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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回应处理违规留学生争议:受微博字数限制,有误会
近日,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官微@南京交警一大队 因5月2日的一则短消息引发部分网友不解。
当日,@南京交警一大队 在标题为《留学生无证驾驶伪造号牌摩托车 处罚后民警送回学校》的微博中描述, 5月2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扣一辆摩托车,当事人是南京大学的俄罗斯留学生,自己没有驾驶证,也没有行驶证,民警查不到车牌对应的信息,存在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的嫌疑。民警处罚后又将留学生送回学校考试。
对此,有网友提问道,为何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予以拘留?
5月6日,@南京交警一大队 对上述微博予以重新编辑,更新后的标题为《留学生无证驾驶伪造号牌摩托车 依法被扣留车辆》,内容如下:5月2日,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查扣一辆摩托车,当事人是俄罗斯留学生,没有驾驶证和行驶证,查不到车牌信息存在使用伪造机动车号牌嫌疑,民警依法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扣留车辆。因留学生在赶考将其送回学校并通知校方。让其在规定时间内到大队接受进一步处理。
此外,5月6日下午及晚间,@南京交警一大队 在上述微博留言区先后刊发消息称,首先,感谢大家对南京交警一大队工作的关注,因为受短微博字数限制,没有将后续情况说明引起大家误会,深感歉意。针对这位留学生的违法行为,后续不管是大家关心的行政拘留还是遣送出境,处罚民警当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对当事人留置与国籍无关。
@南京交警一大队 表示,现场对当事人不采取强制措施不代表后续不追究当事人责任,一切都要按照法律流程办理。当事人向交警说明自己着急赶考的状况,之前大队也有很多处罚之后将违法当事人送回家或者送往学校的案例,与当事人国籍无关,大家可以自行百度就可以看到。如果大家关心案件办理情况,小编会在微博里更新。
针对网友的部分疑问,@南京交警一大队 逐个解答道,“送当事人回学校考试是在处罚完成后,罚款数额在处罚决定书里注明”、“车子也暂扣回大队等待进一步处理”。
@南京交警一大队 表示,针对这位留学生的交通违法,大队需要先将情况通报给校方和内保部门,后续在学校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传唤当事人来队完成一般程序办案流程,最后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再予以送达执行。在去年大队也有办理留学生醉驾最后遣送回国的案例,大家可以上网百度搜到。
另外,还有网友留言“只希望警察叔叔也能对自己的同胞如此的温暖”,@南京交警一大队 回复称,“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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