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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狸皮与新阿姆斯特丹的崛起:皮毛交易史上的“纽约前传”
河狸的噩梦
17世纪初对于河狸来说是一段恐怖的时光。这种动物被捕杀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但此前它只是时尚界采用的各种皮毛中的一种,而且是不怎么重要的一种,各种颜色的貂皮才是皮毛界的明星。可是到了16世纪末,潮流的演变使得河狸皮帽子成了所有出身良好、家境富裕的人士必备的单品。突然之间,河狸这种世上最神秘的生物之一变成了皮毛交易中最受追捧的品种。这样的流行热度最终持续了两百多年才渐渐散去。
美洲河狸河狸全身包裹着柔软光亮的皮毛,以栗棕色最为常见,有些略偏红,偶尔会有黑色的,最为少见的是白色的。河狸身上的毛分为两种,分别是长一些、粗糙一些的保护鬃毛和软一些、更像羊毛的底层绒毛。这两种毛加在一起使得河狸的皮毛惊人地浓密,能够达到每平方厘米皮肤上生长12000~23000根毛。这样厚实的皮毛能够在水中产生额外的浮力,能够在天敌的尖牙和利爪下保护河狸的皮肉,还能维持河狸身体的干燥和温暖。河狸的毛冬天最厚,而且生活在越靠北、气候越寒冷的地区的河狸,身上的毛越浓密,进入皮毛交易市场之后的价格也越高。相反,在夏天河狸换毛期间获得的,或来自生活在靠南的温暖地区的河狸的毛就没有那么浓密,市场价格也会低一些。
虽然在河流或小溪沿岸也能找到河狸,但它们更喜欢的居住环境其实是池塘。如果河狸找到一个天然的池塘,它可以轻松地在水边搭建巢穴或挖洞作为自己的家。如果一片区域里没有池塘,那么河狸通常会自己创造一个——它们会被称为“自然界的工程师”可不是没有原因的。河狸能够使用圆木、树枝、淤泥和石块建造起结构惊人的工程。通过将这些材料费力地放置在水流的轴线上,河狸能在沿着山坡顺流而下的溪水或河谷中建起坚实的堤坝,从而引水淹没旁边的土地以形成池塘。
一个河狸家庭可以在几天之内就建好一个小型堤坝,一个星期左右能够建成一个30~40英尺长的堤坝,几年之内可以建成一个1000英尺长的堤坝。不过,无论什么长度的堤坝,都没有彻底完工的一天,总会有什么地方需要加固或有漏洞需要填补。河狸似乎对于水流的声音有一种天生的厌恶,所以它们总是特别留心地时时进行修补。河狸通常会连续几代持续维护同一个堤坝,堤坝的长度从几英尺到1000多码不等,堤坝的高度最低只有8英寸,最高能达到18英尺。无论堤坝的体积大小和年代远近,它们都不可能永久存续下去。最终,河狸会用尽周围容易弄到的木材,到那个时候,它们就知道自己该搬家了。
河狸建造堤坝图示人们一般不会意识到河狸对它们周围的世界产生的重大影响。当西方人第一次到新大陆探险时,北美洲的河狸差不多是这片大陆上分布最广、最有成就的哺乳动物,“从北极冻原到墨西哥北部的沙漠,只要是有水的地方,十有八九就有河狸”。少有的一些没有发现河狸的地方包括今天的佛罗里达州、干旱的西南部边缘和北方最遥远的极寒地区。当时河狸的数量据估算应当在6000万到2亿之间。河狸对于环境的影响在今天仍然非常深远,在当时更甚。河狸造的池塘降低了水的浑浊度,促进了杂质的沉淀,水变得清亮之后,阳光就能够照进更深的地方,促进植物的生长。河狸创造的宝贵的湿地为大量的动物和植物提供了栖息地。当河狸搭建的堤坝最终被冲毁之后,池塘原本的底部就会暴露出来,很快就会长满野草、野花、灌木和树木。河狸的堤坝对于水土保持和防御洪水也有很大作用。湿地能吸收很多雨水,到了旱季再慢慢蒸发出来。堤坝本身在猛烈的暴风雨来袭时也能发挥重要的作用,能够阻碍横冲直撞的水流,减轻洪水对下游区域的冲蚀作用。
