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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帕.拉希莉:第三块大陆,最后的家园
(作家裘帕.拉希莉)
裘帕.拉希莉
1967年出生于英国伦敦,在美国罗得岛长大。2000年凭借短篇小说集《疾病解说者》获得普利策小说奖,成为普利策小说奖史上最年轻的获奖者(33岁)。她的多篇小说收录《全美最佳小说集》,获得过欧·亨利短篇小说奖、《纽约客》杂志小说奖等。
第三块大陆,最后的家园
文 | 裘帕. 拉希莉
一九六四年我离开印度,怀里揣着一张商科结业证书,名下只有相当于当时十个美元的财产。我搭乘一艘意大利货轮“罗马”号,睡在引擎隔壁的船舱里,在海上漂航了三个星期,穿过阿拉伯海、红海、地中海,最后来到了英国。我在伦敦北边芬斯伯里公园一带的一幢房子里安顿下来。这儿住的全是跟我一样身无分文的孟加拉单身汉,少说也有一打,有的时候更多。大家都挣扎着在海外求学谋生。
我一边在伦敦政治经济学院修课,一边课余到大学图书馆打工以维持生计。一间屋子挤了三四个人,公用唯一一个冰冷的卫生间。我们轮番当班,一锅锅地烧咖喱鸡蛋,放在铺着报纸的桌上大家用手抓着吃。工作之余,我们无所事事。那些周末,我们穿着系带睡衣裤,端着茶杯,叼着罗斯曼香烟,赤着脚在屋里晃来晃去;要不然就出门去,到洛德板球场看看比赛。我们在蔬菜店和地铁里认识了不少孟加拉老乡,有几个周末他们一大群人过来,把屋子挤得水泄不通。于是我们狂做咖喱鸡蛋,在一台根德牌开盘式录音机上大放穆可希的歌,最后把脏盘子通通泡在澡盆里。时不时有人结婚搬出去另过,还是远在加尔各答的父母给他定的亲呢。到一九六九年我三十六岁的时候,我自己的婚姻也已安排好了。差不多同时,我还在美国找到一份全职工作,是在麻省理工学院一个图书馆的采编部任职。薪水养个老婆不成问题,何况受雇于一所世界驰名的大学也荣耀得很,于是我申领了第六优先的绿卡,准备好漂向更遥远的地方。
到那时我坐得起飞机了。我先飞回加尔各答参加自己的婚礼,一个星期以后再飞往波士顿,开始新的工作。在飞机上,我阅读一册平装的《北美就学指南》,那是离开伦敦前在托特纳姆宫路买来的,只花了七先令六便士。虽然我不再是学生了,但是和过去一样,钱还是得省着点花。读这本指南我才知道美国人开车都是靠右,他们还把lift(电梯)叫做elevator,把engaged phone(占线)称作busy。“你很快就会感觉到,北美的生活节奏跟英国大不相同,”指南上写道,“人人都必须拼命向上爬,这里可没有悠闲的英国茶。”飞机开始在波士顿湾下降的时候,机长通报了当地的时间和天气,还有一则新闻:两个美国人登上了月球,尼克松总统因此宣布全国放假一天。几名旅客欢呼起来。“上帝保佑美利坚!”其中一个呼喊道。过道对面,我还看到一位女士在祷告。
我的第一晚是在剑桥中央广场的基督教青年会度过的,这是那本指南推荐的一处便宜的落脚之地。从这儿走路就可以到麻省理工学院,几步开外是邮局和一家叫“至纯”的超市。房间里只有一张小床、一张桌子,一面墙上还有个小小的木制十字架。门上贴有告示,严格禁止烧菜做饭。窗户光秃秃的没有窗帘,俯瞰着车水马龙、来来往往的马萨诸塞大道。汽车喇叭声此起彼伏,尖锐刺耳,绵长持久。警报持续呜响,件随着闪烁的警示灯,宣告着层出不穷的突发状况;成队的公共汽车隆隆开过,开门闭门的强劲嘶嘶声直透耳膜。这股噪声总是搅得人心烦意乱,有时简直令我无法呼吸。它像刀刃一直刺到心底,只有“罗马”号引擎狂野的轰鸣堪与之相比。然而这里没有甲板以存身避难,没有浮光跃金的大海激动我的灵魂,没有清凉脸颊的海风,没有可共一语的友人。我实在受不了穿着睡衣在昏暗的过道里踱来踱去,只好坐在桌边,眼睛直勾勾瞪着窗外,瞪着剑桥市政大厅和旁边的一溜小店铺。挨到早上,我前去杜威图书馆报了到。图书馆是一幢米色的城堡式建筑,就在纪念厅大道边上。我还开了个银行账户,租了邮政信箱,然后去在伦敦时就识得大名的沃尔沃斯百货大楼买了一套塑料碗勺。我来到至纯超市,在货架间来来回回地转悠,把盎司换成克再和英国的价格比较。终于,我买了一小纸盒牛奶和一盒玉米片。
这是来美国后的第一餐,我坐在桌边吃了下去。比起汉堡包或热狗——马萨诸塞大道上的咖啡馆里我唯一吃得起的其他食物,我觉得牛奶玉米片更中意,更何况我长这么大还从没吃过牛肉呢。这里一切都是那么新鲜,连买牛奶这样的小事我都没有体验过;在伦敦,奶瓶是会每天早上送到家门口的。
