,各郡县的地主经常为了开拓自己的工商业才来到伦敦,这既是为了密切监管自己的经济利益,更是为了寻求专业人员的帮助,例如银行家、律师、经纪人和建筑师等等。“西区”的宅邸或者寓所是他们的私人“办事处”和“会所”。无论是买下还是租下某个寓所,他们都自然会关心这一资产的日后增值。伦敦西区的房产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这里的房子,大多数都是租赁的,这似乎和达西的身份不相匹配,所以奥斯丁压根不提它的“产权”性质。假定达西不是一个租房者,而是拥有一处具有永久产权的房产,那么它的价格一定是个天文数字。不管是一次性的支付,还是按揭或者抵押支付,达西恐怕都需要得到上面提到的几类专业人士的通力合作。只有亲身栖居伦敦,才能够充分地利用全英国最优质的、最多样化的专业服务。
西区的三种档次的联排屋
达西本人十分善于洽谈业务,小说中有一个例证。宾利(达西的那位铁哥们)的姐妹和凯瑟琳夫人十分鄙视本奈特娘家的加德纳舅舅。而奥斯丁却告诉我们,这位加德纳先生处理事务有头脑、讲原则、求实效,堪称商人的楷模。在德比郡,加德纳先生和达西偶遇,双方坦诚相见,似乎在观念上也十分投契(别忘了,他们俩整个上午都在一起钓鱼,相得甚欢),短时间内就给对方留下了良好的印象。要不然,达西怎么会认定伊丽莎白的父亲办事不妥,坚持一定要跟加德纳先生仔细斟酌、妥善处理莉迪亚私奔造成的“烂摊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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