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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陵岛扛走伪虎鲸尸体当事游客到案,将被依法依规处理

熊颖琪/北京青年报
2018-05-08 14:47
绿政公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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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一名外地游客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疑似捉到一只“海豚”后带走。 新华网 资料图

北京青年报5月8日消息, 5月1日,一名外地游客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疑似捉到一只“海豚”后带走。8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获悉,目前渔政大队在公安机关配合下已找到当事人。经确认,其扛走的海洋动物为伪虎鲸幼崽尸体。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处理中。

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官方公众号5月8日发布消息称,5月4日,广东省渔政总队闸坡大队向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发函申请鉴定5月1日被游客在海陵岛带走的“海豚”种类。经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鉴定,确认该“海豚”为哺乳纲、鲸目、海豚科、伪虎鲸属的伪虎鲸(Pseudorca crassidens)幼崽,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5月7日,闸坡渔政大队在公安机关配合下找到了扛走伪虎鲸幼崽事件当事人,当事人承认2018年5月1日下午在广东省阳江市海陵岛恒大海滩带走伪虎鲸幼崽尸体的事实。接下来,我大队将依法依规对当事人作进一步处理,并及时向公众通报最新情况。

闸坡渔政大队再次提醒广大游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猎捕、杀害、出售、收购、驯养、经营利用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发现野生动物的尸体残骸,发现者也有义务报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不得私自据为己有。

(原题为《在海陵岛陵岛沙滩扛走伪虎鲸 当事游客将被处理》)

    责任编辑:黎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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