* * *
一周以后,我差不多适应了。早晚两顿吃牛奶玉米片,为了换换花样,我买了点香蕉,用勺切成片加进去。另外还买了一些袋泡茶和一只大肚玻璃瓶。沃尔沃斯的售货员把它称作热水瓶,他还告诉我,以前人们用它来贮放威士忌。那又是一样我从来没尝过的东西。为了省下的在咖啡馆里喝杯茶,我每天早上带一瓶开水去上班,一天下来可冲泡四杯茶。我买更大号的盒装牛奶,学另一位住客的样,也放在窗台晒不到太阳的地方。为了打发时间,我晚上到楼下一间装着镶嵌玻璃窗的大房间里读《波士顿环球报》。每篇文章、每则广告我都不遗漏,这样才会快快熟悉起来。眼睛看累了,就上去睡觉。这里只有我一个人睡不好。房间太闷,窗户是唯一的空气来源,所以每天晚上我都开窗睡觉,可是跟着进来的噪声又烦死人。躺在床上,手指塞进耳朵里去,好不容易才刚刚睡着,手一滑到一边去,外面车马的嘈杂立刻把我吵醒。窗台上飘落好些鸽子羽毛。一天傍晚,我用牛奶冲好玉米片,才发现牛奶早就馊了。不管怎样,我决心在这里待满六个星期,等我老婆把护照和绿卡办妥。她一来,我就得去租一套像样的公寓,所以时时留心报纸上的分类广告,或者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到学院的住房办公室,看看有没有价格适合我的。就这样,我在待租房屋一览表中发现了一幢位于安静街道上的独栋住房,那儿有一个单间出租,可以马上搬进去,租金每周八美元。我把电话号码抄进那本指南,然后翻拣那些我还不甚熟悉、比先令小和轻、比派沙重和亮的硬币,打去付费电话询问。
“谁啊?”一个女人咄咄逼人地问道。她粗声粗气,嗓门老大。
“呃,下午好,夫人。我想问问租房间的事。”
“哈佛还是工院?”
“对不起,您是说……”
“你在哈佛还是在工院?”
我猜想工院应该是麻省理工学院,于是答道:“我在杜威图书馆工作。”然后怯怯地加了一句:“是在工院。”
“我的房子只租给哈佛和工院的小伙子!”
“明白了,夫人。”
她给了我地址,约我当晚七点钟前去看房。我提前半个小时就出发了,怀里揣着那本指南,口腔也用漱口液清爽一新。我从马萨诸塞大道折进一条垂直的林荫道,人行道的裂隙里有稀疏的草叶探出来。尽管天热,我还是穿了外套、打了领带,把这次看房当成一次正式的面谈。我至今还没有在非印度人家里住过呢!那幢房子灰白色墙面,装着深棕色门框,周围是一圈铁丝网围栏。跟我在伦敦住过的泥灰排屋不同,这座房子是单家独户,外壁覆盖着木制的墙面板,墙根周围生长着一丛丛乱蓬蓬的连翘。我按了门铃,电话上的那个女人叫喊道:“请等一下!”声音好像从门后面发出来。
几分钟以后,门开了,面前是一位个子小小、年岁极高的老太太。一团雪白的头发盘卷在她的头顶,就像一只小小麻袋。我进了屋,她则走回铺着地毯的狭窄的楼梯间,坐到一只木凳上。在一小团灯光里,她刚刚坐定,就抬头目不转睛地打量我。她穿一条黑色长裙,撑起来就像支在地板上的帐篷;一件白色衬衫,式样古板,领子和袖口都有褶边。她双手交叉放在膝盖上,长而苍白的手指关节肿大,指甲又硬又黄。岁月沧桑磨蚀掉了她女性的特征,现在看起来就像个男人——坍缩的眼睛轮廓分明,鼻翼的两边皱褶突起。她双唇皲裂粗糙,几乎完全隐去,双眉也都脱落尽了。即使这样,她还是显得凶巴巴的。
“锁上门!”她下令道。虽然我不过在几尺开外,她还是要大声喊叫。“挂上链子,摁紧把手上的按钮。进屋第一件事就是要锁门。听明白了吗?”
我照吩咐锁上门,然后四下环顾。老太太身边是一只小圆桌,铺着的网孔台布把桌腿完全隐藏了起来,正像她自己一样。桌上放着一盏灯、一架晶体管收音机、一只银扣真皮钱包和一部电话,斜靠在那里的一只粗木杖上积了厚厚一层灰尘。我右手边是客厅,里面有一排书橱和满屋破旧的爪脚家具。客厅的角落,我还看到一架三角钢琴,顶盖扣着,上面堆着报纸。琴凳不见了;只怕老太太正坐着的凳子便是。就在这时,房里不知哪里的一只座钟响了七声。
“你很准时!”老太太夸赞道。“希望你交房租也这么准时!”
“我有一封信,夫人。”我兜里揣着一封证明我受雇于麻省理工学院的信,带来是想说明我的确从工院来。
她盯着信看了一会,然后小心翼翼地递回来,手里端着的仿佛不是一张纸而是满满的一盘食物。她没戴眼镜,我怀疑她一个字也没读。“前头那个男孩交房租总是拖!还欠我八块钱呢!哈佛的小子跟以前大不一样了!我的房子只租给哈佛和工院来的!小伙子,你觉得工院怎么样?”