在欧洲人到来很久之前,北美印第安人就把河狸当作自己的“食物来源”了。他们将整只河狸烤熟,作为鲜美的肉食。印第安人也会把河狸肉切成一条一条的,在小火上烤,或放在被太阳晒得发烫的石头上,直到肉条变得又干又脆。之后他们会将肉干和浆果放在一起捣碎成糊状,再加上动物脂肪,做成一种能够保存几个月甚至几年的干肉饼。印第安人到野外去的时候,就可以带着这种食物作为干粮。河狸的皮毛也不是什么地位的象征,而是生存的必需品。人们把河狸皮毛缝到一起,做成保暖的外套、手套和皮鞋,到了冬天可以用它们御寒。经过鞣制的河狸皮能够形成一种质地纤薄但结实的皮子,最适宜做皮带和夏天的裙装或上衣,还可以做成箭筒或背包。有些人把河狸的肩胛骨作为宗教仪式上的工具,还有些人,尤其是太平洋西北地区的一些部落,会在河狸的牙齿上雕刻图案、染上颜色,作为游戏中的骰子。
相较之下,西方人主要是将河狸看作一种利润中心。这种动物能够提供的两种最有价值的商品就是河狸香和皮毛。几千年来,获取河狸的香腺囊一直是人们捕杀河狸的目的之一。略呈黄色、像糖浆一样黏稠的河狸香晾干后会凝结成棕红色的蜡状物质,能够发出一种略带甜味的麝香香气。人们会将这种物质混到酒里喝下去,也可以削成碎屑或制成片剂服用,因为据称它能包治百病,包括头疼、癫痫、风湿、失眠、精神失常、视力不佳或长虱子。最晚是从9世纪时开始,河狸香还被用作芳香物质的定香剂,用来使香气更加持久。
到16世纪晚期,河狸的皮毛开始变得与河狸香一样受追捧,河狸毛毡帽子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流行的。毛毡加工过程的第一步是将修剪好的动物皮毛在高温、潮湿,有时还要加入油脂的环境下,通过抖动、滚压和压实的过程使皮毛中的纤维紧紧地纠缠在一起,形成一种强力的面料。差不多任何皮毛都可以通过这样的加工方式被制成毛毡,但河狸皮是“最好的原材料”,因为河狸身上那层柔软的绒毛上带有微小的倒刺,被加工时能够完美地纠缠在一起,让最终的成品格外密实、柔顺、防水,即便是在最恶劣的气候条件下也不会变形。
河狸皮毛关于河狸皮帽子的早期历史还很模糊,我们不知道第一顶河狸毛毡帽子是什么时候做出来的。最早提到河狸皮帽子的内容出自杰弗里•乔叟(Geoffrey Chaucer)的14世纪晚期著作《坎特伯雷故事集》(Canterbury Tales),其中提到一位“商人”戴了一顶“弗兰德河狸皮帽子”。接下来的两个世纪里,为了满足人们对于河狸毛毡帽子越来越大的需求,以制帽为业的人也越来越多。到伊丽莎白一世女王统治末期,高质量的河狸皮帽子成了所有帽子中最昂贵也是最受青睐的。不仅在英格兰是这样,在整个欧洲也是如此。河狸皮帽子的尺寸和形状已经成了一个人社会地位的象征。河狸皮帽子交易规模的迅猛增长给欧洲河狸带来了致命的打击。随着人们对皮毛需求的增加,物种灭绝问题先是在欧洲出现,最终也蔓延到了俄国。
欧洲和俄国的河狸及其他带皮毛的动物越来越稀少,但哈得孙河沿岸的皮毛交易似乎充满了希望,然而荷兰人并没有马上穿越大西洋来收割成果。前往新大陆的航行是一笔巨大的投资,要召集船员、装备船只,所以荷兰人追随哈得孙脚步的第一次皮毛交易航行是直到1611年才从阿姆斯特丹启程的。
荷兰人和印第安人
经过十来年的摸索,荷兰人在美洲逐渐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皮毛交易体系。如阿德里安•范德唐克(Adriaen van der Donck)在自己1655年出版的作品《新尼德兰记述》(A Description of New Netherland)中提到的那样,荷兰人能获得这样的成功有几个非常有说服力的原因。“这个地方确实非常适合这样的交易,其地理位置也便于开展商业活动:第一,那里的土地十分肥沃,农作物可以茁壮生长;第二,那里有宽广的大河和众多可航行的水道,连通了各个地方,让四面八方的产品都能被集中到此进行交易;第三,那里有印第安人,他们提供的皮毛质量高、数量大,每年我们不费任何力气就能收获价值可与数吨黄金相匹敌的皮毛。”
随着时间的推进,荷兰人和印第安人之间的关系也愈发紧密起来,因为他们都能从对方那里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从荷兰人的方面来说,这个等式再简单不过:他们想要尽可能多的皮毛,最好的当然就是河狸皮毛。作为交换,荷兰人会给印第安人各种各样的欧洲产品,包括刀子、金属质地的盆盆罐罐、玻璃器皿,还有绒粗呢——一种粗糙、耐穿、通常颜色多样的羊毛布料。至于在不远的未来会给美洲印第安人的生活带来深刻改变的枪支和烈酒,在荷兰人最初的这个交易时期里几乎没有被使用过。
