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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是我的故乡,写作时,我就回家了
笛安,本名李笛安,生于山西太原,毕业于法国巴黎索邦大学,法国高等社会科学研究院。著有长篇小说《告别天堂》《芙蓉如面柳如眉》《南方有令秧》《景恒街》,“龙城三部曲”《西决》《东霓》《南音》;中短篇小说集《怀念小龙女》《妩媚航班》。曾主编《文艺风赏》杂志。
二〇一八年获“人民文学奖”长篇小说奖,是首位获得该奖项的八零后作家。
汉语是我的故乡,写作时,我就回家了
文 | 笛安口述
我十八岁到了法国,开始学一个完全陌生的外语,跟小时候学校里学的基础英语又是完全不同的,等于在十八九岁,从零开始去学习、熟悉一门不一样语言的经历,它对我的写作是最直接的刺激。因为学习任何一种外语都跟母语的逻辑不一样,它反而让我有了一个机会去观察中文,我从小说到大的汉语、普通话原来是这么回事。我举不出具体的例子。当时突然有一天,我觉得是不是可以试着把心里边的故事写下来?我甚至没有概念说它会写多长,我当然知道这是虚构的东西,但我没马上联想到这是一篇小说,只是想把这个故事写下来,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后来写完以后,那是我的第一个算是中篇小说的作品吧,从虚构的故事里表达我在现实生活中的感受。
我当时也是无知者无畏,非常快开始写长篇了,二十出头。我到现在写长篇比写中短篇的数量多,可能我的老读者们都知道,我只出过一次真正意义上的中短篇小说集,第二本正在写作中,后来失败了,又把其中的一篇写成刚刚出版的长篇,当然这是后话。我也反思过这个事情,我为什么比较喜欢写长篇?是因为我的个性就是慢热一点,我永远需要两到三万字的时间和长度,跟这些人物建立基本的情感,所以两三万字之后我才能知道我想干嘛,这个过程就不是短篇小说思维的方式,也不是写中短篇小说的工作模式,这样的话作品势必更长。这个也并不是刻意为之的事情,我只是无意中选择相对写起来最舒服也最习惯的一种文体。
现在没有那么多人再去阅读篇幅比较长的小说,跟过去比起来人们的注意力在被另外的媒介占据,愿意静下心来读很长文字的人在变少。可是这个东西对于我来说,可能是相对比较擅长的技能。
我后来想起来,对我有影响的作家,不同的年龄段会有不同的人,而且你喜欢的作家的风格会改变,但是相对来说,真正产生很具体影响的,应该都是比较小的时候阅读过的作家。像我现在再去看谁,再喜欢,也很难真正从他身上直接学习到什么。张爱玲算是一个对我影响很大的作家,我有时候跟人开玩笑,一些非常具体的在小说里处理场景转移的方法,我认为就是张爱玲教我的,因为我十三四岁就看她的东西,甚至没有意识到已经在学习了,这是很强大的。
二十岁左右的时候,大江健三郎对我是有影响的,觉得原来长篇小说是这样的,他后来的作品我已经看不懂了,但大江健三郎在四十岁左右的东西,长篇小说《万延元年的足球队》,当时觉得太棒了,但这都是你马上要开始写作的时候阅读过的人,好像是非常偶然,但是命运般的相遇。
我身边有一些编辑告诉想要尝试写作的年轻作者们,先写一个短篇练习一下,练习多一点再写长篇。但我一直对这个说法有一点存疑,因为我觉得长篇小说跟短篇小说是两个行当,完全不一样。对我来讲写短篇小说特别难,我可以坦诚地承认,我的短篇小说写得挺一般的,暂时先不管读者怎么说,我自己觉得是这样。真正的短篇小说,一万字以内,几千字,或者一万出头,这个体量里面很好的短篇小说,反正对我来说操作起来非常难。我并不认为长篇小说对一个作者的要求比短篇小说多多少,而短篇小说同时也要求作者具备写长篇未必需要具备的东西,这个挺复杂的。
