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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高院决定再审金哲宏案:复查认为原判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澎湃新闻记者 宋蒋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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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在澎湃APP内点击查看大图)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在澎湃APP内点击查看大图)
吉林金哲宏案被告人申诉取得进展。5月9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长春监狱工作人员处获悉,吉林省高院已决定再审金哲宏故意杀人一案,通知书已送达金哲宏本人。
吉林高院3月26日作出的再审决定书称,2018年3月,吉林高院经复查,认为原生效判决、裁定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决定另行组成合议庭再审。
金哲宏的辩护律师袭祥栋于5月9日在长春监狱中会见金哲宏时,袭祥栋说,金哲宏情绪激动,不断落泪,“他说等了二十三年,终于等到了这张纸。希望能快开庭,身体已经支撑不住了。”袭祥东律师告诉澎湃新闻,狱中的金哲宏身患糖尿病、肾结石、心脏病、胃病,只能靠拄拐前行,接下来的再审阶段,金哲宏已委托自己和李金星律师为其辩护。
2014年4月29日,澎湃新闻独家报道吉林金哲宏疑案。金哲宏被认定为1995年一起命案的杀人凶手,被判处死缓,该案无直接物证和目击证人,定罪依据几乎仅是金哲宏的口供,他曾多次控诉被刑讯逼供。
报道刊发当日,吉林高院官方微博随即回应称,将立即调取该案全部卷宗,认真调查了解情况,及时依法处理,如今已过去4年。
责任编辑:马世鹏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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