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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融水人民法庭首件执行案件执结完毕 430万余元执行款稳妥落地
近日,融水法院融水人民法庭成功执行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结案标的额达430万余元,这是融水人民法庭首件执行案件。
案情回顾
2020年3月,A公司通过招标将融水县永乐镇一建设工程发包给B公司,B公司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石某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而后石某又将该工程转包给魏某进行施工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2021年4月,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但直至2022年,魏某尚有工程款共计455万元未得结清。2022年2月,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魏某一纸诉讼将A公司、B公司、石某诉至融水法院。
融水法院融水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迅速对该案进行调查。经审理,石某与魏某都不具备相关建设施工资质,导致B公司与石某、石某与魏某之间所签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法院认为,虽然B公司与石某、石某与魏某所签合同无效,但石某当庭认可魏某为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且魏某已实际履行了施工义务,建设工程通过竣工验收,魏某依法有权参照与石某签订合同的工程价款的约定取得补偿。法院遂判决B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魏某支付工程余款455万元。
由于B公司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2022年10月,魏某向融水法院融水人民法庭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该执行案件后,融水人民法庭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来到融水人民法庭调解室进行执行调解。法官了解到,B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已向魏某支付20万余元,用于发放部分农民工工资,因此扣除此部分,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就剩余工程款、保全费、案件受理费、案件执行费等方面做协商,在法官倾心调解下,双方于当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11 月 24 日,融水法院从B公司账户把执行和解协议款项430万余元划扣至法院账户并启动专项绿色通道,一天之内完成了呈报-审核-签署的执行款核批流程,次日,魏某如约收到法院的转款。短短一个月,便解决了魏某近两年的追款难题。
(▲法院将执行款转至魏某账户)
魏某
“谢谢你法官,我以为这笔钱永远拿不到了,没想到这么快就拿到,你们辛苦了!”魏某确认款项到账后,激动得热泪盈眶。
(▲当事人发短信对法官表示感谢)
鉴于B公司在疫情经营困难的大环境下,主动履行债务配合法院顺利划扣执行款项,节约了司法资源,法院同意B公司免交该案的执行费,减轻其债务压力与经营压力。
融水法院融水人民法庭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灵活运用执行手段,始终坚持和群众站在一起,洞悉群众急难愁盼难题,以“和心”促执行,努力做到“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温情要留住”,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同时,努力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文中部分素材来源于网络)
作者:盘正贵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融水人民法庭首件执行案件执结完毕 430万余元执行款稳妥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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