我自己写长篇的时候会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虽然它可能越来越像一个屠龙之技,但它有意思的地方在于,长篇小说写到最后真的能够暴露出这个作家所有的缺点,甚至是性格层面上的缺点,你没有想到你身上、你内心还有这样的一面,很多时候渐渐确信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是在写长篇小说的时候确信的。这个在更年轻的时候非常明显,有时候一些章节、一些段落,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但是写下来才发现,你对自己的了解更加深一层。
目前为止大部分读者知道我都是因为“龙城三部曲”,我此生要感谢“龙城三部曲”帮我在很多读者里面建立对笛安这个名字的基本认知。但我个人永远最偏爱的作品是我的第一部长篇和我刚刚写好的那一部。对我来讲,现阶段第一部是《告别天堂》,刚刚写好的就是《亲爱的蜂蜜》,情感肯定有点不一样,这个我一般不会做分享,这是我和它们之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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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城三部曲”
确实我要承认,《亲爱的蜂蜜》在我所有的写作履历里面,有可能是我从现在的生活里拿材料最明显、也拿得最多的一次,包括很多小朋友到底是什么样的,人类幼崽有时候的神态什么样、她会想什么事情,最近八年我有带孩子的经历,我比较了解小孩子说话的逻辑是什么,当然很多片断我用不着去搬运我女儿生活里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但我可以按照她的逻辑去给这个小说创造一点细节。
但我想说的是,任何一个作家的经验跟作品之间的关系,也是我们跟读者解释起来最为困难的部分。读者经常以为作家经历过什么跟小说是加减乘除的关系,你经历了这个,你在别的地方经历了那个,你是不是拿起来创作一部小说?我个人觉得这样的写作方法肯定有,但真实的情况下,一个作家的经验跟作品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复杂的函数,肯定不是加减乘除,所以这个东西很难跟读者去解释,因为我们每个人的体会都不一样,这也是我觉得非常难交流的部分,你到底从生活里获得多少,你又为何在小说里选择这样的途径和方式去体现。
我的处女作叫《姐姐的丛林》,不到五万字,是一个中篇小说,那时候19岁,但是很多人认为处女作都是写自己的事,这个对我来讲不成立。但是在我18岁、19岁的时候,我会有一种非常真诚地属于小朋友的愤怒,觉得这个世界怎么这么不公平,我就想写一个故事去表达这种不公平,我写了一个家庭的内部,姐妹两个人,一样的爸爸妈妈,一样的成长背景跟资源,但是生活对于这两个孩子来说也依然是完全不一样的东西,因为妹妹聪明一点,而且妹妹长得比姐姐好看,就造成非常大的差别,包括父母对这两个孩子一样的爱,但对这两个孩子的期待截然不同,在这个世界上最心疼姐姐的人,是这个在外人眼里占尽优越的小妹妹,这些都是我想象出来的,因为我没有姐姐,在大陆我这个年龄段的人绝大部分都是独生子。
所以真实的经验跟小说里的情节是非常复杂的缠绕关系,而在这个复杂的关系中,你如何处理真实与虚构,本身就是任何一个作家一生的,至少是贯穿职业生涯里的一个命题,我们要用一生的时间去处理。
个体跟时代的关系是怎样的,是非常大的话题,而且我自己没有能力三言两语表达清楚。年轻的时候肯定是不太会想这些,因为在你写作最开始关注的肯定是一些特别私人的体验。当然到现在,我也认为在写作中放在第一位的是个人的经验,每个个体经历过什么,这是写作非常基本的东西。确实,每个个体卑微的生命在大时代里是怎样活下来的,至少我个人的阅读经验,我很愿意看这样的小说。比如我非常喜欢黎紫书的《告别的年代》,她没有非常明确地写时代的洪流,那个事件大致让你知道,反正有这么一件事,她也没有写得非常具体,我猜她创作的时候兴趣点也不在这里,但你确确实实感受到,在大时代的浪涛下,最后活下来的人是怎么活下来的,这个过程给每个人刻下非常深的印记,我们如何把这个印记消化到接下来的生命轨迹里。你不管经历什么样的时代,或者经历多糟糕的苦难,总是有人活下来了。
