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订婚后解除婚约,彩礼能否要回?

2022-12-19 16:52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湃客
字号

两姓联姻,本是喜事。然而订婚后双方因琐事发生争执,导致婚礼未办,结婚证未领,最终双方解除婚约,那定亲时给出去的彩礼,能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基本案情

秦风和景芳经人介绍相识并建立恋爱关系,二人短暂相处后按照当地习俗举行订婚仪式,秦风给对方彩礼礼金3.18万元,并为其购买了价值4万余元的钻戒、手镯等首饰,此外秦风的母亲支付见面钱6000元、改口钱2000元。两家商定结婚时间后,二人因琐事发生纠纷,景芳返回娘家,双方一直没有和好,结婚仪式也未如期举行。定亲后双方同居三个月,未办理结婚登记。现原告秦风与被告景芳因解除婚约、返还彩礼等问题协商未果,秦风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虽未进行结婚登记,但对方已举行了订婚仪式,现双方解除婚约,根据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被告返还彩礼,综合考虑双方未能最后结婚的原因、双方定亲的时间、双方同居的情况,“改口钱”双方父母互相支付的情况,原告已将部分彩礼礼金用于购买家具、支付婚庆、餐费、婚纱费用等的情况,法院酌情被告应向原告返还彩礼礼金1.5万元及部分首饰。

法官后语

彩礼是缔结婚约双方以结婚为目的的行为,现实生活中,存在很多给付彩礼后,最终未结婚的情况。双方在婚前协商彩礼时,以合理适当为原则。若婚姻不能缔结,给付的彩礼应当根据双方过错程度、是否共同生活、有无子女等情形酌情予以返还。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http://renzheng.thepaper.cn。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