“很好。”
“你确定锁好门了吗?”
“锁好了,夫人。”
她拍拍身边的空位,招呼我坐下。她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吟诵道,仿佛只有她一个人知道这件事——
“月亮上有面美国旗!”
“是,夫人。”直到现在,登月的事我都没大去留心。当然报上会一篇接一篇地报道,我也读到过。宇航员降落在静海的边缘,这是人类文明史上履迹最远的一次。接连几个小时,他们在月球表面四处探测。他们收集岩石样品,描述周遭的环境(一位宇航员说,那是一种广袤千里的荒凉),跟总统通电话,把一面旗帜插在月球的土地上。人们欢呼这是人类最辉煌的成就。我在《环球报》上看到过宇航员身着臃肿宇航服的整版巨照,读到过在那个星期天的下午、宇航员登上月球的一刹那,波士顿的人们都在干些什么的报道。一个男子说,他一边踩踏着天鹅游船,一边把收音机摁在耳朵上;一位妇人说,她那时正在给孙子烤蛋卷。
老太太大声喊起来:“旗帜插在月亮上,小伙子!收音机里讲的!了不起,不是吗?”
“是的,夫人。”
但是她不满意我的回答,反过来命令我:“说‘了不起’! ”
我莫名其妙,甚至有那么一点受辱的感觉,不由想起小时候在只有一间教室的托里冈吉小学上学的情景。我们盘腿坐在地上,光着小脚,也没有铅笔,跟着老师背乘法表,老师教一句,大家跟一句。又想起我的婚礼,我跟着祭司没完没了地念梵文诗歌,正是这些我十句九不懂的诗歌把我和老婆结合在了一起。我没作声。
“说‘了不起’! ”老太太再次对我大声喊道。
“了不起。”我咕哝道。她听不见,我只得扯高嗓门重复了一遍。我说话天生细声,更不愿对着刚认识一会儿的老太太大声吆喝,可她似乎不以为意。看来她是满意了,接着下令:
“去看房间吧!”
我起身,沿着铺了地毯的窄梯上楼。楼上有五个房间,一样窄的过道两边各有两间,另一间在对面顶头。只有一间屋半开着门。倾斜的房顶下摆着一张单人床,地上一片椭圆小地毯,洗脸池露着排水管,还有一只抽斗柜。两扇白色的门,一扇后面是贮物间,一扇通到厕所浴室。墙上贴满灰色和象牙色相间条纹的墙纸。窗户开着,网眼窗帘在风中微微晃动。我拉开窗帘,看看外面风景如何:一个小小的后院,几棵果树牵着一根空荡荡的晾衣绳。我挺满意的。这时只听得楼底下老太太追问道:“你要不要?”
我回到门厅,告诉她我决定要了。她从桌上拾起真皮钱包,打开扣子,手指抖抖索索地在里面掏了半天,摸出一把套着细圈的钥匙。她告诉我屋后有厨房,穿过客厅就是。我可以使用炉灶,只是用完后要恢复原样。床单和浴巾是现成的,不过我得自己清洗。房租每周五早上交,放在钢琴琴键上方的谱架上。“还有,不准带女朋友来!”
“我已经结婚了,夫人。”这是我第一次向人宣布这件事。
可是她没听见。“不准带女朋友来!”她坚持道。她自我介绍说是克罗夫特夫人。
* * *
我的妻子名叫玛拉,这桩婚姻是我大哥和大嫂安排的。婚事提出来时,我既没有反对,也没有热情向往。这是大家希望我尽的义务,对每个男人都是如此。她是贝里加塔一位学校老师的女儿。哥嫂告诉我说,她会烹饪、编织、绣花,会画风景素描,会背诵泰戈尔的诗句,可是这些都不足以抵偿她不够漂亮的容颜,一个排的男人都因为她的长相拒绝了她。她二十七岁,到这个年纪父母已开始忧虑她嫁不出去了,所以他们情愿把唯一的女儿远送到世界的另一端,免得她成了老姑娘。
我和她同床共枕了五天。每天晚上,擦好润肤膏、编好辫子再用一根黑色棉线扎起来之后,她就躲开我,偷偷地哭泣。她想念她的父母。虽然几天以后我就要离开这个国家,但是按照传统习俗,她现在已经是我家的一员,其后的六个星期里,她要和我的哥嫂住在一起,做饭、打扫、给客人端茶上点心。我一点也没抚慰她。我躺在床上另一边,就着手电读我的指南,期盼着我的旅行。有时我会想起隔壁的小房间,母亲以前在那里住过。现在这间房几乎空着,那张她睡过的简陋木床堆满了箱子和破旧的被褥。大约六年前,在我前往伦敦之前,我就是看着她在这张床上离开人世,看着她在最后的日子里,在床上玩弄自己的粪便。火化她以前,我用发夹一个个地清理她的指甲。因为我哥哥承受不了,我便代替长子的身份点火触烧她的太阳穴,释放她饱受折磨的灵魂,让它去往天堂。
* * *
第二天一早,我把家当搬进了那个房间。一开门,我一眼就看见克罗夫特太太坐在琴凳上,就在昨天晚上那个位置。她穿着不变的黑色长裙、不变的老式白衬衣,双手不变地十指交叉放在腿上。她好像一点改变都没有,我甚至怀疑她是不是就在那儿坐了一整夜。我把衣箱提上楼,接着去厨房把大肚瓶灌满开水,然后离家上班。那天傍晚我从大学回来时,她还是坐在那里。
“过来坐,小伙子!”她拍拍身边的空位。
我在她身边坐了下来。我去过杂货店,带回一大堆牛奶、玉米片和香蕉,都装在一只食品袋里。那天早上我查看了一下厨房,没有找到多余的锅、盘或其他厨房用具,所以做饭很成问题。总共只有两只汤盘,还都在冰箱里,盛着些橘黄色的清汤;灶上就只一把烧水壶。
“晚上好,夫人。”
她问我检查过门锁没有。我告诉她锁好了。
她好一阵子默然不语。突然,她用和昨天一样难以置信却一样欢欣的口吻宣布道:“月亮上有面美国旗,小伙子!”
