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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首发社会治理评价标准,借鉴全球标志性地区指标
两项标准外,浦东还在制定政府职能转变“六个双”(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许可办理机制;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监管协同机制)等区级标准。这些区级标准的制定,正在把标准化的理念和方法,逐步融入浦东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的方方面面。
试点区级标准,或将上升为上海市地方标准
社会治理标准化,是标准化工作的新领域,之前还没有相应区级标准出台。
近年来,上海围绕城市运行安全、公共交通、公共文化、医疗卫生、社区服务等领域制定了100余项相关地方标准。
而在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创新社会治理进程中,各区级政府也对标准产生了强烈需求。但是,现行《标准化法》规定只有设区的市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制定地方标准,并由市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由市质监局发布。
为了解决这一矛盾,经与国家标准委协商,市质监局在自贸试验区等区域开展“区级标准”试点。
与地方标准的提出单位和发布主体有所不同,区级标准由区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由区市场监管部门,或者行业主管部门和区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其制定范围限定在城市管理、政府行政行为、公共服务等领域,特别是其中以区级政府作为履职主体的事项。
通过实践实施,证明行之有效,并有复制推广意义、条件成熟的区级标准,可作为地方标准的储备,经上海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可以优先上升为地方标准,在更大范围推广。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此次市质监局在自贸试验区开展区级标准试点,也是自贸试验区、浦东新区制度创新先行先试的充分体现。
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体现了制度创新方面的先发优势,完全具备发布区级标准的土壤环境和实施条件。自贸试验区也具有发布区级标准的现实需要,在社会治理领域制定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有利于营造自贸试验区良好的营商环境。
让社会治理评价体系更为科学量化
此次浦东发布的两项区级标准各具特色。
其中,《社会治理指数评价体系》重在强调浦东社会治理的过程性、突出浦东创新治理的前瞻性、做到国际标准的可比性、兼顾日常工作的考核性,发挥其对社会治理过程的跟踪、监测和预警作用,使其成为反映浦东社会治理状况的“晴雨表”。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标准中涉及的指标,与上海定位全球卓越城市的事权匹配,重点考虑浦东新区对市级层面有所作为的领域,可量化、可统计、可衡量,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具有实现的可能性。其中,共性指标以相对指标为主,考虑和借鉴了国内外标志性地区公认的衡量指标;个性指标以差异性指标为主,突出浦东新区的发展特色,可衡量浦东新区各街镇提升的程度。
同时,指标中还分为客观和主观指标,既反映实际发展情况的可量化指标,如“每千人配置全科医生人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也有反映市民对浦东新区社会治理的认知度、支持率及其满意度的评估指标,如“生活便利性满意度”“社会保障满意度”等。
让“家门口”的服务更为规范均衡
《“家门口”服务规范》则像是基层干部的“ISO标准”。
2017年以来,浦东推进“家门口”服务体系建设,如今刚实现所有村居“服务站”全覆盖,需要一整套规范厘清事项、明确流程、明确制度。
以往,基层干部尤其是村居工作者感到,很多时候“人随事走”,多年积累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都在脑子里。把“家门口”服务标准化,有利于工作的稳定性、持续性,避免因人员流动造成服务经验的流失,也避免因人而异的操作,导致服务效率、服务品质的不平衡。
规范在服务内容、功能区域、导向标识、服务要求、服务评价等方面都明确了流程制度,划定了工作边界,很多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
比如,标准要求服务站坚持“办公最小化”,最大程度腾挪办公用房让位群众,设置首问接待窗口,改变“一人一座一电脑”封闭格局,以更公开透明、开放共享的态度面向居民群众。再比如,要求坚持“一室多用”,通过一周排片上墙、项目上墙、服务电话公示、服务错时延时,确保工作日和法定节假日均有人员接待,让群众下班办事时,不用吃“闭门羹”。
标准还要求做实决策前的听证会、推进中的协调会、完成后的评议会,项目选择让群众说了算,实施让群众全过程参与,最终成效让群众评判。
市质监局表示,包括《社会治理指数评价体系》《“家门口”服务规范》两项标准在内,目前仍在继续推进区级标准制定工作,下一步将持续跟踪实施情况,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浦东新区表示,《社会治理指数评价体系》《“家门口”服务规范》两项标准发布后即进入实施阶段,于今年上半年全面总结标准实施情况,争取在更大范围内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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