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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醒!工人安装空调被电击死亡,公司老板等均被判刑…
原创 罗湖检察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9月15日,深圳某公司老板蒋某,接到预约安装空调的单后,即安排了两个员工,车某和欧某,到罗湖区某用户住处,在六楼安装空调。
到达现场后,车某负责室内接线管,欧某负责安装空调外机。打架子、拧螺丝、挂外机,两名工人忙活了好一阵子。后来,欧某爬出窗外安装好空调外机后,通知车某接上电源测试空调主机。
这时,车某在未进行相关带电检查的情况下,将空调安装现场电源线接入空调专用开关PE输入端(地线),造成空调电源线连接后,空调外机金属外壳和空调外机支架带电。突然,欧某因触电而发生“啊”地一声大叫,车某意识到出事了,赶紧将空调内机的电源线拆掉并拨打120,同时向公司老板蒋某报告。
可是此时,工人欧某已没了反应,120救护车经抢救后现场宣布欧某已死亡。经鉴定,欧某系被电击死亡。
事后,经调查查明,造成此起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中,其中就包括:
工人车某,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却违规进行空调电源线接线作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公司老板蒋某,未严格执行特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安排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员工从事特种作业,同时,其对本单位空调安装作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引发此起事故存在的事故隐患,对此起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
已经失去宝贵生命的工人欧某,同样也存在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其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高空作业证)违规进行空调安装高处作业,对此起事故的发生,也负有一定责任。
案发后,保险公司和蒋某的公司向欧某的家属支付了赔偿款,获取了欧某家属的谅解。
但是,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啊!
蒋某、车某,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蒋某是对于生产作业负有组织、管理职责的负责人,车某是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二人均已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2022年10月,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蒋某、车某提起公诉。考虑到二人的自首、赔偿、认罪认罚等情况,近日,法院已作出判决,二人均犯重大责任事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检察官提醒
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安全生产重于泰山!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否则,悔之晚矣!同时,也请各位生产、作业人员谨记,这些相关规定,都应熟知、遵守、警醒!
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2015年两高《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本罪规定的犯罪主体,包括对生产作业负有组织、指挥或者管理职责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投资人等人员,以及直接从事生产、作业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第三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四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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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警醒!工人安装空调被电击死亡,公司老板等均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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