“是的,夫人。”
“旗帜插在月亮上!了不起,不是吗?”
我点点头,担心着她又来了。“是的,夫人。”
“说‘了不起’! ”
这次我先顿了一下,两边看了看有没有人。虽然我非常清楚这所房子空空如也,但万一有人无意中听了去总不好。我觉得自己像个傻子。不过她的要求倒还算不了什么难事。“了不起!”我大声喊道。
好几天,这成了我们的例行公事。早上我离家去图书馆的时候,见克罗夫特夫人不是藏在楼梯另一边她的卧室里,就是坐在琴凳上,专心致志听收音机里的新闻或古典音乐,完全无视我的存在。然而每天晚上我回来的时候,相同的一幕总会发生:她拍拍凳子,唤我坐下,宣布月亮上有面旗帜,接着称赞那是多么了不起。我也说那很了不起,然后我们就都不说话枯坐着。这场每晚一次的游戏让我觉得怪异,而且让我感觉会没完没了,好在每次不到十分钟就完事;她次次都会迷迷糊糊睡过去,头一下子耷拉到胸前,这时我便可以脱身回房了。那个时候,自然并没有旗帜竖在月亮上。我读过报纸,在宇航员飞回地球之前,旗子倒下了,他们都看见的。只是我没那个胆量告诉她。
* * *
星期五早上,该交第一个星期的房租了。我走进客厅,把钱放在钢琴的谱架上。琴键有些卡顿,颜色已经泛黄,我按了一下键,根本弹不响。我把八张一美元的钞票放在信封里,外面写下克罗夫特夫人的名字。我还不习惯把钱一扔了事。从我站的地方,能看见她帐篷似的长裙的一侧,她正坐在琴凳上听着收音机。我觉得要劳动她走这么老远到钢琴这儿来取钱,实在没有必要。我从来没见过她四处走动,看她身旁的桌子边总靠着手杖,猜想她走起路来必定十分吃力。我走近她时,老太太抬头瞅着我,发问道:
“你有什么事?”
“房租,夫人。”
“放到谱架上去!琴键上头!”
“我给您拿来了。”我伸手把信封递给她,但是她十指交叉放在腿上,丝毫没有松动的意思。我微微弯下腰,信封停留在她双手上方一点点的地方。过了好一会儿,她终于接受了,对我点点头。
晚上我回到家,她没有拍琴凳叫我坐下,可是出于习惯,我像往常一样坐到她的身边。她照例问我检查门锁了没有,却一点也没有提起月亮上的那面旗帜,而是说:
“你真是好心!”
“我不太明白,夫人。”
“真是好心!”
她手上还拿着那个信封呢。
* * *
星期天有人敲我的房门。门口是一位老年女子,自我介绍说是克罗夫特夫人的女儿,叫海伦。她走进门来,四下张望,也许是要看看屋子里变了样没有吧,目光扫过壁橱里的衬衫、球形门把上的几条领带、抽屉柜上的一盒玉米片、洗脸池里的脏碗勺。她个子不高,腰粗粗壮壮,银发修剪过,唇上还有亮粉色口红。她穿一身无袖夏装,戴一串白色塑料项链。眼镜拴在链子上,秋千似的悬到胸前。小腿肚子上青筋纵横,手臂也肌肉松弛,软得像烤好的茄子。她告诉我她住在阿灵顿,那是在马萨诸塞大道往北老远的一座小镇。“我每个星期来一回,给妈妈带点食品。她还没叫你卷铺盖走人吧?”
“我们相处得很好,夫人。”
“她赶他们走,有些男孩给弄得又哭又闹的。可是我感觉她挺喜欢你。她说起住这里的房客,从没用过绅士这个词,你可是头一个。”
“您夸奖了,夫人。”
她注意到我赤着脚(我至今还觉得穿鞋进屋不大对劲,所以总是脱在门口才进来),说:“你刚来波士顿吧?”
“刚来美国,夫人。”
“从哪里来?”她眉毛一扬。
“印度加尔各答。”
“是吗?大概一年以前吧,这儿住了个巴西小伙子。你看,剑桥真是一座国际化的城市。”
我点点头,心里开始嘀咕我们还要聊多久。就在这时,克罗夫特夫人在楼下喊了起来,声音很是吓人。我们走进楼道,只听她喊道:
“你们马上给我下来!”
“什么事?”海伦大声地问。
“快下来!”