我为什么会喜欢看《告别的年代》,因为我的第一个长篇小说叫《告别天堂》,实际上我的草稿上起的名字不是“告别天堂”,就是“告别的年代”,所以我觉得太巧了,而这个名字当时被我的编辑毙掉了,他说这个不合适,换一个吧,我们在列出来的几个名字里选了后来的名字。所以我当时看到有一个作家用了这个名字写了一本小说,好像跟我有某种缘分,我觉得我应该是世界上唯一的一个因为这个理由打开这本书的读者,我不认为还有第二个人跟我有一样的理由。然后看到这本书里非常从容的叙述,但她叙述的是所有人的劫后余生,这也确实是每个写小说的人应该做的事。当然你不愿意做这样的事也可以,我一直强调写作首先是个体的行为,但是即使完全不想跟这个时代产生什么关系,你最后的作品出来也是带着它的痕迹,这是没有办法避免也没有办法回避的,或多或少总是有一种与时代、与周遭、与社会的缠绕,每个人的作品在时代的洪流里最终是什么样的位置,可能都不是生活在同时代的人可以定义和表达的,这也是我们真实的一个理由。
我是学社会学的,当时为什么选择这个专业?我在想有没有一个专业能够让我尽可能在有限的时间里多看一看这个国家到底是怎么回事,这些人都在怎么生活,所以就选了社会学。我们有一个课程,尤其大三的时候非常重要,就是要编问卷,这个问卷要发给真实的每个人,看他们怎么填,回来你要处理这个数据。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写作了,我特别喜欢看问卷表,能看到每个人的故事,其实问题是很机械的,但还是能看到有意思的东西。比如这个人为什么15岁就上大学了,结果到毕业的时候已经28岁,这十三年他在念书还是在干嘛?这一般情况下不是我们正常的经验,我们就猜这个东西。有的时候是非常常见的问题,比如你有几个小孩,我记得一个人填了2,然后在下面打了一个括号,他的意思是其中的老大已经过世了,但他说我还是有两个孩子的,我不能不承认他存在过。那个人年纪不大,所以我在想他经历了什么。从这个蛛丝马迹上,好像能看到人生百态,虽然是用另外一种语言填写的表格,人生的悲欢离合还是有一些相通的部分。
我离开法国很多年了,再笼统一点讲留学经验如何塑造我,已经讲不出来了,因为我没有办法想象如果从来没有离开过太原,我会怎样的生活或者我还会不会写作。但我个人还是挺感激这些经历的,比如在不同的地方生活,在不同的地方学习,你的内心深处、你的精神里还是有一个挺深刻而且挺坚固的东西是由不同东西塑造的。我二十几岁的时候相信的事到现在也相信,所谓的幸福,当然每个人的定义不一样,我认为一个幸福的人应该是丰富的,舒不舒服在第二位,第一位应该是有一种丰富性在里面。
对于我来说,这个事我早就想过,准确地说,汉语就是我的故乡。在我使用它写东西的时候,我就回家了,就这么简单。
我下一个是要把还悬挂在那里的中短篇小说集完成,之前我也讲过,我最早写《亲爱的蜂蜜》也是为了完成它,我当时设想它是三万字的体量,结果没想到三万字后来变成十五万字,然后出书了。所以我接下来还是得努力把中短篇小说集写完,并且严格地遵守纪律,一篇最多三万字,反正不可以想写成长篇就写成长篇,因为这个小说集我目前是有一些想法的。主题的话,我基本都是写当下,我在哪儿生活,小说的背景就是哪儿,以前写龙城,现在就是写北京。可能我这个小说集会写一群相对比较丧的人如何相互取暖,有我现阶段对小说、对写作、对人生的思考。
原标题:《汉语是我的故乡,写作时,我就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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