交易活动中的一个关键是贝壳珠,荷兰人称之为“sewan”、“sewant”或 “zeewand”,印第安人和英国人则称之为“wampumpeag”、“peag”或“wampum”。贝壳珠有两种类型:白珠子是从海螺壳的带螺纹的内部切下来的;所谓的黑珠子(其实是深紫色的)则是从一种圆蛤的边缘切下来的,它的价值是白珠子的两倍。东部海岸附近的很多印第安人将贝壳珠当作仪式用品,也有人将其作为珠宝来显示身份地位,还有人将其作为进贡、赔款、求和的礼物,或是作为部落之间进行交易的媒介。一位17世纪的欧洲观察者注意到贝壳珠“对于印第安人来说适用于一切场合,就像黄金和白银在我们的生活中发挥的作用一样”。欧洲人马上意识到贝壳珠作为一种流通货币的重要意义,知道自己可以用它来购买皮毛,于是就给印第安人提供了金属钻和抛光工具,很快,后者就开始以很快的速度生产出了大量的贝壳珠。
荷兰人和长岛上的印第安人的关系就是这样渐渐发展起来的,后者生产了太多的贝壳珠,所以荷兰人干脆用“贝壳之地”(sewan-hacky)来指称长岛。荷兰人会用欧洲产品和长岛人交换贝壳珠,然后再用贝壳珠去和其他印第安人交换皮毛。从这时起直到18世纪早期,贝壳珠的使用会对殖民地的皮毛交易产生重大的影响。如19世纪历史学家简单明了地指出的那样:“贝壳珠就像磁铁一样,把内陆森林中的河狸都吸引出来了。”
有些人认为包括荷兰人在内的早期欧洲皮毛交易者占了印第安人的便宜,可事实上印第安人自己并不这么看。一位法国耶稣会神父保罗•勒热纳(Paul Le Jeune)曾于1643年在加拿大东部与蒙登雅人(Montagnais)相处过一段时间,他们属于阿尔贡金族中的一个部落。神父发现印第安人觉得欧洲人如此渴望获得皮毛,并愿意使用宝贵的货物来交换这件事很有趣,勒热纳听到“接待他的主人有一次开玩笑地说:‘河狸什么都能换(Missi picoutau amiscou),包括水壶、斧子、长剑、小刀、面包,概括地说就是所有东西。’……他还给我看了一把漂亮的刀子,(他说):‘英国人完全没有理智,他们给了我们20把这样的刀子来换一张河狸皮。’”不管是不是讲笑话,问题的核心在于双方都用自己认为没有什么价值的东西换回了自己认为很宝贵的东西,因此,双方都认为自己的买卖很划算。
尽管印第安人将河狸奉若神明,但是他们在捕杀河狸的时候完全没有顾忌。几千年来,他们都是靠这个办法获得食物和衣服,并利用这种猎物满足其他一些实际的需要。不过印第安人的捕杀行为从来都不是肆意而为的,17世纪法国历史学家和政治家尼古拉•德尼(Nicolas Denys)注意到“他们只杀死能够满足自己需要的数量,他们从不会囤积驼鹿、河狸、海獭或其他动物的皮毛,而是只要足够个人使用的就可以了”。然而,欧洲人到来之后,印第安人与河狸及其他带皮毛的动物之间的关系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如历史学家威廉•克罗农(William Cronon)观察到的那样:“之前印第安人几乎没有任何理由要去捕杀固定数量之外的动物……殖民时代以前的交易奉行了一种无意识的动物保护主义,这种保护不是源于先进的生态环境意识,而是因为印第安人对于‘需求’的社会定义有局限。”不过,从欧洲人那里获得商品的机会打破了原本的等式,也改变了印第安人原本关于“‘需求’的定义”。当他们发现欧洲人想要用自己的商品换取的就是这里很常见的皮毛的时候,印第安人立刻全心全意地投入到这项事业中去了,这无疑会给当地的动物造成巨大的损害。