我马上把鞋穿上。海伦叹了口气。
我们下楼去。楼梯太窄,不容两个人并肩上下,于是我跟在海伦后面。她一点也不像着急的样子,还一边向我报怨膝盖不好使了。“你刚才是不是走路没拿拐杖啊?”她叫唤起来,“你知道的,不拿拐杖,你不该走来走去的。”她停了一下,手放在楼梯的扶手上,回头道:“她有时会摔跤。”
我第一次觉得克罗夫特夫人也有脆弱的时候。我想象她仰面躺在琴凳前的地板上,眼睛瞪着天花板,一脚指东一脚指西。可是我们走下楼梯,却看见她一如往常地坐在那里,双手交抱放在腿上,脚边是两大袋食品杂货。我们来到她跟前,她没有拍琴凳,也没有叫我们坐下,而是气鼓鼓地瞪着眼睛。
“什么事啊,妈妈?”
“这不合适!”
“什么不合适啊?”
“没有伴娘在,女子是不能跟男人私下交谈的,除非跟他结了婚!这不合适!”
海伦说她都六十八岁,老得可以做我妈了,但是克罗夫特夫人坚持要我们在楼下的客厅里说话。她还补充说,以海伦的身份,透露自己的年龄、衣着短到露出脚踝,也都是要不得的。
“告诉你吧,妈妈,现在已经是一九六九年了。要是有一天你真的出门,看见一个穿迷你裙的女孩,你怎么办?”
克罗夫特夫人嗤之以鼻:“那我就叫人把她抓起来!”
海伦无可奈何地摇摇头,抱起一只食品袋。我拎起另一袋,跟随她穿过客厅来到厨房。袋子里装满清汤罐头,海伦转动开罐器,三下两下把它们一个个都打开了。她把两汤盘的陈汤都倒进水池,打开水龙头冲洗干净,盛上新汤,然后又放进冰箱。“几年前她还能自己开罐头,”海伦说,“现在得我帮她开了,她可不喜欢。没办法,钢琴伤了她的手。”她戴上眼镜,瞄了一眼橱柜,看到我的袋泡茶。“我们来一杯怎么样?”
我把开水壶接满水,放在炉子上烧。“对不起,夫人,刚才听你说起,钢琴是怎么回事啊?”
“她以前教钢琴,一教教了四十年。父亲死了以后,她就是靠这个把我们拉扯大的。”
海伦双手叉腰,往冰箱里瞅了好一会儿,然后探手到最里头拖出一包黄油。她皱起眉,把它扔进垃圾袋。“这下该差不多了。”她说着,把剩下没打开的清汤罐头都放进橱柜。我坐在桌子边,一边看着海伦洗脏盘子、扎垃圾袋,给水池上的吊兰浇水,最后冲泡好两杯茶。她端给我一杯没加牛奶的,茶袋的细绳拖在杯外。她在桌边坐了下来。
“对不起,夫人,这够不够?”
海伦呷了一口茶。杯子内沿留下一个弯弯的粉红色唇印。“什么够不够?”
“盘子里的汤。克罗夫特夫人吃这点就行了?”
“别的她什么都不吃。过了一百岁,她就什么硬东西都不吃了。那还是……让我想想,三年前的事了。”
我大为窘迫。本来还以为克罗夫特夫人不过八十多岁,充其量九十而已。我可从来没听说有谁活了一个世纪以上。尤其令我难堪的是,那个人竟还是一个独自过活的寡妇。我自己的母亲正是因为成了寡妇才精神失常的。父亲在加尔各答邮政总局当职员,在我十六岁那年死于脑炎。母亲无法接受失去他的现实,生活陷入一片黑暗。我、我哥哥、着急的亲戚们、拉希·贝哈里大道上的那些精神病诊所都只得眼睁睁看着,谁都没有办法拉她一把。见她如此孤立无助,听她满不在乎地饭后打嗝或人前放屁,我痛彻心扉。父亲过世后,哥哥退了学,开始在他后来经管的黄麻加工厂干活以维持家用。而我就必须陪在妈妈身边,准备我的考试,妈妈则一遍又一遍地细数臂上的手镯,好像在拨弄着算盘珠子。我们都很费心劳神地看管她。有一次,她半裸着身子游逛到了电车站,大家好不容易找到她,把她给弄回来。
“我很愿意晚上帮克罗夫特夫人热热汤,”我提议道,一面从杯里提出茶包,控干里面的水,“一点也不麻烦。”
海伦看看表,起身把杯里的余茶倒进水池。“我要是你,就不这么想。那百分之百会要了她的命。”
* * *
那天晚上,海伦回阿灵顿去了,房子里又只剩我和克罗夫特夫人两个人了,这时候我开始忧虑起来。她那么年老,我真害怕在深夜、在白天我外出的时候,她会出点什么事。虽然她说起话来中气十足,甚至还有点专横跋扈,但我深知像她这样的老年人,一处轻微的抓伤、一声咳嗽就足以致命。我知道,她每过一天都多少算是个奇迹。海伦看起来虽然十分友善,可我心里还是忧虑,万一出了什么事她会责我疏忽之罪。海伦倒不像担心的样子,她来来去去的,每到星期天就给克罗夫特夫人带汤来。
