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沁县历史上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2022-12-16 11:41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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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6日上午,沁县历史上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这也是沁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成立以来首起环资类刑事附带民事案件。
公诉机关沁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9年至2020年期间,被告人白某某在没有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工人在自己购买的位于沁县松村镇南沟村和沙泉村的刺槐、杨树砍伐并售卖。经沁县林业局鉴定,采伐杨树总株数33株,折合活立木蓄积为12.6536立方米,刺槐总株数3488株,折合活立木蓄积为67.7602立方米,被采伐林木总计80.4138立方米。
公益诉讼起诉人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限期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林木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刺槐。
沁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的事实与公诉机关的指控一致。
该案件庭审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判决被告人白某某在判决生效后五个月内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滥伐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刺槐。
为增强全民法治意识,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从法治层面提升“三晋花园·水美名城”品质品位,庭审期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干部和人民群众代表、新闻媒体旁听观摩。
原标题:《沁县历史上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沁县人民法院开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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