从效果上来看,印第安人只需要付出很少的成本,就可以通过皮毛交易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自己在本部落内,甚至是更广泛的印第安人群体内的地位。然而印第安人对于欧洲人货物的这种兴趣不应当被混同为想要囤积财富或变得富有的愿望。变得更加富有是欧洲人进行皮毛交易的首要目的,但印第安人和欧洲人不同,他们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们的目的从性质上来说更实际,也更神圣。金属斧子、刀子和水壶及用水壶同样的材质制成的箭头等工具不但比印第安人的传统石器更好使、更耐用,而且还能让拥有这些工具的人在其他印第安人眼中更有“威望”。印第安人非常喜欢进口的玻璃珠子和闪闪发光的红铜或黄铜制品,会把它们作为饰物或用于仪式和庆典,因为印第安人认为这些物品上浸透着“神灵的威力”。欧洲的布料,尤其是被染成红色或蓝色的布料在这里也特别受欢迎,这不仅是因为印第安人可以轻松地把布料制成耐穿、有弹性、很轻便,相对也能够防风防雨的衣物,更重要的是,穿布料比穿河狸皮便宜。正如历史学家劳雷尔•撒切尔•乌尔里克(Laurel Thatcher Ulrich)中肯地形容的那样,美洲东北部的印第安人“都不再穿……(皮毛制成的)衣物了,不是因为这些衣物不如英国布料,而是因为皮毛变得太有价值,他们舍不得穿了”。另外,用河狸皮毛换贝壳珠也被看作一种特别划算的交易。
欧洲人也秉持着一种与此类似的逻辑。铁质器皿、布料及各种没有价值的小玩意都是很常见的东西,有些还是专门被生产出来用于和印第安人交易的,本身并没有什么价值。因此用这些东西来换取河狸及其他动物的宝贵皮毛绝对是非常明智的商业决定。
不过,这绝对不是说欧洲人在交易时总是公平合理的,也不能说他们对于印第安人是充满尊重的,因为这显然不是事实。举个例子来说,1622年有一位荷兰商人沿康涅狄格河逆流而上,打算与河流印第安人(Sequin Indians)进行交易。他认为获得贝壳珠最好的办法就是绑架一名当地的首领,直到印第安人向他交付一条140英寻长的贝壳珠串成的带子作为赎金之后才将人质释放。虽然确实有这样的事例存在,但从更广阔的范围来看,有一种观点绝对是不正确的,即认为起码在与欧洲人交易的早期,印第安人经常受欺骗或遭受恶劣对待。不管怎么说,印第安人实际上相当于欧洲商人们的客户,想要维持一种有利可图的交易关系的关键一点就是对待自己客户的态度起码是礼貌客气的。交易者都懂得一旦自己破坏了这种关系,他们的印第安伙伴就不会再与他们交易了。印第安人也不是从没进行过交易的商场新手。他们自己的群体之间本来也会进行交易,这种交易在广阔的北美洲大陆上已经进行了几千年。在荷兰人来到哈得孙河之前,印第安人也已经与其他欧洲探险家、渔民和皮毛交易者打过交道并获得了一些经验。如果说皮毛交易早期出现过一方被占便宜的情况的话,也应该是印第安人占了欧洲人的便宜,因为前者很快就意识到了皮毛的价值,并且经常会通过另谋买家的手段来迫使欧洲人提高收购价。罗德岛殖民地创立者——道德高尚的罗杰•威廉姆斯(Roger Williams)比他的那些欧洲同胞们对印第安人更加充满尊敬和同情,他在1643年时就观察到:“与他们(印第安人)打交道或做生意的人必须要有智慧、有耐心,还要讲诚信;因为他们总会说‘你在撒谎,你骗了我’。他们讨价还价的时候特别巧妙机智,一分一厘都要斤斤计较,对于英国人想要欺骗他们的任何举动都很敏感:因此他们会走遍整个市场,问遍所有地方,以寻求更高的收购价格,他们不惜多走上20~40英里甚至更远,有时还要住在树林里,就为了省6个便士。”
将皮毛交易视为纯经济、纯实用主义或纯精神层面的活动都是错误的。对于印第安人来说,这项交易是一条建立个人与群体间联系的重要途径。如克罗农注意到的那样,比如说印第安人用皮毛与一个交易者交换了金属斧子,“这并不是两种物品之间的简单交换,这同时还有一种象征意义。交易者们也许并没能完全意识到这些象征,但是对于印第安人而言,进行交换代表着友谊的建立。印第安人会指望交易者向他们提供军事支持,同时作为回报,他们自己也会支持交易者”。鉴于此,皮毛交易同时还具有外交上的意义,它加强了印第安人和欧洲人之间的同盟关系。这不但能够保持印第安部落之间的平衡,也让即将前来争夺对这片大陆控制权的欧洲各国保持均势。
新阿姆斯特丹的崛起