那个夏天,六个星期就这样过去了。每天傍晚从图书馆下班回来,我都会和克罗夫特夫人一起,在琴凳上坐上几分钟。我陪她一小会儿,让她放心门锁已检查过了,还告诉她旗帜插到月亮上很了不起。有几次在她沉入梦乡以后好久,我还坐在她身边,心里惊叹着她在这个世界生活过那么多个年头。有时,我试着想象她出生的时候,1866年,世界是个什么样子。我想,女人们一定都穿着黑色长裙,在客厅里风雅地交谈着。现在,我一看到她腿上交叉着的关节肿大的手,就会想象它们原来光洁修长,在钢琴键盘上翩然飞舞。我时常在睡觉之前下楼看看,看看她是好好地坐在琴凳上,还是安全地回卧室去了。每到星期五,我一定把房租交到她手上。这些小事以外,我不能为她做什么了。我不是她的儿子,除了每周要交的八美元房租,我并不欠她什么。
* * *
八月底,玛拉的护照和绿卡都办妥了。因为我哥哥在加尔各答的家里没有电话,她便给我发了一封电报告知航班的情况。就在那几天,我还收到她的来信,是在我们刚分别几天后写的。信上没有称谓;大概称呼我的名字该是一种我们还未触探到的亲密。信只有短短几行:“我在准备旅程,所以练习用英语写信。我在这里非常非常孤单。你那里冷吗。下雪吗。你的玛拉。”
她的话没有让我感动。我们相处只有短短几天,然而我们的命运已经绑在一起了。六个星期来,她一直戴着铁手镯,在头发的分际敷上朱砂粉,以此向世人宣告她是一个新娘子。在那六个星期里,她的到来对我就像下个月、下个季度的来临一样,不可避免却在当时没有多大意义。我对她了解那么少,有时候她脸庞的细节会在我记忆里浮现,但我却想象不出她完整的面容来。
接到信几天后的一个早晨,我在去上班的路上,看见马萨诸塞大道对面人行道上一位印度女人,她穿着摆边快要拖地的莎丽,推着小推车里的婴儿在散步。一位美国女人用带子牵着一条小黑狗正从她身边走过。突然之间,狗叫了起来。我从街的这一边看见那印度女人吃了一惊,停步不前,这时那狗跳起来,一口叼住莎丽的摆边。美国女人大声呵斥狗,像是道了声歉,然后迅速地离开了,留下印度女人一个人在路中间整理莎丽、安抚啼哭的婴孩。她没看见我站在那里,良久,她终于继续往前走了。那个早上我意识到,这类小小的不幸,会很快让我关心挂怀。我有责任照顾好玛拉,欢迎她、保护她。我要给她买第一双棉靴、第一件冬大衣。我要告诉她哪些街不要去、汽车从那个方向来,告诉她穿莎丽时摆边不要拖到地上。想到离开父母不过五英里远她都会哭哭啼啼,我又不免有点懊恼了。
我跟玛拉不同,那时候我什么都习惯了,习惯了牛奶玉米片,习惯了海伦的来访,习惯了陪克罗夫特夫人一起坐在凳子上。唯一还没习惯的就是玛拉。虽说如此,我还是做了我该做的。我去学院的住房办公室,找到了一套离我住的地方只隔几个街区的公寓。公寓配备家具,一张双人床,一间单独的厨房和浴室,租金每周四十美元。最后的星期五,我交给克罗夫特夫人装着八张一美元钞票的信封,拎着衣箱下楼,告诉她我要搬家了。她把钥匙放进钱包。她要我做的最后一件事,就是把靠在桌边的手杖递给她,这样她可以走到门口,等我出去以后锁门。“那么,再见了。”说完她就退回屋里去。我本没有期望多感人的场面,但也没想到会如此令人失望。我只是一个寄住者而已,一个付她一点点钱、进出她家仅六个星期的人。和一个世纪相比,六个星期算得了什么!
* * *
在机场,我一眼就认出了玛拉。她的莎丽没有拖到地板上,而是轻轻罩在头上,带着一分新嫁娘的羞涩。父亲去世以前,妈妈也是这样打扮的。玛拉深色的细手臂套满了金手镯,前额一点朱红,双脚边缘淡淡地抹了一层装饰性的红色颜料。我没有拥抱她、吻她,也没有牵她的手,只问她是不是饿了,这是我第一次在美国讲孟加拉语。
她迟疑了一下,才点点头表示是饿了。
我告诉她家里做了些咖喱鸡蛋。“飞机上他们给你吃什么?”
“我什么也没吃。”
“从加尔各答一路饿过来啊?”
“菜单上有牛尾巴汤。”
“可是他们肯定还有别的。”
“一想到吃牛尾巴,我就没了胃口。”
我们回到家里,玛拉打开一只箱子,拿给我两件浅蓝色的套头毛衣,一件鸡心领,一件绞花花样,是她在分别的日子里一针一针织成的。我两件都试了试,腋下都有些紧。她还给我带来两套新的系带睡衣裤,一封我哥哥的信和一包散装的大吉岭茶叶。除了咖喱鸡蛋,我没有什么送给她的。我们坐在一张没有台布的桌子旁,一起目不斜视地用手抓着吃。这又是一个“第一次”,我从没在美国用手吃过饭。
“房子好漂亮,”她说,“咖喱鸡蛋也好。”她左手把莎丽衣边牵到胸前,防止它滑下头顶。
“我做不来几样菜。”
她点点头,把土豆一个个撕掉皮,然后吃掉。她的莎丽一度滑落到肩上,不过她马上又披了回去。
“你不用盖住头的,”我说,“没关系,在家里没事。”
她终究还是没有放下莎丽。
我等待着习惯她,习惯她在我的身边,和我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可是一个星期过去,我们还是像陌路人。我还不习惯下班回到透出蒸米饭香味的公寓,不习惯看到浴室里擦得干干净净的洗脸池、两只并头摆在一起的牙刷,还有肥皂盒里从印度带来的梨牌香皂。我不习惯她隔夜一次擦到发根的椰子油的芳香,不习惯她行动之间手镯发出的轻柔的叮当声。早上,她总是比我先醒过来。第一个早晨,我走进厨房时,她已经把头晚的剩菜热好了。她还在桌边备了一小碟盐,估摸我会像大多数孟加拉丈夫一样,早餐吃大米饭。我告诉她玉米片就可以了,结果第二天早上我进厨房时,玉米片早就倒进了碗里。一天早晨,我们一起顺马萨诸塞大道去麻省理工学院,我带她随意逛了逛校园。路上,我们在五金店稍事停留,给她配了把钥匙,这样她就可以自己回家去了。次日早上我上班之前,她问我要几块钱。我老大不情愿地给了她,不过我也知道现在这是很正常的了。下班回家,厨房抽屉里就有了一只土豆削皮器,桌上也新添了桌布,炉上煮着新鲜大蒜和生姜做的咖喱鸡。那些日子我们没有电视。吃完晚饭,我读报纸,玛拉则坐在餐桌边,给她自己织一件浅蓝色羊毛对襟衫,要不就给家里写信。
我们的第一个星期快过去了,星期五,我提议出去散散步。玛拉放下毛线活,隐到浴室里去了。她再现身时,我满心后悔刚才的提议;她穿上了干净的真丝莎丽,腕上又添加了几个手镯,头发也可爱地两边侧分然后盘在头顶。她哪是准备出门散步,简直是打扮了要去赴会,最起码也是去看电影的样子,可我心里压根儿没这些打算。夜晚的空气酽酽地香。我们沿马萨诸塞大道走了几个街口,一路观看餐馆和店铺的橱窗。接着,我下意识地领着她走上了那条安静的、多少个夜晚里我独自一人走过的街道。
“你没来的时候,我就住这里。”我说着,在克罗夫特夫人的铁丝网围栏边停下脚步。
“你住这么大一幢?”
“我在楼上有一小间房,靠后面的。”
“还有谁住这儿?”
“一位非常年老的太太。”
“和她一家住一起?”
“她一个人。”
“那谁照顾她呀?”
我打开围栏的门。“她差不多是自己照顾自己。”
我不知道克罗夫特夫人是不是还记得我;我也不知道她是否有了新的房客,每天晚上陪她在琴凳上坐坐。我按了门铃,预备等好一会儿,像我第一次来看房那样。可是这次门几乎立刻就开了,海伦站在门口。并没有看见克罗夫特夫人坐在琴凳上,而且琴凳也不见了。
“你们好,”海伦说着,对玛拉笑了笑,她一如从前上了亮粉色唇膏,“妈妈在客厅里。你们能在这儿坐一阵子吗?”
“没问题的,夫人。”
“你们要不介意,我就赶去商店一趟。她出了点事。这几天我们不敢让她一个人待着,一分钟也不行。”
我在海伦身后锁上门,走进客厅。克罗夫特夫人平躺着,枕着一只桃红色垫子,身上盖着一条白色薄被。她双手交叉,放在胸前。看见我,她指指沙发,吩咐我坐下。于是我顺她的意坐了下来,玛拉则绕到钢琴边,坐在那只回归原位的琴凳上。
“我摔断了坐骨!”克罗夫特夫人还像从前一样,大声地喊道。
“噢,天哪,夫人。”
“我掉下凳子了!”
“我很难过,夫人。”
“是三更半夜!你知道我干啥了吗,小伙子?”
我摇摇头。
“我打电话叫警察了!”
她盯着天花板,平静地咧嘴笑了,露出一排密密的牙齿。牙齿灰色、细长,一颗也没掉。“小伙子,你怎么说?”
我惊异不已,不过还知道该说什么。于是我毫不犹豫地叫喊道:“了不起!”
玛拉笑了起来。她的声音充满善意,眼睛因为开心而闪闪发亮。我从没听她笑过,而她笑得这么响,克罗夫特夫人也听到了。她转过视线,不悦地瞪着玛拉。
“她是谁,小伙子?”
“我的妻子,夫人。”
克罗夫特夫人把头转过来一些,这样可以看得清楚点。“你会弹钢琴吗?”
“不会,夫人。”玛拉回答。
“那就站起来!”