对荷兰人在此建立起来的支配权形成最大威胁的莫过于英国人。1606年英国国王詹姆斯一世就已经宣称北美洲位于北纬34°至45°之间的大片土地归英格兰所有,具体相当于今天北卡罗来纳州的开普菲尔(Cape Fear)到缅因州的班戈之间的地方。一年之后,也就是哈得孙抵达这里两年前,英国人就在弗吉尼亚州的詹姆斯敦建立起了第一个殖民地永久定居点。这对于荷兰人来说不是什么好事,因为他们直到1614年才宣称占有新尼德兰,但是新尼德兰的位置完全落在了英国人已经宣称占有的地域范围之内。虽然詹姆斯敦位于北纬37°略靠北一点的地方,还在新尼德兰的南面,但是到17世纪20年代晚期,英国人打算向北加强殖民的意图已经再清楚不过了。
新尼德兰公司明白英国人的打算,他们认为最有效的能抵挡英国人,保住新尼德兰的办法就是效仿英国人的做法,鼓励殖民定居。到1620年,公司董事们看到了将本打算前往英国殖民地的潜在定居者吸引过来的机会。一群被称为清教徒的宗教分离主义者当时正在荷兰生活,他们表现出了前往美洲定居的意图。清教徒们已经从一家英国公司那里获得了土地使用许可,但是他们仍然在为筹措航行资金而想办法,荷兰人就这样适时地出现了。
董事们于1620年2月向议会提交了一份请愿书,其中提出英国国王正迫切地用“英国人”占满新尼德兰的领地,这样就可以“强行……”使荷兰人在那里的“财产和发现……变得毫无意义”。不过,股东们提出有一个办法摆在议会面前,可以用来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眼下“有一位英国牧师[约翰•鲁宾逊(John Robinson)]”暂居莱顿,“他精通荷兰语”,而且“能够动员超过400户家庭随同他一起前往[新尼德兰],其中既有荷兰家庭也有英国家庭”。如果议会能够将这些清教徒送到美洲,并向他们提供保护,让他们享受追求自己宗教信仰的自由,那么他们就会到那里定居,这样就可以维护荷兰在那片地方的“权利”。
议会并不看好这份请愿书中的提议。首先,议会计划组建一个私人公司来统筹监管美洲事务的行动已经展开,他们认为任何移民相关的决定都应该由这个新的公司来做出。其次,荷兰有与西班牙开战的打算,而英国有可能会在这场战争中与荷兰结成同盟,所以现在可不是为了一块殖民地而激怒英格兰的好时候。出于这些原因,议会在1620年4月11日驳回了这份请愿书。不过时至此时,请愿书中涉及的问题都变成了纯理论性讨论,因为清教徒们已经接受了一个伦敦投资者组成的名叫“商人和投机者”的群体授予的土地使用许可,并最终前往马萨诸塞湾的海岸边建立了属于英国的普利茅斯殖民地。
经过多年的筹划之后,1621年7月,荷兰议会终于向一家私人拥有的垄断公司——荷兰西印度公司颁发了特许授权。这家公司负责与西班牙开战并通过发展与包括北美洲在内的全球大部分地区的贸易来为战争提供资金。不过,公司要做任何事之前,必须先具备清偿能力,这就意味着公司要先吸引到投资者,而这样的工作很快就受到了公司与战争紧密关系的影响。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无论是公司的声明还是宣传中都开始减少关于战争需求的笔墨,转而鼓吹贸易可以带来的丰厚回报,获得最终的利润也逐渐成了公司的首要目标。公司最初的投资者之一威廉•乌塞林克(William Usselincx)针对以金钱作为激励手段的战略价值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他说:“如果一个人想吸引到资金,他就必须给别人提出能够说服他们投资的提议。为了达到这样的结果,说是为了上帝的荣耀也许能打动某些人,说是为了与西班牙交战也许能打动另一些,说是为了祖国的利益还能打动一些,但是最主要也是最有说服力的理由还要数每个投资者最后能获得多少收益。”这就是为什么西印度公司要把大量的精力放在在哈得孙河附近建立殖民地上,因为如果在那里的皮毛交易能顺利进行,就能产生稳定的收入。