玛拉站了起来,理了理罩在头顶的莎丽的摆边,把它拉到胸前。自从她来了以后,我对她第一次有了天涯同命的感觉。还记得初到伦敦的日子里,我是如何学着乘地铁去罗素广场。我有生第一次乘自动扶梯;搞不懂有人喊“piper”原来指的竟是“paper”(报纸);一整年都没弄明白地铁列车离开每一站时,乘务员所说的“mind the gap” 是什么意思。像我一样,玛拉远离家园,不知道要去向何方,不知道会找到什么,没有任何别的原因,就因为她嫁给了我。似乎有点怪怪的,可我从心底知道,有一天她的死会深深震撼我的情感;更怪的是,我还知道我的死也定会让她悲痛欲绝。我想着怎么给克罗夫特夫人说说这些,而她好像正在用一种无声的倨傲从头到脚细细地审视玛拉。我不知道克罗夫特夫人以前是否见过身穿莎丽、前额点着吉祥痣、腕上戴着一串手镯的女人。我不知道她看什么会不顺眼。我不知道她会不会看见玛拉脚上依然鲜明的红色染料——如果没被莎丽的下摆遮住的话。终于,克罗夫特夫人用我十分熟悉的、一样难以置信却一样欢欣的口吻,扬声宣告道——
“她真是一位完美的女士!”
现在轮到我笑起来。我轻轻地笑,克罗夫特夫人没有听见。然而玛拉听到了,于是我们第一次互相对视,微微地笑了。
* * *
我总是这么想,从克罗夫特夫人客厅里的那一刻起,我和玛拉开始慢慢靠近了。虽然我们还没有完全爱上对方,但我乐意把接下来的几个月看成是蜜月什么的。我们一起探索这座城市,跟别的孟加拉人交往,有的至今还是朋友。我们发现前景街上有一位叫比尔的人卖鲜鱼,哈佛广场边还有一家叫卡杜罗的商店出售桂叶和丁香。多少个傍晚,我们散步到查尔斯河边,观看帆船漂过水面,或者在哈佛园吃蛋卷冰激凌。我们买了一架傻瓜相机,记录我们共同的生活。在保诚保险公司大楼前,我给她照了几张不同姿势的照片,准备给她父母寄过去。那天夜里,我们亲吻,开始有点害羞但很快就大胆起来,我们在彼此的怀抱里找寻到了快乐和安慰。我给她讲在“罗马”号上的航行,讲芬斯伯里公园和基督教青年会,讲琴凳上陪克罗夫特夫人的那些夜晚。我讲起我妈妈的事情,她哭了。一天晚上我读《环球报》,不经意看到克罗夫特夫人的讣告,是玛拉抚慰了我。我几个月来都没想起克罗夫特夫人了——到那时,夏天那六个星期已经成为我的过往中的一支遥远的插曲了——然而得知她的死讯,我如五雷轰顶,玛拉从编织中抬起头来,只见我呆呆地盯着墙壁,完全忘了腿上的报纸,话都说不出来了。克罗夫特夫人是我在美国第一个哀痛悼念的逝者,她是第一个我仰慕过的生命;她终于离开了这个世界,孤孤单单地成了古人,永远不会再回来了。
至于我,我没有再往远方漂游了。在离波士顿二十英里的一座小镇上,我和玛拉安顿了下来。我们有了一幢自己的房子,它坐落在一条林荫街道上,跟克罗夫特夫人门前的环境一模一样。夏天,屋后的花园出产西红柿,我们不用再去买了。房子地方很宽敞,可以邀客人住下来。现在我们都已是美国公民,到时候我们会领取社会安全福利。虽然每隔几年就回加尔各答看看,带回来好多睡衣裤和大吉岭茶叶,但我们决定终老于此。我在一处小的学院图书馆工作。我们的儿子上了哈佛大学。玛拉不再把莎丽罩在头顶上,夜里也不再因思念父母而低声啜泣,倒是时时想念在外求学的儿子,不免伤感落泪。于是我们开车去剑桥看他,有时把他接回来度周末,这样可以让他和我们一道用手抓饭吃、说孟加拉语。有时我们还担心,将来我们死了,这些事情他就不愿再做了。
每次开车去哈佛,我都会有意走马萨诸塞大道,不管交通多糟糕。那些建筑我现在几乎认不出来了,但是每次一到那里,我马上就觉得又回到了那六个星期,仿佛那是昨天才发生的事情。我减慢车速,指着克罗夫特夫人住的街道告诉儿子,这是我在美国的第一个家,在那里我和一位一百零三岁的老太太住一起。“你还记得吗?”玛拉微微笑着,提起我们曾有一段时间竟然形同陌生人;回头想想,我真是惊异不已。儿子也总是显出惊讶的神情,倒不是因为克罗夫特夫人的年龄,而是我怎么就只付那么一点点房租,这在他看来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就像对一位一八六六年出生的老太太而言,旗帜居然插到了月亮上去一样难以置信。在儿子的眼睛里,我看到了最初激励我游历世界的那股勃勃雄心。几年以后,他就要毕业,独自走自己的路,无人保护了。但是我心里默想,他的父亲依然健在,母亲快乐而坚强。任何时候他感到沮丧,我都会告诉他,如果我能在三块大陆谋得生存,那就没有他征服不了的困难。那些宇航员,那些永远的英雄,他们在月亮上不过待了几个小时,而我在这个新的世界里生活了近三十年。
我知道我的成就不过普普通通,我不是唯一一个,也断不是第一个远离家园追寻幸福的人。很多时候,我仍然会为我走过的每一英里路、吃过的每一餐饭、认识的每一个人、睡过的每一个房间而迷茫不解。这一切尽可以显得平平常常,然而总有一些时候,它们却是超乎我想象的奇迹。
原标题:《裘帕.拉希莉:第三块大陆,最后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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