西印度公司的股东们花了两年多的时间才筹措到公司运营的资金。吸收资本的过程几乎和召集定居者一样艰难。此时正是荷兰最繁荣昌盛的时候,所以几乎不可能找到愿意前往蛮荒的美洲定居的荷兰人。但是,有一小批被荷兰人称为瓦隆人(the Walloons)的新教徒难民迫切地想要移民。他们讲法语,因为受到西班牙人的宗教迫害而从比利时逃了出来。不过,全部56个瓦隆人家庭在与荷兰人接触之前就转投英国人了,因为他们听说本来住在莱顿的清教徒们已经成功地在美洲建起了殖民地定居点,所以瓦隆人也想要效仿这些人的做法。1621年7月,瓦隆人向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申请到弗吉尼亚殖民地定居。这份请愿书被转交给了负责颁发美洲该地区土地使用许可的弗吉尼亚公司。虽然弗吉尼亚公司想要鼓励殖民,也愿意让瓦隆人到弗吉尼亚定居,但是他们并没有为后者的航行出资的打算,所以协商进行到这里也就没了下文。
瓦隆人没有就此放弃,而是转向其他地方继续寻找资助者,所以他们又向荷兰提出了请愿。他们选择的时机非常合适。议会最近刚刚组建了西印度公司,无论是公司的董事们还是议会中的政治家们都清楚,殖民地定居者就是能够让公司在美洲建立的新省份安稳发展的锚。因此,当瓦隆人表示愿意前去定居的时候,荷兰人自然十分欢迎。在以土地为抵押担保换取定居者承诺为公司工作六年的前提下,30户瓦隆人家庭于1624年1月底乘坐“新阿姆斯特丹号”(New Amsterdam)前往了哈得孙河。
定居者们于5月初抵达目的地,最初是在曼哈顿岛登陆。大部分人沿河而行,来到了今天的奥尔巴尼所在的位置,并打算在即将在这里建立的奥朗日堡(Fort Orange)定居。另有些人在河口附近的另一个小岛定居(即今天的总督岛),还有些人沿特拉华河或康涅狄格河分散开来,建立了一些交易点。殖民地定居者为这里的新环境感到惊喜,因为这里完全不是他们原本想象的蛮荒之地。一个定居者在给家乡人的书信里这样写道:“我们在这里发现了美丽的河流,奔涌不息的瀑布汇入河谷之中……森林中有很多适合食用的果实……水中有很多鱼……还有大片可耕作的土地……[而且]我们在这里来去自由,不用担心遇到赤身裸体的原住民。要是能养几头牛、猪或其他可供食用的牲畜就好了……我们根本不想再回到荷兰去,因为我们在天堂一般的荷兰渴望得到的一切,都在这里找到了。”
瓦隆人的到来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结束。荷兰皮毛交易者从此不能再随意控制海岸沿线的这些地区了。从此时起,这一地区里的皮毛交易都变成了公司的事业。如果任何人对于公司最想要获得哪种皮毛还有疑问的话,他只要看看这个新建立的省份的印章图案就行了,印章正中是一只河狸,河狸周围有一条贝壳珠串成的带子。
新省份在建立之初的一年半时间里发展得很不错。1626年9月23日,从新尼德兰起航的“阿姆斯特丹徽章号”(Arms of Amsterdam)于11月4日抵达阿姆斯特丹,不但带回了关于美洲的消息,还载满了货物。第二天,西印度公司董事之一彼得•沙根(Pieter Schaghen)给议会写信,向“尊贵的大人们”汇报说“我们善良的人民在那里生活得平静祥和”,他们不仅获得了丰收,还“花60个荷兰盾从印第安人手中买下了曼哈顿岛”。完成交易之后不久,新尼德兰的首任总督彼得•米努伊特(Peter Minuit)就将这里改名为新阿姆斯特丹。之后,为了加强安保和提升行政管理效能,总督让省内分散在各地的殖民地定居者们都迁居到新阿姆斯特丹,并在岛屿西南端建造了阿姆斯特丹堡,那里能够观察到整个港湾出口处的情况,有利于防御敌人的攻击。
本文节选自 [美]埃里克·杰·多林 著,冯璇 译,《皮毛,财富和帝国:美国皮毛交易的史诗》,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8年5月。有删节,小标题为编者所加。- 报料热线: 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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